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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8 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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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李长安才从沈初送过来的信中知道这个曹令忠是谁。

难怪这个名字她不熟悉,原来是改过了名。

李元忠,原名曹令忠,昭武九姓后人,后定居河东,因坚守北庭、抵御吐蕃有功而被唐代宗赐改姓名为李元忠,官至北庭大都护、伊西庭节度使,封宁塞郡王[1]。

据说曹令忠自幼“好为战阵之形,缀幡旗以为乐”,打小这人就喜欢排兵布阵。

在安史之乱后才得以出人头地。

最让李长安放心的是这是自家的外戚,论起来自己还要喊他一声舅舅。

而且从史书上来看,提携过曹令忠的上官被敌军所杀,曹令忠怒而带着五千士兵杀贼枭首敌将为上官报仇。

而且在边官担任边将期间,他还对内鼓励农桑、提倡节俭,对外结交亲近大唐的外族部落联合抵抗吐蕃。

沈初对他的评价很高,认为是肃宗代宗两朝难得品德与能力兼具的将领。

什么堂舅,这就是我亲舅舅!

李长安在看完曹令忠的简介后立刻下了决断。

而且曹令忠为人知恩图报,自己与他从血缘上来讲是天然同盟,自己再对他施加恩惠,两人之间就又有了知遇之恩。

据曹野那姬寄来的信中所言,曹令忠如今才二十露头,有投军建功立业之心却苦无门路,本来是打算既然没有门路那就投军当一个马前卒,仗着一身武艺上阵杀敌以军功从底层开始往上爬。

正好曹野那姬收到李长安的信后就在部落中四处打听有没有谁家的孩子有军事才能,一打听就打听到了这个堂弟的父亲身上,曹令忠虽然已经定居在了河东,可他的父母依然在部落中居住,曹野那姬连忙通过曹令忠的父亲联系了他,让他暂且等一等消息再投军。

随心而来的还有曹野那姬那位堂叔和堂叔母寄来的信,是用栗特语写的信,在信里拼命推荐他们儿子,将曹令忠夸的天上有地下无,还说给李长安带了几十斤自家晒的牛肉干。

嗯,部落人还是比较朴实,送礼也是送自家晒的肉干。

难怪她说孙大有怎么还特意在收支簿册上将那三十斤牛肉干列出来呢,原来是她远房堂叔祖叔祖母给她送的礼。

看看人家的爹,再看看她的爹……

李长安思考该把她亲爱的舅舅安排到谁的部下。

李长安脑中冒出的第一个念头就是王忠嗣,毕竟这位是目前的大唐战神。

可这个念头只冒出来了一下,就被李长安打消了。

鸡蛋不能放在一个篮子里,哥舒翰已经在王忠嗣麾下了,王忠嗣被罢官后,哥舒翰就能接手王忠嗣的势力,没有必要再把曹令忠安排过去。

何况曹令忠的情况也和哥舒翰不同,哥舒翰已经四十岁了,正处于将领的当打之年,曹令忠还只有二十岁。

而且从历史上看,曹令忠也是直到安史之乱结束后才冒头,他现在还是成长期,带兵打仗的本事还不一

定有二十年后那么高。

得给曹令忠选一个机会多、竞争小、年轻人多的创业团队。

李长安在信纸上缓缓写下一个名字。

[高仙芝]

前段时间升官的胡将不只有安禄山一人,只是安禄山所得的官职最高罢了。

高仙芝被封为安西副都护、四镇都知兵马使,手底下如今正是缺人的时候。

更重要的是高仙芝不像王忠嗣那么厉害,人人都知道王忠嗣是大唐战神,都去投奔他,他手下有能力的将领数不胜数。

哥舒翰去投靠王忠嗣合适,因为哪怕在有能力的将领中哥舒翰也是最耀眼的那一颗将星。

可曹令忠不一样,他现在还不太有本事,贸然投靠王忠嗣只会泯灭于众人,倒不如去投高仙芝,竞争压力小,立功机会多,高仙芝还是将门出身,家学渊源,曹令忠也能跟着他学一学本事,不愁没有出头之日。

一封家书并着一箱黄金一起被快马加鞭送往河东曹令忠居所,这是她娘在信中所写的地址。

李长安送走了信,这才长呼一口气。

孙大有看着信使骑马狂奔离去,眼中露出了羡慕。

他是个穷怕了的人,前几日回来后李长安给他们结了尾款。

本来往来曹国和长安用不了十一个月,只是这回是头一回走商道,有许多的事情需要做,来回行商的手续这一回要办齐,个个关卡要打通,该送礼的送礼,该攀交情的攀交情。

见到曹野那姬后,也要先将粮食搬下来然后再将木头做的马车掏空。

这次行商是从大唐拉了粮食往关外卖,名义上是卖粮食,实际上却是用粮食换铁矿和战马。

到了曹野那姬的部落,曹族人先把粮食从马车上卸下来,而后把马车掏空,里面塞入粗糙冶炼的铁矿,拉货的木车就变成了木包铁的排车,然后再将骑过去的马留下,换上强壮的战马再带回大唐。

拉着数万斤重的铁矿,战马也走不快,于是这一趟来回便用了十一个月。

李长安也没有亏待这些给她卖命的人,直接把这一趟的工钱翻了五倍当做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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