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179章(2 / 2)

加入书签

王大锤眼神一亮,瞬间明白了秦牧的意思。

和之前一样。

秦牧这一次……

还是想把对方给送进去。

两年前,老张他们虽然告过一次,但肯定是民事纠纷。

由头是对方霸占了房屋,财产纠纷。

而罪名的话……

则涉嫌了刑事犯罪!

只是……

他作为一个民事律师,对刑事实在不是很懂。

“第一个,非法侵入住宅罪。”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开口说道:“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将构成这一罪名。”

“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王大锤点了点头,若有所思。

这一条罪名……

其实他隐约也猜到了。

这条罪名属于亲告罪,法条规定,告诉才处理。

非法闯入他人住宅,需要情节严重,且受害人起诉才会受理。

按照老张家的情况来看……

被入侵了三年,完全可以构成情节严重,达到了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立案条件。

“第二个,抢劫罪。”

而秦牧说出的第二个罪名,却让他瞪大了眼睛。

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抢劫罪也算?”

秦牧正色道:“当然算!”

“抢劫罪,只得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

“这种无赖霸占,拒不归还的方法,已经严重构成了抢劫罪!”

“谁说抢劫需要面对面暴力胁迫才算?”

王大锤咽了咽口水。

看了眼办公桌上秦牧送他的“土特产”,那是一本厚厚的《刑法》。

他觉得自己真的有必要转行研究一下刑法了。

这对中年夫妻的行为……

从构成要件,以及立案标准上来说,的确触犯了抢劫罪。

而抢劫罪的量刑标准……

他记得不错的话,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根据抢劫财物的多少来量刑。

这直接抢夺一套房子……

他一时间也算不出大概会被判几年。

“第三个罪名,拒执罪。”

秦牧缓缓开口。

继续说出了第三个罪名。

拒执罪,其实就是拒不执行罪,全称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指的是是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对于这一行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