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1 章(1 / 2)
“早就,好了。”话是从她齿缝里挤出来的。
窗外那轮灼烫的红日强势挤进逼仄地平线,忍不住绷紧脖颈,晚风吹得落日余晖颤动。
她几乎站不住,脚尖晃晃悠悠,几粒绿指甲似步摇的翡翠吊坠。极其细微的啵声,随后孟恪将人推到床上。
“病养好了,不就是蜜月么。”
-
巴黎行的最后一天,是个大晴天。上午有品牌过来给李羡做衣服,下午孟恪找的华人向导周周到了,她怀里抱着一捧鲜花,叶上花与喷泉草蓬松出来,清新可爱。
李羡茫然地接过这束花。
周周推了推自己的宽檐帽,朝李羡眨眼睛,“孟先生说这是他的歉意,希望你今天玩得愉快。”
白玫瑰开得娇艳,木绣球似春日嫩芽,一捧花郁郁葱葱盛放,把春天带进来了。
李羡闪身,请周周进门,她将花放桌上,回卧室换衣服,准备出门。
这是李羡落地巴黎后第一次离开居住的街道。
她不喜欢在几个热门景点之间周转奔波,随便选了个街道,打算慢慢逛。
巴黎街头处处是层高相近、风格相似的奥斯曼建筑,街道俯瞰图状似迷宫。
街头许多小店,尤其咖啡馆居多,风格各异。
进过一两家之后,李羡拎几个袋子,不好意思再进,周周鼓励她无论看中哪家都要进去。
街头人流如织,巴黎石铺地面,两侧是商铺,楼上住人,许多长窗阳台,铁制栏杆花纹繁复精美。
许多人朝同一个方向涌去,那里在排长队,李羡偏头看过去。
周周说:“这个是这条街很有名的旧书店,今天可能有签售会之类的,要去看看吗?”
李羡摇头,她吝啬时光,对需要排队的事物敬谢不敏。
书店一旁是珠宝店,周周拉李羡进去。
店里各种首饰琳琅满目,她和周周各自挑选,最后一起去结账。
周周只拿了一只蝴蝶胸针,一百欧,轮到李羡结账,她拿了戒指手链之类的四五样东西,加起来不到五十欧。
“我看你刚才还拿了个宝石胸针呢。”周周说。
李羡:“那个太贵,所以放回去了。”
“你需要攒钱吗?”周周惊奇。
李羡想了想,拈起一块酸梅果脯塞嘴里,轻快道:“可能是习惯吧。不管是什么,我都喜欢多多的。”
“你真有意思。”周周说。
周周和她年龄相仿,看言谈举止就知道不是一般人家的女儿。
李羡耸肩笑了笑,她知道自己是异类,也纠结过要不要改变,然而人生是带着惯性的,许多东西从出生那一刻就注定了。
从店里出来,没走几步路,周周面有难色,“嘶。”
李羡:“哪里不舒服吗?”
“有点肚子疼,可能是因为那杯冰拿铁。我去厕所,你去吗?”
“我在这里等你。”
周周离开前千叮咛万嘱咐,叫李羡不要走远,不要搭理陌生人尤其是吉普赛人的搭话,看好手机,随时联系。
李羡应了,一个人站在异国街头,看着来往的人流,心中几分新奇与惘然。
书店的旧招牌被风吹得哗啦响,门口摆了几盆鲜花和一套白色桌椅,玻璃墙后书架若隐若现。
李羡鬼使神差地越过人群,走了进去。
-
巴黎行结束在第四天下午,孟恪忙完这里所有的事,带李羡启程去慕尼黑。
飞机起飞那一刻,她看向窗外,默默跟这座岁月厚重、底蕴浪漫的城市说了声再见。
慕尼黑之行,孟恪依旧忙碌,李羡则整日跟当地向导闲逛。
原定回国的前一天,他提前回到住处,遣散向导,问李羡想去哪里玩。
李羡在网上看过攻略,报了个地名。
“新天鹅堡?”孟恪取外套的动作缓下来。
李羡偏头问:“不可以吗?”
“可以。”
从慕尼黑坐火车去菲森阿美尔高地,路程大约两小时,窗外时常会路过荒原一样的景观,时值冬末,远方雪峰未消融,整个国家带给人冷寂肃穆之感。
李羡如愿见到心心念念的新天鹅堡。
下山时遇到一个观景台,可以远眺阿尔卑斯山的皑皑白雪和天鹅湖的烟波浩渺。
湖面有一座浮桥,连接湖中心的建筑。
“那儿是什么?”李羡伸手指过去。
“一个音乐厅。”孟恪说,“今天周四,应该有演出。”
李羡将手抄进棉服口袋,仰头看他。
“要去看看么?”
她点头。
李羡在过来之前听说过这个音乐厅,这里只每周四周天营业,且只演同一出剧。
孟恪打了一通电话,等来了接驳车,接两人下山,换成另一辆车,到了湖边,从湖边走到音乐厅,大约一刻钟。
很不巧,演出已经接近尾声了。
-
演出结束后,侍应生引孟恪与李羡进了客人的休息包厢。
房间墙壁挂着这座音乐厅的夜景照,照片下几行小字,李羡仰头仔细辨认,是段德文。
“Dieoper"ludiwigii.".......”低沉冷静的声音在耳后响起,李羡心头一震。
孟恪继续将这段德文念完,翻译道:“菲森新天鹅堡音乐厅从2006年开始演出歌剧《路德维希二世》,歌剧以新天鹅堡的建造者路德维希二世的故事为主线。”
李羡说:“我们中午看到的那个新天鹅堡吗?听起来像个悲剧。”
这场歌剧开始之前她没有听过任何一场音乐剧,在交响乐和古典唱腔在耳侧变得清晰时,几乎立时被震撼得浑身紧绷。
“不知道你还会德语。”她说。
孟恪抄兜走向窗边,“两
三句。应付平时来往的生意。”
李羡也走过去,在他身后两三步远的地方,停下脚步。
太阳已经收尽最后一丝余晖,天色浓蓝,深冬的湖面倒映音乐厅明橙色灯火。
“你好像来过这里。”李羡说。
孟恪:“嗯。”
“一个人吗?”
孟恪回头说不是。
李羡抱臂靠在沙发扶手旁,低头摆弄天鹅摆件,手指刮一下点一下,声音轻轻的,“和谁一起?”
孟恪看着她,响起敲门声。
他走去开门。
门外是个白胡子男人,五六十岁的模样,身材高大微胖,穿了件皮夹克。
他先haha两声,热情地将手搭到孟恪肩头拍了拍,后者笑着回应。
他们用德语交流,李羡听不懂,站起身走到孟恪。
聊了两句,孟恪回头看她,大概在介绍她的身份。
大胡子非常友好地挥手,“泥嚎泥嚎。”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