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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2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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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

这两名律师提出了他们的起诉主张,希望法院判处对方归还5400万的连本带利。

“好稳的律师!”

被告席旁边。

张玮看着两人的表现,神情再次凝重起来。

乍一看。

刚才这两人的发挥中规中矩,并未有过于亮眼之色。

但懂行的人都知道。

许多时候,打官司并不需要多惊艳的操作。

更多的是重剑无锋,大巧不工。

稳扎稳打的发挥,不搞那些花里胡哨,才更考验基本功。

而对方两人……

无论是控诉技巧还是控场,都运用的十分熟练。

再加上民法典的相关法条的使用,很容易取得庭审法官的好感,赢得法官的倾向。

要知道。

民事诉讼和刑事诉讼截然不同,采取的是两种审理方式。

法官的权力相当大。

而他们这边……

连民法典都不怎么熟悉,等下的法庭调查环节估计要被碾压了。

想到这里。

张玮满脸苦涩地看向了旁边的秦牧,心绪复杂。

“咚——”

正在此时。

审判长在听完了乾州两名律师的起诉状后,转而看向了他们:“请被告方就原告方指控的事件,进行答辩。”

张玮缩了缩脖子。

便听到秦牧稳如泰山的声音:“审判长,各位审判员,我方当事人李四并不承认这段债务关系存在。”

“首先,我方认为,对方所说的借款1.5亿元,并不存在,口头借款不足为凭,更没有转账记录。”

“唯一的转账凭证,还是张三将钱转向了不同的信托账户,也并非是李四实际所有。”

“第二,我方当事人李四表示,对方让他操作资金量为1.5亿的行为,属于代客理财,他并不具备该1.5亿元的实际持有权,所造成的亏损也应当属于代客理财所容忍的范围内。”

“第三,我方当事人认为,他签署的欠款合同是在被对方哄骗的情况下签署的,只以为是……”

当着法庭众人的面。

秦牧侃侃而谈,并没有因为这个案子的性质不同而怯场。

反而是……

和对方针锋相对,毫不相让。

“根据《民法典》的出借条款,以及最高院发布的民间资金出借要求的解释中规定,出借后资金非自有的情况下,不认为构成借贷关系。”

“根据……”

紧接着。

秦牧接连说出了七八个法条,全是民法典或者最高院出台的相关司法解释中的内容。

讲的几乎全是借贷关系的构成。

“这……这这……”

原告席的旁边,来自乾州的几个律师满脸震惊的看着这一幕。

被秦牧这一番答辩……

彻底给弄蒙了。

刚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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