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弱白月光揣崽跑了 第144节(2 / 2)
回程的路上,苗笙听了游萧讲述两人相识相知相爱的经历,也不免感叹,他们也算是“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苦难令他们相识,而他们携手战胜苦难,最终迎来曙光。
命运果真奇妙,它并非决定了一个人的一生,而是先画下一张草图,再丢给你一支画笔,看你自己画出怎样的人生。
看到苗笙和游萧,活泼的向竹月最先叫出声:“大哥回家啦!还有笙哥哥也回来啦!真是太好了!”
向鹤云这小子像个老古板,才十岁大,规规矩矩地冲他作揖:“恭迎大哥和笙哥哥回家。”
游萧先向两位父亲行礼:“阿爹,闲爹爹,孩儿和笙儿回来了。”
苗笙对着旧友,突然产生了一种见岳丈的局促感,这感觉很微妙,他也不知道说什么,便只是笑着拱了拱手。
卓应闲的目光飞快地在他的孕肚上扫了一眼,然后上前轻轻拥抱了他:“小笙哥哥,欢迎回家,以后我们真的是一家人了。”
显然两人的关系,家里这“二老”已经清楚了。
“你也不事先给我们报个信,我们都没什么准备。”聂云汉笑呵呵地说。
平小红抢着说:“聂师公,我师父是想给你们一个惊喜呀!”
“是挺惊喜的。”聂云汉一挥手,“你们先去安置吧,好好休息,晚上我亲自下厨,给你们开接风宴!”
半年之前,苗笙在这里住的时候,其实并没怎么好好在山庄里转过,毕竟他那会儿身体比现在差得多,又谁也不认识,能不出门就不出门。
现在他已将云闲山庄当做自己的家,便萌生了“参观”的心情。游萧牵着他的手往后边院子走去,给他充当向导。
这山庄着实大,前边有一大片都只是风景,人住在这景致后边。虽然是隆冬时节,但院子里也并不全都是破败的景象,有一些常绿植物在雪中仍旧保持着傲然的绿色,比如结了红珠一样果实的冬青,比如游萧特意找人移植来的山茶树,看上去生意盎然。
苗笙边走边参观,才知道最外层的几套院子,都是有主人的,是游萧给孔昙、凌青壁他们,还有聂云汉的同袍们留的,为的就是让大家多来云闲山庄小住,好陪伴这两位“老父亲”。
整个山庄依山而建,自下而上是有天然的坡度,现在仰头一看,能看到山上那片梅林已经开花了,红的白的粉的,什么颜色都有,在一片苍茫的山林里,显然是独特的景致。
游萧看他目光落在梅林上,牵紧了他的手:“若是不喜欢,我叫人把它们砍了便是,或者移栽去看不到的地方。”
以前喜欢梅花是因为那首定情诗,苗笙现在尽管对这种花没有什么偏好,但看到好风景,依然还是欢喜的。
“不用,别给下人们找麻烦了,这些树现在长势不错,万一挪死了怎么办。”他淡淡道,“就在那里吧,也挺好看的。”
游萧好奇地问:“那你现在有什么偏爱的花吗?山庄还有很多空地,我替你种下。”
“我啊……”苗笙脸上浮现促狭的笑意,抬手在他眉心红痣上一点,“喜欢你这棵狗尾巴草!”
游萧捉住他捣乱的手,将他两只手拽住,往自己腰上一圈,顺势将人拥在怀里:“那你就是猫爪草。”
“猫爪草?长什么样子?”苗笙偏头看着他,好奇地问道。
“它其实是一味中药,块根一簇簇的,像小猫的爪子,因此而得名,春天来的时候会开黄色的小花,很可爱。”游萧在他额头上亲了一口,“药效呢,可以化痰止咳,解毒消肿,是味好药。”
苗笙乐了:“这还不错,我认下了。你是狗尾巴草,我是猫爪草,平凡普通,还能有一点用处,足够了。”
“还生命力顽强,怎么都能活。”游萧笑容温暖,“什么困难都打不倒。”
俩人半路亲昵片刻,继续手牵手往前走,绕过一片小花园,楼主突然停下了脚步。
苗笙定睛一看,认出了眼前的这个院子是游大少爷住的,名字同那茶楼一样,叫“唤笙斋”,再往后是聂云汉两人的主人院,而自己的梅花斋,则在这山庄最深处,挨着后边的山林很近。
“怎么?”他问道,“邀请我去你那里看看吗?”
此前在这里住了这么久,倒还真没进过这个院里。
游萧笑笑:“当然要请你进来,不过我想问的是,之后你是想住我这里,还是去住你的梅花斋?对了,你想个喜欢的名字,我立刻重新打个牌匾叫人换上。”
苗笙刚想说“当然和你一起住”,但突然想到了什么,又别别扭扭道:“和你住,凭什么啊?”
他倒也不是介意名分什么的,反正崽都要生了,人家小红一口一个“师娘”叫得那么亲,但不知怎么,他想起自己这糟糕的一生,像是没享受过半点正常的事物,突然就对一些“名正言顺”在意了起来。
别人都有的,他也想有。
游萧看他别扭又脸红,被他可爱坏了,捏捏他的脸颊:“那我今晚就向你提亲,等生了崽,咱们就成亲,如果你不介意大着肚子穿喜服,那我们尽快拜堂也没问题。”
“那还是等生了之后吧。”苗笙不想被人看到自己笨重的样子,觉得还是身形恢复了再说,他好奇地往唤笙斋里探了探头,“不过我可以暂时借住在你这里吗?我那院子太靠山里了,有点偏。”
他这给自己找借口的样子简直挠在了游萧的心坎里,楼主忍着痒,将人打横一抱,施展轻功,轻松跳进了小院,“哗啦”“哗啦”几声推门进了卧房,抱着他坐在了床上。
“看看环境满不满意。”他贴着苗笙的耳根轻声说。
苗笙好奇地打量游大少爷的房间,发现这里虽然不小,但比他想象的要简陋许多。
卧房里就是一张床、一张书桌,一些不怎么走心的装饰品,厅房里同样没什么个人色彩,家具摆设都像是买房子送的。
游萧看出他的意外,解释道:“十四岁之后我常年在外跑,不在这里久住,东西自然就少了。”
苗笙转去了他的书房,发现这里倒是有不少主人的痕迹。
书架上放了不少书籍,竖着的侧杆上画着斑驳的横杠,像是用来标记身高用的;正面墙上有楼主小时候的一张正面画像,胖乎乎的八岁娃娃穿着一件圆领袍,眉清目秀,眉心红痣红得耀眼,可爱得像是个年画娃娃;另一侧的博古架上摆满了奇奇怪怪的小玩意,有不少是游萧自己做的小机关,比如上了发条会跳的青蛙、可以自己走来走去的小人儿,以及上了弦之后,能够随着时光推移,自己开放凋谢的铁花。
苗笙好奇地欣赏着,走到了书桌前,看到桌子靠着的墙壁上挂了几张小卷轴,有一副字,写着“君子曰:学不可以已”,应该是游萧的座右铭,另有两幅卷轴,一张画的是一个人的背影,一张画的是人物小像,他定睛一看,正是自己。
只不过那上边的人看起来颇有些哀愁,不像他每日在镜子里看见的人。
游萧顺手便将那两张画像全取了下来:“这是我以前按着回忆画的,画功也不好,改天重新画过。”
“这就是以前的我吗?”苗笙拿过那张小像细细端详,“难怪他们都说我现在气色好,看来以前我果然是颓废的。”他将两个卷轴卷起扔在一边,勾住楼主的脖子,笑容得意,“还是现在的我好,你捡到宝了。”
游萧把他抱起放在桌子上,捧起他的脸,温柔地舔吻着他的唇,片刻后才松开,与他额头相抵,轻喘着说:“是啊,我何其幸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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