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4章(1 / 2)
这次蒋大平四人的行动,引起了众怒。
了解了前因后果的人,都对他们这种行为嗤之以鼻。
每个人都是父母生养长大的。
孝敬父母本就是人之常情,基本责任。
可蒋大平四人的做法……
却是极为恶劣。
而现实中,这种人并不少。
但遭受惩罚的,却是屈指可数。
大部分人……
都不会往遗弃罪这方面联想。
许多人印象中的遗弃罪,只是遗弃婴儿、幼儿之类的。
实际上。
遗弃任何家庭成员,都可以构成遗弃罪。
“又学到了一点,up的视频干货很多啊,我邻居好像也没管他的父母,我打算给他转发一下这个视频。”
“遗弃罪原来还能这么用,就是遗弃罪的判刑太轻了。”
“不过好像要造成严重后果才能起诉遗弃罪,如果没有严重后果,是不是就不构成遗弃罪了?”
“卧槽!大家快去学法专区看看,那里的人都快讨论疯了!”
“……”
秦牧拿着手机,不断翻阅着粉丝的帖子。
翻着翻着。
突然看到了有人提醒,说是学法专区非常热闹。
“学法专区?”
他愣了一下。
下意识的点开了学法专区。
果不其然。
看到了一条接着一条的帖子涌现出来。
讨论热度都非常高。
全是围绕本次的遗弃罪展开的。
和其他两个板块的帖子不同。
学法专区里的帖子,更多的是从学术角度讨论遗弃罪。
“我刚翻阅了一下遗弃罪的法条,只有三类人被遗弃才能构成遗弃罪,如果老人有收入,便不构成遗弃罪,这也太不合理了。”
“这法条就有毛病,我都被遗弃了,我就不能想方设法搞点收入吗?”
“还需要构成情节严重,这特么就离谱,我代理过好几个被子女抛弃的老人的案子,居然没一个构成情节严重!”
“各位大佬,我有个大胆的想法,若是身边有被子女抛弃的老人,可以教他们去沿街乞讨,拍照取证,分分钟满足情节严重!”
“……”
看着这些网友们发表的帖子。
秦牧嘴角抽了抽。
这个专区……
网友的专业程度,明显高出了其他区。
大部分是刚入行的律师。
还有许多人正在准备司法考试,打算以后当律师。
而他们讨论的这些内容……
有些他都没想到。
比如说。
遗弃罪的构成,必须要满足情节严重,情节一般的遗弃行为不构成遗弃罪。
即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而在司法解释里,将情节严重的行为分为五大类。
一是由于遗弃而致被害人重伤、死亡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