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8章(2 / 2)
需要对张三进行起诉。
可张三的行为属于严重擦边,却又不违法。
他给李四卖了三年的剧本。
或多或少能猜测到李四的“职业”,但依旧选择了将剧本卖给李四。
说他全然不知情根本说不过去。
但是……
他卖的仅仅是剧本,没参与过程。
不能草率的以此来定罪。
不然的话……
那些杀人犯杀人时用的刀,还需要追究卖家的责任。
这明显是不合理的。
“在刑法中,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或者职业,即便其侵犯了法益,也不能以犯罪来论处。”
张玮叹了口气,念出了一条刑法解释。
比如说有人卖刀。
结果某人买了刀去杀人,构成了杀人罪。
但卖刀的人……
应当属于无罪的,他卖刀只是日常生活中的行为。
但假如某人听说有人想杀人,于是主动找到他,提供了一把刀……
那就属于帮凶共犯。
拿这个案件里的张三来说。
他是个小说作者,为了谋生写剧本,属于日常生活行为。
不应以犯罪论处。
“卧槽?我们地区居然抽到了离婚诉讼的案件?这个案件也太离谱了吧,假结婚+假离婚+重婚?”
“赶紧研究下,这个案子该怎么打,马上要开庭了。”
“我们抽到的是版权纠纷+金融纠纷的案子,也不好打啊。”
“时间太紧迫了,赶紧去场外求助一下。”
“……”
会场里。
晋级了第四轮的八个地区的金牌律师们都有些愁眉苦脸。
一阵头大。
第四轮的案件复杂程度又加了一个档次。
张玮听着四周的嘈杂声,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从众人的反应来看……
他们的案件还不是最难的。
“要不……咱们就起诉张三行政处罚,或者判处缓刑吧?”
随后。
他深吸了一口气,看向了秦牧。
提出了他自己的建议。
张三卖剧本,肯定是要处罚的。
这个也是考验他们如何量刑的一个难点。
量刑若是合理了,评价分就会相应高很多。
若是量刑出现了偏差……
那可能第四轮就会被淘汰了。
“如果起诉缓刑的话……必然会被淘汰。”
秦牧闻言,却是微微摇头。
没有认可他的这个起诉思路。
略微停顿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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