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9章(2 / 2)
“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不法侵害需要有社会危害性,指的是不合乎法律规定的侵害行为。”
“意思是说,只要是不合法的具有侵犯性并且可能造成危害的行为就属不法侵害,其相较于暴力犯罪,具有明显轻微的特点。”
“而暴力犯罪,指的是暴力行为引发的系列危及人身安全的犯罪,本案中闹婚者的行为,就构成了猥亵罪,危及了人身安全,且以暴力行为……”
当着公诉人的面。
张玮侃侃而谈,阐述着己方观点。
并且将公诉人的观点一一反驳。
从法条讲到了法理,再讲到了立法思想,天理人情和公序良俗。
尤其是针对婚闹的行为……
将婚闹的最初起源,再到如今借婚闹之名,行犯罪私欲的现象公之于众。
当庭斥责闹婚者的无耻、下流的本性。
话音刚落。
公诉人还没来得及反驳,公诉席旁边的陈导光又坐不住了。
猛地站起来。
冷笑着反驳道:“胡扯!我们那明明就是普通婚闹,怎么就成了暴力犯罪了?”
“敢情你是想将婚闹污蔑成暴力犯罪,好为这个杀人凶手洗脱嫌疑!”
“家家户户都是这么闹婚,你们凭什么说我们是犯罪?”
“你们这些当律师的,心都是黑的,居然在这里颠倒黑白,指鹿为马!”
“呸!”
“等哪天你儿子死了,我看你还能不能这么冷静的说出这番话!”
只见陈导光指着张玮的鼻子,不断指责。
怒不可遏。
在他看来。
闹婚只是小辈们的玩笑,可张玮却非要将这个玩笑,上升到了暴力犯罪的层次。
明显是想要帮助黄兰脱罪。
“当事人,请注意你的言辞!”
张玮尚未开口回应。
公诉人便忍不住皱了皱眉头,沉声道:“这里是法庭,现在虽然是自由辩论环节,但发言时,禁止对他人展开人身攻击!”
这个阶段。
属于质证之后的自由辩论,双方所有人都有权发言发表观点。
陈导光的发言,也是在准许的范围之内。
但……
他的发言,和辩论没有半毛钱关系。
全程都是在攻击对方。
“我的言辞怎么了?”
陈导光闻言。
转过身,看着己方公诉人,不满道:“他说的有问题,我还不能反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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