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7 章 50【一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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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小小的、隐藏在平和日常生活之下的小矛盾就这样被无声的化解掉了。
不过,秦蔻还颇有些感叹。
果然,他们两个之间的感情一点儿也不健康。
一点红是个极其果决的人,但与果决所相对应的词汇,大概就是偏执了。
他很偏执,偏执的认定了她之后就不肯放手,这种奇异的执拗被隐藏在他的成熟、体贴与平静之下,直到今日才暴露出来。
而她居然很享受这样不健康的感情。
秦蔻谈了这么多年的恋爱,感受过很多种不一样的爱情,也在网上看过了很多关于“健康关系”的心灵鸡汤。但她其实不大相信那些东西,她见过真正健康的爱情么?似乎也没有。
健康的感情是什么样的呢?理性的爱么?但爱情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把自己的喜怒哀乐交到另一个人的手中,因为对方的快乐而快乐,因为对方的悲伤而揪心。
——把自己的心捧出去,做无意义的给予,这本身就不是理性的行为啊。
或许爱情根本就没有健康这一说,或许人们根本就是渴望着不健康的、充满偏执与忠诚的纠缠。
秦蔻感觉到自己的内心被填满了,又觉得有些愧疚,她在享受一点红长久以来受到磨难后所养成的性格……
秦蔻:“嘤……”
一点红:“?”
一点红:“怎么了?”
秦蔻没说话,充满愧疚感与满足感的啾了他一下,扒着他不肯放开。
一点红晃了一下头,有点不太明白女朋友忽如其来的投怀送抱是为了什么,不过这种事情嘛……男人哪有不喜欢的,他垂下头,紧紧地抱住了她。
这天晚上,窗外又下了雨。
一开始,是淅淅沥沥的小雨,逐渐的,雨珠连成了线,在窗外形成一片银色的雨幕,雨线砸在地上,溅出了蝴蝶一般的水花。
深秋,芭蕉早已移到了屋内,想要听一听雨打芭蕉落叶声,在地处西北的X市,也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
这一晚,秦蔻听着天然的白噪音,睡得很香。
不过话说回来,她的睡眠倒是一向不错。
一点红的睡眠也一向不错,而且他的睡眠绝技还不少,他天生精力充沛,并不需要太长时间的睡眠,因而早上通常醒得很早;他在任何环境、任何地点都能毫无障碍的一秒入睡……这倒是让秦蔻很是嫉妒。
因为她……还蛮认床的。
昨天在江南花家,她其实蛮喜欢那张极其漂亮的螺钿拔步床的,可惜,大脑喜欢,身体不太喜欢,折腾了大半夜都睡不着觉。
今天提到要去古代买房,她就顺便提出自己的要求:“那我也要拔步床!不过我们在现代买个乳胶床垫送过去吧,还有枕头,这样子古今合璧才好嘛。”
一点红道:“好,床可以找木匠去打,姑苏是个富贵地方,爱享受,想来找个好木匠也不难。不
过床垫的尺寸恐怕都不大合适。”
拔步床那属于屋中之屋,床铺大得两个人都可以在里面玩捉迷藏了,和现代一般床的尺寸根本不一样。
秦蔻撑着下巴轻飘飘道:“定做咯……到时候床打好了,量量尺寸,我去定。”
一点红道:“嗯。”
秦蔻又说:“诶?说起来以前红哥住的环境是什么样,其实我也想在家里再装一个房间出来呢,弄得古香古色的,也免得你呀,什么时候就忽然犯乡愁啦。”
一点红居然跟她开了个玩笑:“那简单得很,你只要找一把稻草垛给我就行了。”
秦蔻一点没被震住,反而舔了舔嘴唇,脸还更红了,说:“稻草垛……不好吧,这个是不是太狂野了点。”
一点红:“…………”
一点红:“……你这个人。”
秦蔻张狂地大笑起来:“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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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秦蔻一如既往地赖床。
一点红倒是醒得一如既往很早,秦蔻半梦半醒之间往旁边一扑,扑了个空,迷迷糊糊睁开眼,才发现已经十点多了。
起床,洗漱,换衣服。
她今天不打算穿古装了,换了条对古人来说也不算很刺激的长款连衣裙,外头套了件厚针织外套,脚上踏了双白色休闲板鞋,把头发梳成一个丸子头,顺手把阿楚哥送给她的珠花插头上,算是尊重一下古代人民。
反正昨天看上去,街上穿什么奇奇怪怪的都有,今天也不打算去拍照了,懒……
收拾好了下楼,一点红正好从厨房出来。
他昨天晚上用空气炸锅烤了个巴斯克蛋糕,巴斯克热着的时候不好吃,于是在冰箱里冷藏了一晚上,此刻正好切成小块,放在白磁盘里端出来,除此之外,还有前两天走之前没吃完的吐司面包……
隔夜吐司,那就得用到特殊的剩饭处理法咯。
把吐司用牙签扎小洞,浸泡在蛋奶液中,一点红近来新学了几个花样,此刻便用上了。他把蛋奶液中的牛奶换成了桂花米酒,白砂糖换成了黑糖,就这么把面包浸透,再给面包片上撒一层细细的红糖,就这么用黄油去煎,能煎出一层焦糖脆壳来。
最后再从冰箱里找了个奶油冰激凌,舀出一个冰激凌球,和滚烫烫的吐司一块儿蘸着吃,就是一顿热量超高的早餐了。
秦蔻看看面前色香味俱全的蛋糕、焦糖吐司和冰激凌,再看看对面一点儿都没发现有什么不对劲、正准备开餐的一点红,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陷入了沉默之中。
一点红:“?”
一点红用叉子叉了一块儿酒酿焦糖煎吐司吃掉,很是无辜、很是茫然地看着秦蔻,不明白她在消沉什么。
秦蔻:“…………”
秦蔻:“………………”
秦蔻默默起身,去冰箱里翻了一袋冷萃咖啡液出来,给自己冲了一杯热量为零的冰美式,企图让自己嘴里的酸苦味来冲淡一下罪恶感
。
不过……
好吃诶!
现在收回一下红哥在做菜的天分上不如宋甜儿这句话!甜儿姑娘再好,也没法子天天在她跟前研究新菜式呀,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说,还是红哥最好~
秦蔻:捧脸.jpg
秦蔻:“可惜其他人吃不到这么好吃的东西。”
一点红面无表情:“这东西简单得很,他们可以自己做去。”
说着,还给大橘扔了一块。
大橘嗷的一口就吞进去了。
和吃其他任何东西一样,它欣赏不大来,但也给足了面子,特别惬意地往地上一躺,摇起了尾巴。
吃完了早饭,一点红回屋换了个衣服,他还是换了古装,因为古代的那种劲装疾服是专门为了打斗而设计的,手脚处都收的很利落,不会影响动作,现代装……他的秋装好多都是连帽衫,那帽子真的很烦人。
秦蔻抱着猫,两个人一块儿穿回了古代。
正巧,今日百花楼的诸位起得也不怎么早,也正坐一块儿吃早饭呢。
桌上七七八八地摆了一桌子,玫瑰豆沙馅儿的酒酿饼、几碗赤豆糖粥、加了榨菜的咸豆浆,还有鲜肉的汤团。
秦蔻一过来,陆小凤就招呼她:“来,蔻蔻,尝尝这个。”
说着,给她夹了一片煎糕来吃,还道:“这是我们姑苏的名点,猪油糖年糕,放过夜之后裹上鸡蛋液微微一煎,外头又脆、里面又软,好吃得很。”
秦蔻摸了摸自己的小肚子,没忍住尝了一下。
中西处理剩下的主食的智慧其实出奇的一致啊……而且都同样的好吃。
秦蔻:>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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