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5章(1 / 2)
比秦牧以前干过的那些事还要离谱!
“估计问题是出在鹦鹉上面。”
秦牧深吸了一口气,指了指传票上的两个罪名。
第一个罪名,是非法经营罪。
指的是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这一点上。
量刑的时候,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就是情节严重。
而在相关的司法解释里。
也对情节严重,有过专门的解释。
出售一般的东西,不需要经营许可证,也不会构成犯罪。
但出售濒危野生动物……
则会直接构成情节严重,触犯这条刑法。
“可是……我儿子就是卖了几只鹦鹉啊,鹦鹉也算濒危野生动物吗?”
宋天成听完解释,更是满脸的疑惑和不解。
在他的固有观念里。
鹦鹉就是八哥,长的大差不差的。
能学人话。
以前很多老人都喜欢玩。
只要玩鸟的人,家里都会备个几只。
这东西……
从来就没濒危过。
秦牧摇了摇头,接着解释道:“按照《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除了三种鹦鹉之外,其他鹦鹉都属于濒危野生动物。”
这些天来。
他一直在看各类相关的法律文件。
若非如此,他也不知道鹦鹉居然属于濒危动物。
这三个种类的鹦鹉,分别是虎皮鹦鹉,鸡尾鹦鹉,和桃脸鹦鹉。
其他的所有鹦鹉,都是濒危野生动物。
“可是……我儿子是自己饲养的啊,从小养到大,都养好几年了,也不是野生的啊……”
宋天成咽了咽口水,还是不理解。
明明说好了是濒危野生动物。
他儿子又没去捕猎。
都是饲养的。
“不是这样的,按照司法解释,任何濒危动物,不愧是饲养还是捕猎,都是不允许的。”
秦牧摇了摇头。
在普通人的观念里。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只是针对于那些捕猎者。
但实际上……
在最高院的司法解释里,明确了野生保护动物和饲养的保护动物一视同仁,都属于不能买卖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在刑法上,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指的是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在立案保准里是,特别规定了只要出售或者购买1只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就构成犯罪。
而宋云养了十几只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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