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1章(2 / 2)
“第三,他们行为所涉及到的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罪……”
分析到这里。
周全民顿了顿,严肃的说道:“娃娃鱼腹内有卵,但数量只有一条,并未大规模捕捞,也不应当判处过重刑罚。”
原本。
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罪的判处非常严重,但针对的是那些偷捕偷猎的人。
对野生动物造成最大破坏的,也是那些人。
而不是齐亮磊这些人。
“我同意,但该判的还是得判,他们毕竟触犯了刑法。”
“这个案子比较复杂,得把握好一个度啊,既要起到惩戒作用,又不能太过于严苛。”
“严苛的话倒是不至于,他们几人的行为确确实实是触犯了刑法,绝对不能姑息。”
“不过他们的认罪态度还算不错,也肯于弥补认罚,值得鼓励和提倡。”
“……”
合议庭的众人纷纷开口,发表了各自的意见和看法。
大部分人……
还是赞同从轻判罚的。
“既然如此,那就商量一下判决方案吧。”
周全民点了点头,同样认可了这个判决方向。
总结起来一句话。
可以从轻发落,但不能不罚。
“行政处罚肯定是要的,这需要环保部门来执行和监督,另外侵占罪……也构成了,需要对李卫国予以一定的补偿。”
紧接着。
两个审判员缓缓开口,提出了一些建议。
经过查明。
现在已经可以认定,齐亮磊等人拿走的鱼,基本上是李卫国的。
但在法律上。
秦牧控诉的都有理可依,这些鱼并不属于完全遗弃物。
“除了补偿之外,还需要恢复一定的生态。”
“量刑上,还是不要以实刑为主。”
“如果是缓刑的话,需要在其矫正教育阶段新增一些每周必备措施……”
“……”
没过多久。
合议庭便达成了共识,做出了一份较为合理的判决。
而时间……
也到了半小时。
周全民带着合议庭成员,重新出现在了法庭上。
敲响法槌。
沉声宣判:“经过前后两次审理,本院由我担任审判长,依法组建的合议庭已查明了事实,认定齐亮磊、张春花等七人在晋河某河段内,存在非法捕捞、危害濒危野生动物、侵占他人鱼类的行为。”
“该案事实清晰,全程无疑点。”
“本院认为,齐亮磊等七人的行为,构成了侵占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罪。”
“但鉴于其在立案调查阶段表现良好,积极认罪,态度值得肯定;在庭审阶段又……”
“因此,本院现做出如下宣判:
判处齐亮磊犯侵占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罪,处以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执行,勒令其赔偿原告李卫国的鱼类损失,且对其危害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进行弥补,放生归类200条鱼投入晋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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