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4章(2 / 2)
一个月后,案件正式开庭!!
李少杰与张伟坐在原告席,被告席则是一排年龄不一的女生。
从十六岁到三十二岁,一共八人。
全部都是都秀秀的粉丝应援会。
而这些人身后,则是粉丝团的关键人物,以及明星相关经纪公司的人。
另一边的律师团中,为首的是一名看上去四十多岁的中年女人。
几名被告表情不一。
有恶狠狠盯着李少杰的,也有看上去梨花带雨,像是被吓哭了的。
更有脸色阴晴不定,看上去很慌的。
很快,诉讼流程开始。
开庭后,法庭查明身份,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
法庭调查开始。
诉讼人宣读起诉书。
刑事。
换杰哥的想法就是……
【我不是为了赔偿的,我就想看看你能不能进去,能蹲几年?】
很快,审判长便询问起被告,宣读内容与收到的传票是否一致。
确认一致。
很快,审判长便令其他的被告人退庭候审。
然后一个一个来。
直接问“起诉书中指控事实是否存在?指控罪名是否成立?是否自愿认罪?”。
指控的罪名各不相同。
网络暴力,人肉,人身攻击的。
教唆其他粉丝进行网络暴力,人肉,人身攻击的。
几个饭圈组织核心粉丝的行为,怀疑涉嫌非法集资,传销。
认证账号资格的时候,是否得到了明星经纪公司许可与营业执照。
作为非盈利的粉丝组织运作活动中,对一些实物贩卖的盈利行为,是否经过了经营许可。
是否偷税漏税。
进行了一轮审查后,举证质证的嘴炮环节也便到来!!
两边开始互相攻伐!
首先,便是张伟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开始提供证据!!
是的。
李少杰与张伟,并没有直接奔着个人的辱骂去。
而是对“饭圈组织”的合法性与犯罪行为上开炮!!
张伟的大致陈述,基本便是……
粉丝后援会,因为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它所获得的利润,因此,根据民法典第87条规定,大多数的饭圈组织是属于一种非营利法人中社会团体。
而根据社会团体有关规定,全国性的社会团体,要由gw院的登记管理机关负责登记管理。
也就是说,以企业的名义设立的粉丝应援会,那就涉嫌违法。
若是以社会团体的名义设立注册的话,那就必须前往民政部的社会组织管理局来进行备案,如果没有备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