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48 章 番外二【二更】(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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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盗是谁?
三十年前,梅花盗作恶多端,武功奇高,连点苍派的掌门吴问天都是死在他的手里的,此人不仅劫财、也要劫色,黑白两道,都恨他入骨,只是此人行踪飘忽不定,倏地一下,居然消失了。
而如今,他又回来了。
他不仅回来了,还是非常嚣张的回来了,甫一现身,便做下了七八十件大案,席卷了黄河一带的巨富人家,那劫财又劫色的作风自然未改,糟蹋了二三十个黄花大闺女,一时之间,人人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铁胆震八方”秦孝仪秦大侠牵头,联合了几十家大户人家,人人家中出一份钱,合起来便是一份巨大的财富,谁若是杀了梅花盗,这财富就是谁的,连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也放出话来,谁杀了梅花盗,她就嫁给谁!
财富、美色、名声——这些人类追求一辈子的东西,就集中在一个人身上,无数人都想着要毕其功于一役,用梅花盗的尸首来当踏脚石!
而这荒凉的北国边陲小镇之中,之所以聚集了这么多的新鲜脚印,其原因还要追溯到梅花盗所使用的兵器。
谁也不知道梅花盗使用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兵器,但死在他手下的人,胸前都会多出五个像梅花一般排列的血痕,痕迹小如针眼,但却足以刺入人的心脉,
胸口本是武人最重视的要害之一,一般不可能露出空门,死于梅花盗手下的人,亦都是高手,这种死法……着实令人摸不着头脑。
摸不着头脑,但想杀死梅花盗,却必须得想法子应对。
应对的方法,就在这里,就在那大声说笑的金狮镖局镖头“疾风剑”诸葛雷的手边包袱里。
——这包袱里装的东西,就是金丝甲,刀枪不入的金丝甲。
阿飞只在门口站了片刻,心下便已了然,他知道的事情比这里所有人都多,也比这个江湖上所有人都多。
他知道梅花盗的真身,就是那个江湖第一美人林仙儿。
女人自然不可能去强了女人,谁也想不到三十年后的梅花盗竟是个女人,但林仙儿正是一个这样聪明且狠辣的人,别人想不到,她偏偏要去做,那被她所害的几十位黄花大闺女,便是最好的垫脚石,烟雾弹,让人无论如何都怀疑不到她的身上去。
阿飞冷冷地站在酒家的门口,冷冷地盯着厚重的门帘,然后伸手撩开门帘,抬脚便入。
这酒家一共也就四五张桌子,均是陈旧,一个店小二就能忙得过来,桌上的食物瞧着都是这些镖师从关外带来的野味,什么鹿肉、獐子肉之类的,另有小鸡炖蘑菇、鸡蛋烙饼之类的常见菜,酒温在炉子上,镖师们敞开胸襟,大口吃肉、大碗喝酒,仿佛在展现自己不怕冷的豪迈之气。
但这里并没有一个四十来岁的、眼神忧郁的中年文士,他的身边也没有一个似是凶恶猎犬一般的虬髯大汉——李寻欢与铁传甲并不在这里。
这也很好理解,林诗音既然在现代过的好好的,
那么在这个时间线内,她就不可能与龙啸云结成一对怨偶,生下一个作恶多端的红孩儿。
阿飞看完原著之中,也曾问道,那么李寻欢去哪里了呢?
秦蔻回答:他去关外了。
刨除林诗音的事情来看,李寻欢的确是个很有人格魅力的人,他是一个好朋友,为友人两肋插刀、说话风趣又幽默、武功又高、也很有智慧,这样的人,倘若不是倒了八辈子的霉成了林诗音,恐怕人人都会敬佩他的,就连他的敌人,也不得不承认小李探花的厉害。
他的人生之中或许只做错了这么一件事,但这一件事却足以将三个人的命运全部变得多舛,秦蔻并不算太讨厌他,也理解有人会很喜欢这个人物。
但是……喜欢他不代表他不应该被劈头痛骂一顿,那种爱就要连污点都无视、甚至故意给林诗音泼脏水的人,秦蔻是无论如何也不会接受的。
现如今,她觉得这样的结局是最好的。
林龙李三个人没有纠缠就是最好的结局,或许是因为前置的事件不一样了,李寻欢远走关外,十年后也不打算回来,看来这中原并没有他所挂念的人。
因而,这一次,李寻欢不会被林仙儿污蔑为梅花盗。
那她会找谁来当这个替罪羊呢?
阿飞并不在意,阿飞只知道,林仙儿该倒霉了。
旁人都想要美色、财富与名声,阿飞却不一样,他只想要名声,很大很大的名声,他离开现代、宁愿让秦蔻伤心也要回来,就是为了变得比所有人都有名的。
而这一次,他也不会再为了虚假的爱情而放弃一切了。
厚重的帘子被拉起,北风卷着飘雪钻进来,阿飞自风雪之中来,他的神色却比风雪还要更加冰冷,他倏地站定,冷冷地瞧着那紫红脸的胖子。
紫红脸的诸葛雷,原本正在大声的吹嘘,这一道直白而冰冷的眼神刺过来,却让他骄傲的笑容瞬间凝固在了脸上,敞开的胸膛里似乎流动的也不是热血,好似有些冰碴子被刺了进来,这少年人居高临下地瞧着他,身上穿着很普通的布衣,头上也不带冠,只用一根看不出材质的东西束起,腰间别着一把剑——没什么装饰的剑。
这样一个少年,显然是初出茅庐,但“老|江湖”诸葛雷,不知为何气势却落入了下风。
阿飞的嘴唇抿得很紧,冷酷地瞧着他,一句话也不说,倒是这诸葛雷,额头上沁出了大颗大颗的冷汗,头皮止不住地发麻,脸上勉强挤出了一个笑容,故作镇定地道:“小友高姓大名?”
阿飞并不回答,冷冷道:“‘疾风剑’诸葛雷?”
诸葛雷道:“正是在下,小友有何贵干?”
他本已忍不住要说,“疾风剑”不敢当,但又只觉得这一屋子的人看着,对着这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说这话实在有点丢人现眼,于是生生忍住了。
阿飞冷冷道:“你眼红神偷戴五的宝贝,趁他喝醉时杀了他,抢了他的金丝甲?”
屋子里鸦雀无声。
这神秘而忧郁的少年,这初出茅庐、连一丁点名气都没有的少年,居然一语道破了诸葛雷杀人夺宝的事情!()
这样的事情,平心而论,在江湖上每天都有发生,交错了朋友、在不该炫耀的时候炫耀的人,死得都能填满一个乱葬岗了。诸葛雷自认为自己很了解这江湖的残酷,但这事儿要是当中被人点破……却又完全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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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葛雷脸上红一阵、紫一阵,忽然大声地道:“哪里来的毛头小子,胡说八道!”
他身边的两个镖师,一个叫洪汉民,一个叫赵老二,此刻也都附和起来。
洪汉民说:“小子,你得失心疯啦?”
赵老二说:“你敢这样空口白牙的污人清白,还有王法没有!还有江湖道义没有!”
阿飞根本不理会他们。
他很明白一个道理,在江湖上,大家起早贪黑的学武,并不是为了强身健体、多活他个九十九岁,而是为了“讲道理”。
谁的拳头大、谁的剑法好,谁说的话就是道理。
因此,他瞧都没瞧那两个附和的小丑,只是冷冷地盯着诸葛雷。
这是一双诸葛雷从没见过的眼睛,里面冷得简直没有任何感情,他的眼睛不像是眼睛,倒像是两颗石头磨成的珠子,他瞪视你的时候,就好似摆在桌上的、用石头所雕成的神像,漠不关心、且居高临下。
这冷酷的少年只说了一句话。
他说:“戴五,我拿走你的金丝甲,我杀了你的仇人。”
“人”字还未完全落下,他的剑已出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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