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04 章 僖公九年(3)(1 / 2)
【荀息虽然跟里克表达了自己不会背叛公子奚齐的意思,但也没什么切实有效的反抗措施。可能一个是他独木难支,抵挡不了其他人;一个是他也知道骊姬母子实在是不得人心,不会有好下场,所以才任由这一切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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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荀息这种人应该是上位者最喜欢的类型。对敌人不择手段,对主君忠心耿耿,以死相报。考虑到里克甚至亲自来劝他,且此时晋献公已死,荀息其实也可以选择袖手旁观,这样也不算他背叛。但是就如同当年的誓言没有给自己留余地一样,他还是做到了言行一致。】
【既然已经确定了彼此立场相反,之后里克也没有试图再劝,直接就把奚齐干掉了。由于这时候晋献公还没下葬,所以奚齐还不是正式的晋侯,前面也有提到宋襄公参会葵丘被写作宋子而不是宋公也是这个原因,里克杀奚齐因此没被写成弑君,而只是“杀其君之子”。】
【荀息无法阻止里克,又要履行自己对主君的誓言——有一说一这誓言是他对晋献公的而不是对公子奚齐的,再看看里克这句杀“其君”之子,就是说这个所属权意味真的很明显。不论是里克还是荀息,其实真正臣服的都是晋献公而不是其他人,虽然他们的行为各自打着几位公子的招牌。】
【所以当年晋献公杀太子申生,他们也没有实际阻止过,劝晋献公没成功也没搞什么死谏。而晋献公死后,个人的意志随之浮现,不管是争权夺利还是坚持承诺维护名声就是各自不同的选择了。】
【公子奚齐死后,荀息本来打算给他殉葬,但是有人劝他,不如改立奚齐的弟弟公子卓并且辅佐他。卓子的母亲是骊姬的亲妹妹,所以从身份而言,卓子几乎可以作为奚齐的完美代餐。也不会有人觉得晋献公对骊姬是真爱,非要骊姬的儿子不可吧?】
【于是荀息接受了这个建议,立公子卓又将公子奚齐下葬。但是里克估计是对骊姬这一派势力够够的了,丝毫不打算给他面子,又把卓子也干掉了。事已至此,荀息只有一死了之了。毕竟考虑到之前的誓言,他如果苟活下来,就不那么好听了。】
【对于荀息,后人引《诗经·大雅》中的一句作了评价。这句诗大概是说白玉上的瑕疵尚且可以打磨掉,但是人的诺言却是不能有丝毫玷污的。而荀息就做到了这一点。】
“有何感触?”重耳视线依旧落在前方的光幕上,似笑非笑地问。
虽然并无明确的指向,他也没有看着任何人,但在场之人无一不知他问的是谁——当然是被他视若仇雠的亲生父亲,晋侯诡诸。
诡诸只是不以为意地冷嗤一声,并不作答。
“不过一厢情愿罢了。”此言仍是出自重耳之口。他眸中神光潋滟,一时竟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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