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7章(2 / 2)
秦牧和王大锤这两个闲人,继续上班。
秦牧的工作,依旧是轻松闲适。
顺带摸鱼。
让他惊讶的是……
王大锤在经历了此次事件后,居然不再躺平。
上班期间,疯狂恶补刑法知识和辩护知识。
用他的话来说……
这次庭审,大幅度提升了他的家庭地位。
他的女友对他刮目相看,现在一口一个大锤哥喊着。
“没想到我真正的天赋,居然是在刑事上辩护。”
“我已经决定了,等这个官司打完,就辞了工作,去她的律师事务所帮忙。”
“你记得赶紧考证,然后直接转岗就行了。”
王大锤甚至开始主动催促起了秦牧。
秦牧:“……”
从王大锤的口里,他也得知了颜问夏的基本情况。
在另一个城市里,开了个律师事务所。
和张玮差不多,专门承接刑事案件。
只不过……
他觉得,以王大锤现在的“业务水平”,去了可能会帮倒忙。
随后。
他也趁着这段等待的时间,进行法考的准备。
等自己拿到了律师证,为身边的人辩护就方便多了。
虽然法考的通过率只有8.75%,但对他而言难度并不大。
时间一晃。
五天转瞬即逝。
这一天。
宋天成带着宋云,急匆匆的赶到了养老院。
找到了秦牧。
“秦叔,你帮我看看,这个判决书写的是什么意思?”
宋云满脸紧张,询问道:“送判决书的人,让我尽快去矫正社区报备。”
秦牧愣了一下。
接过判决书,查看了起来。
法院的判决,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当庭宣判,一种是判决书传达。
后者则是直接传达到当事人手中。
打开判决书。
他看到了上面显示判决词:经高级法院审理,最高院复核,决定判处宋云有期徒刑六个月,缓期九个月执行,并处罚金15000元。
在判决理由里……
详细写明:“经基层法院审理,高级法院复查,宋云的行为触犯了非法经营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犯罪事实清晰,案情无疑点,审理程序准确正当。
但鉴于宋云属于初犯;在繁衍费氏牡丹鹦鹉的过程中,并未损害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无明显危害;出售行为并非出自主观自动,系他人要求。
为了彰显刑法惩恶扬善的真正价值,因此做出法定刑之下的判决。”
看着这个判决。
秦牧忍不住倒吸了一口凉气。
案件的判决,居然出自于高级法院!
并且报备了最高院核准。
按照他了解的诉讼知识,各级法院做出的判决,有两种情况需要向最高院申请核准。
第一种是死刑。
任何死刑判决,都必须要经过最高院的复核程序,才能生效并执行。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