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光之意 第116节(2 / 2)
别的不说,爸爸妈妈至少给他留下了另外三处房产,都是极具投资价值的好地段,好小区。
问题在于,宣适当时还不到十岁。
一直以来,都是个被保护得很好的小少爷。
他不懂人间疾苦,不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他家是遭人纵火,不需要赔偿邻居家里的损失的。
但是,纵火的人已经进去了,且一无所有。
蒙受了损失的邻居,直接闹到了宣适爸爸妈妈的葬礼上。
火灾发生的时候,楼上的这户没人在家。
除了房子本身的损失,宣适家的大火,还烧掉了邻居家里的好几幅画。
每一幅都是花了好几百万拍卖来的,还没算收藏了十年的溢价。
为了房产,上赶着想要收养宣适的亲戚一看,三套房子加起来,还没有楼上一家人要求的赔偿金额高。
这也使得十岁的宣适小朋友,直接从香饽饽变成了烫手的山芋。
程诺在这个时候出现了,他拉着宣适的手,和他说,【阿适,以后,我家就是你家】。
程诺的爸爸妈妈其实也不想招惹这些是非。
奈何程诺异常坚持。
为了让宣适留下,程诺绝食了整整三天。
宣适算得上一夜长大。
他需要面对的事情有很多。
凌驾于所有的事情之上的,是好好保护程诺。
这是宣适幸福童年的终点,也是他武力值的起点。
第92章 天煞孤星
除了武力值,宣适的成绩也是极好的。
他在温州中学,能排年级前二十。
只要不和聂广义那种不讲道理的天才比,宣适也是妥妥的学霸人设。
程诺的爸爸妈妈一直都对宣适不错。
总归,家里的经济条件摆在那里,多养一个小孩也没有关系。
对于程诺的爸爸妈妈来说,抚养宣适,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算得上是负支出。
程诺在念书方面一窍不通,哪怕是九年义务教育,也不怎么能跟得上。
如果家里没有宣适,他们需要找一个高端住家家教。
住家家教和保姆从来都不是一回事。
即便是在程诺和宣适成长的那个年代,有教师证的住家家教,每个月的工资也都是五位数。
基本上相当于同时期外企新进员工的两倍的工资。
更是同时期学校老师工资的四倍以上。
乍一听,这个工资很是有些离谱。
认真想一想,却也情有可原。
别说是二十年前了,现在也一样还有很多人,觉得住人家里的就是保姆。
有教师证的人,谁不愿意去学校教书,成为受人尊敬的人民教师?
这就好比,通下水道比做程序员赚钱多,又有几个在办公室的程序员愿意起早贪黑地去给人通下水道?
自称码农的人基本不太可能真的回去种田。(飞黄腾达了在自己的别墅院子里面拥有一块菜地那种情况除外。)
住家家教本来就很稀缺,男性更是凤毛菱角,真要请的话,价格基本就是翻番。
当然了,通常情况下,家里有男孩子,才会请男的住家家教。
宣适属于特殊情况。
他除了没有教师资格证,其他的各项条件,都比程爸程妈原来请过的住家家教要好很多。
至少,程诺再也没有被就读的私立学校劝退过。
在小宣老师出现之前,这样的情况,已经出现过两次。
程爸爸程妈妈很快就觉得自己捡到宝了。
他们对宣适很好,一应生活水准,全都比照程诺。
可这话又说回来,对宣适好是一回事,宣适要和程诺有点什么,那就又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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