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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保留。(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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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被陈律师的话吓得无法应答时,吴净说:「这么说的话,就是有人试图,保存尸体的原样。」

陈律师点点头,「后来因为不知名的原因失败了,尸体被转移到这破旧的屋舍。应该是仓皇的,否则尸体不会随意地扔在地板。之所以没有被啃食殆尽,是她浸泡的药水过于刺鼻,野兽和昆虫都排斥接近。」

「那,为什么那个女流浪汉会捡到我妈的戒指?」

「因为尸体的左手无名指被砍下。至今,那一截骨头下落不明。」

左手的无名指被砍下……如此行为,等同是在洩愤。谁会做这种事?吴禹諍?

吴禹諍的确有砍下无名指的动机,可如果真的是他杀了我妈,那他保留尸体做什么?等着警察查到自己的头上吗?

「周小姐,你还好吗?」

面对陈律师的关心,我扯了扯嘴角,最终承认:「抱歉,我听了这些,实在是……好不起来。」

吴净看了我一眼,伸手握住我的掌心,随后整理:「按检调单位目前已知的资讯,叶蕙兰在二十年前,某个下大雨的傍晚,留下两个未满五岁的小孩在游乐室,独自离开湖泉山庄。丈夫周森深下班回家,没看到叶蕙兰,就一直待在游乐室等候叶蕙兰『买东西』回家。可他迟迟未等到人,便在当天深夜前往派出所报案。几度搜查后,叶蕙兰被列为失踪人口。直到,二十年后,有一群臭小子跑到废弃屋舍冒险,还真撞见了一具尸体。尸体曾浸泡化学药剂,延迟腐烂,大概是想藉此留下某些证据,当作保留者对某个人的把柄。」

「所以说,保留者,不见得是兇手?」我听出了吴净的弦外之音。

「是的。更准确来说,保留者肯定不会是兇手。兇手分尸都来不及了,怎么可能会想留下完整的尸体?这个保留者,顶多是处理尸体的共犯。在处理的过程中,保留者剁掉了尸体的无名指。这么做的目的,是他想拆除戒指,可人死后,尸体会肿胀僵硬,原本容易脱下的戒指会卡在上面。于是,只能整隻指头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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