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34章(2 / 2)
审理正式开始,公诉人立即站了出来。
当着全庭的面。
慷慨激昂的控诉道:“在本月1日,我宛城xx小学的一名六年级小学生周小清,在家中上网期间,遇到了一起募捐事件,对其捐助了一块钱。”
“在某平台发言时,无意中表明了自己捐款一块钱的事实,进而被该平台其他网友们指责、吐槽、谩骂。”
“其中甚至有‘你怎么不去死’之类的过激言论。”
“此后,周小清多次辩解无效,从家中阳台轻生跳楼,至今昏迷未醒。”
“我院认为,该事件的相关人员谷宏达、包飞文等人以言语对一名十二岁的未成年人进行道德谴责、辱骂、恶意引导轻生念头,造成情节后果严重……”
“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第……”
“故此,我院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处谷宏达、包飞文等人犯诽谤罪、寻衅滋事罪。”
“依法判处谷宏达有期徒刑七年,包飞文有期徒刑三年,柳林有期徒刑一年,周巧云有期徒刑……”
念了十余个人的名字及其量刑。
公诉人也意识到人数实在是太多了,不宜念完。
于是干脆用了一个“等”字结尾。
“咚——”
法庭上。
审判长敲响法槌,随之看向了被告席:“被告人,对于公诉人控诉的事实和行为,可有要辩驳之处?”
“我有!”
被告席上的谷宏达连忙站起身,为自己辩解:“这个事情就是个普通网络口角,我觉得不该这么上纲上线,难道我们连最基本的网络发言自由都没有了吗?”
“我就是在网上说了几句话,如果这都有罪,那以后谁还敢在网络上发言?”
“人人都只说假话,阿谀奉承,这个社会还有什么前途?”
他将自己这些天的压抑,都发泄了出来。
坚决不承认自己有罪。
其余的包飞文等人,也点头附和道:“明朝都不以言论获罪,难道我们现在连古代都不如了吗?”
“我们一没偷,二没抢,三没逼迫周小清自杀,这个行为是她自找的,这也能算在我们头上吗?”
“如果要这么算的话,那我走在路上平地摔摔死了,难不成还要追究修路人的责任?”
这些人满脸的不忿。
坚决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构成了犯罪。
其实。
这些也都是律师教他们的。
他们想要不坐牢……
只能想方设法,把这个罪责给摘掉!
不然……
寻衅滋事造成重大后果,有人轻生寻死,至少都是五年起步!
“咚——”
在众多被告发言之后,法槌声再次响起。
审判长点了点头,总结道:“既然如此,那本次庭审的焦点,便在于被告人一方的网络发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是否应该被惩罚!”
“接下来,请双方就此焦点,展开辩述!”
第三百二十章 这个律师和张玮比差远了
在审判长的推动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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