明穿之我爹是朱标 第188节(1 / 2)
确定朱至就是想带他们去看骨头后,秦王盯着朱雄英,朱雄英的脸色其实也不太好,毕竟他虽然见过死人,架不住死人的骨头他没见过。
注意到朱雄英脸色不好,秦王马上道:“又不是什么非做不可的事,你别总一天到晚为难你哥。”
显然当叔的人想让朱至悠着点,莫要想一出做一出,搞得大家都不知道怎么才好。
“那这样,二叔让人给你裹一裹脚。您要是能忍得住,咱们就不用去看。”朱至当然知道朱雄英和秦王怎么想的,在他们看来女人裹脚这件事只是无关紧要的小事。既因为事情不是自他们而始的,他们也没有想为女人们拿开这道枷锁的意思。
可是凭什么呢?
裹脚之风盛行于男人的喜好,或者更多是因为无用的男人在外面比不上别人,便只能将心中的抑郁发泄在女人的身上。
有了开始,随着对女人的约束越来越多,到最后就连女人自己都开始随着男人的要求无视自己的痛苦。追根究底,不过是想讨的男人的喜欢,以此而立足。
朱至知道,女人的地位从母系神社会发展到如今,并非是一朝一夕造就的。就如同为父母守孝。
《礼记》中关于守孝有明确的确定,父亲去世,子女应当为父亲“斩衰三年”之丧。但若母亲去世时父亲仍活着,子女服“齐衰一年”之丧。只有父亲去后再母丧,子妇才得以为母亲服三年之丧。
所谓斩衰与齐衰,表现在所穿的麻衣方面,斩衰是为最重的丧服,齐衰次之。
具体体现在,斩衰用最粗的生麻布制作,断处外露不缉边,丧服上衣叫“衰”,因称“斩衰”。齐衰的边缘部分缝缉整齐,用于区别斩衰。
而自唐高宗时,贵为皇后的武则天上书请改父在为母之丧,从齐衰一年改为三年。这番作为自然是为了提高女子的地位,武则天奋斗十数年后,才将这条规矩纳入律法。
值得一说的是,武则天的儿媳韦后有意效仿武则天,因此成为皇后的韦氏,请皇帝准许“为出母终三年之丧。”即,即使一个女人被丈夫休弃,当她去世时,子女也仍然该为她守孝三年。
这条关于为母守丧的规矩反反复复,最终还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定为父在为母的丧期是为齐衰三年,而且也最终认可了子女为出母服丧。
时至今日,朱元璋建立大明朝,于洪武七定更是定制为,子女须为父母斩衰三年。
守孝的规矩最能体现的就是男尊女卑,也就是说,早在《礼记》成书之前,男人们就处处以父为尊,不断的想要区分男人和女人的区别。
按理来说,朱元璋颁下子女皆须为父母暂衰三年的规定,看起来像是提高了母亲的地位,事实上呢?
关于女子的约束,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还有裹脚。
有时候朱至看着朱元璋也在想,在朱元璋看来,女人到底是什么?他是认可女人的重要呢?还是不认可呢?
要说不认可,他也不会将这沿续多年的守丧规矩改了,让母亲的地位和父亲平齐。
要说认可,三从四德他也要求,裹小脚的事他也不管管。
嗯,大抵在朱元璋的心里,女人的事是无关紧要的,只是他认同母亲对子女的付出,并没有比父亲少。因此,朱元璋才会颁下律令,肯定母亲的付出。
而在这些变化中,不是女子们不想为自己争,只是在大势之下,她们根本无力抵抗。
然而,朱至明明看到了这些问题,碰上了还不想想办法怎么一点一点的改变,未免也太对不起为女人这一点。
“说的什么傻话,我都多大年纪了还学人裹脚?就是女儿家的也早就定型了,哪里还能裹得了。”秦王哪里知道朱至就这一会儿的功夫,脑子里不知过了多少念头。裹脚的事秦王是万万不可能答应的。
“二叔刚刚不是还说,又不是什么非做不可的事。在您看来这就是无关紧要的小事,可您问问被迫裹脚的这些女子,对她们来说,这是不是小事。”朱至明摆着揪着这点事不放,非要秦王和朱雄英亲眼看看,在他们看来无关紧要的小事,对女人来说有多么重要。
秦王皱皱眉头,转头问朱雄英:“你没听出你妹想干什么?”
“听出来了。”朱雄英又不傻,朱至都把话说到这个份上了,他怎么可能还听不出来朱至想干什么。
“你是想让朝廷下令放足,或者是禁止裹足。”朱雄英理解满分。朱至点点头表示,朱雄英理解得没错。
“皇爷爷未必会当一回事,你得有心理准备。”朱雄英并没有想要阻止朱至,可是他的不阻止对朱至来说远远不够。朱至第一时间抱住朱雄英的胳膊道:“哥哥帮帮我吧。”
朱雄英回过头看着朱至道:“有必要这么着急吗,非得现在开始做?”
朱至和朱雄英对视,问:“按哥哥的意思,是觉得什么时候才适合开始做?”
这个问题成功难住了朱雄英,朱雄英只是想让朱至缓一缓,至于什么时候做这件事,他是想,拖着拖着或者朱至就把这件事忘得一干二净的呢?
可惜朱至是个聪明人,一眼便洞察了朱雄英的打算。
“我知道哥哥在想什么,你是觉得女子裹足这件事无关紧要。可你有没有想过,如今的大明百废待兴,边境未宁,北元依然虎视眈眈,将来未必不会卷土重来。大明久经战乱,需得休养生息。想要国家快速的发展恢复元气,难道不是众志成城团结一心才会做得更好?”朱至知道,她得现在开始说服朱雄英。
这些年,朱至用自己的努力说服了朱元璋、太子,还有朱雄英,让他们接受了自己以女子之身也可以上战场,也能保卫大明。
既然大明朝能容得下朱至征战沙场,为什么就不能容忍其她的女子?
况且朱至也没想要一步登天,只是放足,让女子们可以不再受此折磨,原本就是一件很普通的事,不是吗?
“再者,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得有损。连一根头发都不应该伤害的我们,为什么要让女人承受那么大的折磨?裹脚,是把女人的脚折断揉碎成一团,再用布包裹着,阻止双脚的生长,所以才会有巴掌这么大的三寸金莲。”朱至努力的说服朱雄英,好让朱雄英将心比心。
朱雄英承认一开始确实没把这件事当回事,看到朱至一脸的不屑和愤怒,朱雄英才意识到,或许在他看来无关紧要的小事,却是女子们迫不及待想要丢弃的枷锁。
“我说的再多,还不如你们亲自去看看三寸金莲究竟是什么样子。”朱至费了半天的口舌,一看秦王还是一脸的不以为然,根本不当回事。朱雄英就算若有所思,但也未必会认同朱至。
说的再多,还不如直观地让他们看看三寸金莲是什么样子。
从人性的角度来讲,就应该禁止女子裹脚。让女子们受尽折磨,只为了满足男人们变态的喜好,违背自然。
“不是,这种事情你们两个能不能别管?”秦王一看朱至撺掇起朱雄英往外走,秦王那是真担心把朱雄英吓出个好歹,赶紧拦着。“你要是不喜欢缠足这事,那你直接写折子回应天,让你爷爷和你爹下令禁了就是。干什么要拉你哥去看那吓人的场面。你是真不怕把你哥吓出个好歹?”
当叔的也不容易,苦口婆心的相劝,就盼着朱至能够改主意。
“皇爷爷和爹估计都悬。二叔您不许拦着我,就要拉着我哥去长长见识。您要是再敢瞒着我,别怪我拳下无眼。”朱至挥起小拳头威胁秦王,再不给她让开,别怪她不客气。
第109章 无惧
◎愿意◎
可怜的秦王一看朱至的拳头那都有阴影了, 上回他想拦着不让朱至去烟花之地,不就是被朱至一拳打昏了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