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糙汉的娇娇媳 第174节(1 / 2)
这么早就杀了,多可惜啊。
留到年底,一头多个一百斤肉,五头就是五百斤。
五百斤的肉,得多卖多少钱?
齐秀花听到大队人的劝阻,这才提了一家人要搬去县城住的事情,几头猪现在不杀,以后不好照看到。
这消息一出来,大队的人都惊住了,哪能想到顾家人的本事这么大,竟然要去县城住。
这一大家都进城,可真让人羡慕的。
大家再一打听,发现沈漫漫是去了县城的小学教书,学校给分配了房子。
能从乡下去城里,自然惹人羡慕,多少人想去城里去不了的。
顾家一家子都沾了沈漫漫的光,能过得这么风光呢。
顾家的几头猪杀了,沈漫漫见吴红英没出月子,送了点猪肉过去,排骨家里吃不完,这天气也容易坏,给她同样送了不少。
吊在井里,凉水冰镇着,吃上几天是不会坏了的。
吴红英收到沈漫漫给的猪肉和排骨,没和她客气。
只是想着沈漫漫要离开大队去县城,以后不容易见上面,心里是挺舍不得的。
她朋友不多,就和沈漫漫处的最好。
等她走了,想说点心里话都不知道找谁说去。
顾家人做人大方,除了能卖出去的猪肉,其他的猪杂,猪排骨之类的,每家都送了些。
得了好处的人家,就算是眼红顾家搬去城里住,也不好在背后编排什么坏话。
这五头猪出了不少的肉,刨除骨头,内脏,八九百斤的肉。
按照一斤两块钱的黑市价格,这一次卖完猪肉,就挣了一千多块钱。
即便是沈漫漫从黑市倒货挣到的钱不拿出来,顾家明面上的钱就已经不少了。
以后有一家人,多了顾家老两口也拿工资的,这日子是更不用愁着的。
就算是在城里,一家人能有五个上班挣钱的,都很少见。
处理完了家里这边琐碎的事,周家就开始了正式搬家。
如今离开学就剩一个星期左右,正好搬过去,能先提前适应和熟悉一下最好。
虽说家里打算搬去城里住,但是不是说乡下这边就完全抛下不要了。
对于老一辈来说,都讲究叶落归根,以后时不时的都得往家来几趟的。
家里这边的东西,不需要全搬走。
屋子里的家具,被褥之类的,县城那边都买了新的。
他们只需要带一些衣服,鞋子就可以了。
东西不多,顾辰安一个拖拉机就能全拉下去。
搬家这天,倒是不少和顾家关系好的过来送别的。
顾友亮和张文翠一起过来,张文翠的怀里还抱着孩子。
孩子现在一岁多,养的胖乎乎,着实招人稀罕。
要说大队最舍不得沈漫漫去城里的,一个是吴红英,另一个就是顾友亮了。
这孩子对沈漫漫的依赖感很强,想着以后不容易见到她一次,知道沈漫漫要搬家去县城的消息后,在家都偷偷的哭了好几次。
张文翠宽慰了他好一会儿。
喜欢一个人,得盼着她过得好。
人家能去县城,那是好事。
他们应该祝福,而不是不希望人家留下。
顾友亮听了张文翠的话,觉得有道理,这才好受了些。
顾家人和来送行的人道别。
能去城里住,顾家人很高兴。
可这突然离开的,心里多少还是有点舍不得。
拖拉机开了一个多小时,直接停到了新家门口。
顾家人搬着东西,来到了新家中。
看到装扮好的新家,顾家人眼睛都看直了。
新家未免也太大,太好看了吧?
家里的家具看着可真洋气,和乡下打的家具没得比。
屋子里是白色的墙,平整的地平,不管哪儿的布置都比乡下得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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