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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番外:马赛狂想(陆放之篇)(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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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马赛的海底,有圣·埃克苏佩里失事的机骸,也沉着他母亲的灰骸。

搭上前往南法的列车,巴黎冬季那漫长的阴沉就离陆放之远去,地中海温和的怀抱在等他,马赛是最初的故乡。

虽说是第三大都会区,于久在国内鹿城生活的他眼里,自然更算是一座惬意小城。幼时居所附近的街道巷陌已与他暌违十五年之久,难于辨认,却总归还有些记忆里的气息。

陆放之在陌生又亲切的乡音里漫步,回溯有关母亲的踪影。

邻近的孩童骑着踏板车磕磕绊绊冲下石阶,两侧的墙面喷着大片缤纷随性的涂鸦,转过拐角有蓄须的街头艺人在弹唱,街边的面包店依旧琳琅满目,只是母亲后来经营的那家已不在。

脚步不曾遗忘,陆放之无需导航,明媚的蔚蓝涌进视野,是马赛老港,母亲安息的地方。

也是母亲情根深种的地方。

他想母亲每每低头望着碧波沉浸于罗曼旧史时,所见到的不过是自己情感的倒影。

晴朗的日子里,母亲会在老港游泳。这片海她从小游到大。后来陆放之也常去游,母亲和他说,身体被海水包裹的时候,灵魂也会变得轻盈透彻。至少他相信母亲确有一颗透明浪漫的心灵,否则怎么会无所保留地陷溺爱情。

那时母亲仰浮在离岸不远的地方,手里正举着茨威格那本骇人的爱情小说眯缝着眼翻阅。稍长大一些,陆放之也读了。他告诉母亲,自己觉得很难过。母亲笑了笑,说爱是疼痛。那人们为什么还要去爱呢?因为很美。有多美?美到人们愿意成为忍受疼痛的傻瓜?等你爱了就知道了。

总之就是那一天,母亲听见一阵很奇妙的旋律。水波流过她的胸脯,乐声却浸没她的心室。周围不时会有些街头艺人在表演,手风琴钢琴小提琴萨克斯之类,但是这回的乐器她辨别不出,于是循声张望,她发现了乐声的来源。

她把书扔到岸上,转身游向那人身畔。那是一位颇儒雅的东方男人。他坐在一张木椅上,怀里是一件陌生的乐器,手指就在几根长长的丝线间雀跃,琴音袅袅,使母亲发了怔。真灵活啊,她想。一曲终了,几个路人为他拍掌喝彩。他说一口流畅的法语,向大家解释,这是一种很古老的东方乐器,叫琵琶。原来东方人能把法语说得那样动听。等这个东方男人离开的时候,母亲才回过神来,不禁懊恼竟然没有到岸上去同他说点什么。

母亲是渔民的女儿,她常常会帮父母看守鱼摊。客人眷顾拥有出众容貌的摊主,因而她家的生意总算不错。这天海鲜差不多卖光,她正要收摊回家,有人走过来站定,瞧见空空如也的摊面,很是遗憾,“看样子我来晚了。”

“是你——琵琶!”母亲呆呆盯住这张俊朗的东方脸孔,脱口而出那天所认识的新词汇。

男人便投以友好的微笑,“居然记得我吗?真荣幸。”

母亲最终从围布下拿出一条肥硕的海鱼,那本是给家里预留的。男人猜到了,似乎觉得有些抱歉,向母亲提议要不要去他家尝一尝中式的鱼类烹饪。

鱼儿沉睡在古老鲜美的东方风情,也算死得其所,男人炖煮的鱼汤是母亲踏入的爱河。

她听着为她而奏的乐曲在海里畅游,男人望着水中窈窕的身段,会忽然搁下琵琶脱了衣服跳进海里,他们往彼此脸上泼水,笑着闹着就纠缠到一起,变成一对交尾的鱼。

母亲爱得一发不可收拾,全然不顾爱情有着漂亮的谜面,却不见得能解出同样好看的谜底。

干柴烈火的一个月,令母亲将父亲视为一生的挚恋,父亲却只当母亲是一段风流的假期。

男人回国之后,虽说不上是杳无音讯,但再也没在母亲面前露过面。离开的时候,两人都尚不知晓陆放之的存在。等都知道了,母亲执意要生下,哪怕会承受独自抚育的艰辛。她只是每隔些日子就去信,告诉男人孩子是如何长大,昨天会叫爸比了,今日走路跌了一跤,学校老师说他成绩很好,也很受欢迎,今年学会了游泳,过生日许下的愿望是在国外工作的爸爸可以回家一趟。男人会定期转一些钱款过来,信只回过一次,里面说他有难处。然而母亲总以为他会回来,总这样以为,一直到病故都没有想过再谈一次恋爱结一场婚。

江羚对这段故事发表最高指示:忠贞是一个女人最愚蠢的品质。陆放之刚点头表示赞同又听她找补:我并非否定你母亲,只是我不拥有她这种爱的能力与信念。

十二岁那年,陆放之才见到母亲口中的父亲。父亲来法国接他,看上去比照片要沧桑,毕竟是十二年前的照片了,表情是沉重的。那时他还以为父亲是由于母亲病逝而伤心。他把骨灰郑重地交到父亲手中,告诉他长眠于他们初遇的海港是母亲的遗愿。看见父亲捧着骨灰,他想母亲终于又能躺进爱人的怀里,虽然是以这样哀戚的形式。

随父亲抵达遥远的东方国度,他才发现一切比自己的想象更为陌生。

父亲的家是富丽堂皇的,鹿城的鹿原来是陆氏的陆。华美的房子里有一位缟素的女人,她是父亲的妻子。她不是他的母亲。她和父亲的伤心,是独属于他们早夭的儿子的。父亲突然接回他亲自抚养,不是由于母亲病危,而是因为陆氏需要一个继承人。

哦,这就是父亲的难处。母亲特意让父亲为他取了个中文名,放之。父亲在那封信里说,放在汉语里有自由的涵义,母亲觉得很好。他也学过一点中文,说得蹩脚。当他回国重新学习了这些棱角鲜明的复杂方块,他想那其实是放之任之的放之,他是被父亲放养的孩子,原想要放弃的孩子。

十二岁的陆放之,预谋的是一场反叛。他会顺从父亲的培养,最终成为一个和父亲截然不同的人。

他在岐南中学的国际部接受双语教学,每天放学还有一位中文家教等着为他补习,周末需要参加马术射箭散打等不同的俱乐部训练,初时他很感到吃力,可毕竟聪颖坚韧,渐渐也就上了轨道,愈发接近父亲心中对于陆氏继承人的严苛标准。

那是他们第一次以一家人的身份出入社交名利场,陆放之失手打翻了一只酒杯,他当即掏出手帕要来擦,有侍者上前拦住他,“先生,请让我来。”父亲的妻子在一旁低声冷笑,“到底是渔民生的孩子,骨子里的小家子气。”父亲用眼神喝止妻子,他捏紧了方帕,佯作没听到女人话语里的刻毒。那天晚上他对母亲的思念比往常还要强烈,他走到琴房,拿起了那把积灰已久的琵琶。不知弹了些什么,过了多久,他将琵琶复归原位转身离开,却看见父亲站在门口,脸上是稀有的柔和,似乎陷入了某种恍惚的回忆。陆放之有些局促,听见父亲问他,“你不是一直在学钢琴么?”“母亲特意找到一位会琵琶的老师,让我学过一阵。”“愿意的话,就继续学吧。”

父亲对陆放之的认可,使女人丧子的沉痛化为怨怼。她不做陆放之的母亲,但以陆家女主人的姿态欺辱他,寻拿小错施以惩戒,罚他在庭院的鹅卵石道上漫长地跪着,在他的身上制造出一些不会暴露于衣衫之外的伤口,佣人面前女主人语重心长,“陆氏这样大一个企业够他父亲忙的,我只得费心着点孩子,否则出了这门落下个管教无方的名声。玉不琢不成器!男孩子嘛,始终不能娇生惯养的。”纵然有风闻传到父亲那里,只待妻子捧着旧物哭几声我的儿,他也不好再说些什么,女主人还要讲,“我这样严加管教何尝不是因为没拿他当外人。”

陆放之更是从未亲口告状过,陆父就不便深究,想着吃点苦头倒也算种磨砺,不拿这些事做文章是他心性宽厚,陆家人该有的格调。而陆放之不声不响,是觉得女主人的刁难正适合来鞭笞自己,以免年深日久让惯性驯化,就真把自己当成了陆家的一份子。

他还是在打篮球的时候跌了跤,不巧磕到了膝盖。他说状态不好,就下了场。陆放之走到僻静处,围栏边栽着的一排矮丛,他坐在地上,低树恰好能将他挡住,于是他卷起裤腿察看伤口,膝盖那儿蹭破了皮,倒不算什么,只是裸露的小腿遍布乌紫淤青,乍一看触目惊心。

“谁干的?”

陆放之一惊,放下了裤腿,才瞧见围栏对面竟还有个女生。她没穿校服,鸦黑的衣装,衬得她肤色苍青,指间香烟的雾升上去,使她那张半透明的脸虚虚实实,倒说不好她是不是真的存在。

“你是对面的学生?”

“是啊。”江羚笑着将胳膊穿过了围栏的间隙,烟灰被掸落在陆放之脚边,“岐南一墙之隔,你是贵族,我是平民。”

对面是岐南中学的本部,相对国际部的富豪或高干子弟,他们都是普通家庭的中学生。

“麻烦你就当今天没见过我。”

“那可不行。”江羚盘膝坐下,视线扫过他腿部,“陆家公子遭到校园霸凌,我怎么能不替他声张一下正义?”

“没有霸凌。”陆放之当即反驳,他会被人认出也不算稀罕,但他无意让女孩节外生枝。

“也对,谁敢欺负陆家?”江羚摁灭烟蒂,笑眯眯地,“不妨让我猜猜,陆氏独子不幸夭折,可堂堂陆家不能没有继承人,于是海外接回一个私生子,这不是什么秘辛,丧子之后却冒出一位更出色的替补,这个家谁还能这么恨你呢?无非是你父亲的原配。”

比起她的敏锐,陆放之更在意她的直白,他的生活中似乎久未出现这样横冲直撞的对话了。

“虽然我没有创可贴,但这个也可以止痛。”江羚的手再次穿过栅栏,递来一支烟。

“我不会。”

“我教你。喏,像这样,点燃的时候边吸一口。这儿还有一颗爆珠,你可以咬开,葡萄味。”

爆珠清脆地迸裂,果真有葡萄的香气沁开。

“吸进去,不然烟丝可就浪费了。”

“咳咳……咳……”

江羚扑哧笑出声,“慢点儿,多吸两口,习惯就好。”

也许是细支爆珠的缘故,他很容易地接受了,“再来一根。”

“这就上瘾了?”江羚扬了扬手上刚抽了没几口的,“这就是最后一根了,你要是不介意——”

“不介意。”

陆放之接过那半截香烟,他想要留住那感觉。

“什么感觉?”

“晕晕的。脑子像飞起来了一样。”陆放之瘫倒在草地上,意识已被放飞,一直飘到了马赛的海里。

江羚她总是对什么都无所谓、漫不经心,像天际孤零零一抹云,风一吹就要散,旁人指责她日子过得任性浑噩,陆放之却一声叹息,她只是太不肯糊涂,对于人生才这样消极。有时候她拉着陆放之陪她一根又一根的抽烟,然后沉默的哭泣。她的悲伤总是来得无缘无故。当然也有一些高兴的时候,逃课去看喜欢的巡演,回来告诉陆放之她和那个性感的主唱接了吻。

生日的时候亲手做了块起司蛋糕和陆放之分食,说自己的生日愿望是十九岁的时候能去死。陆放之明白她不是扯谎,她无法忍受迈向生命的二十代,那可怖崎岖的成年世界,过不尽的关斩不尽的妖魔鬼怪。她是企图叛逃的彼得潘,灼灼烈日照不到的游魂孤鬼。她摇摇晃晃,飘飘荡荡,怎么也飞不到属于自己那片土壤的蒲公英。

“文明蚕食了我的心脏。”江羚一手拎着酒瓶,一手搀着路灯柱,头沉得仿佛要跌下来,“你知道什么最危险吗?生命是一场幻觉,我什么也感受不到。”

灯将她的脸映成一张柔软的金箔,有暗影浮动,头顶的光束里无尽的尘埃盘旋,陆放之简直想挥跑它们。就像想要扯掉蒙住江羚心脏的一条棉罩子,那上面积了层厚重的灰,唯有狂风能掀起一角,窥见偶尔的跃动。可这条棉罩子被沉沉的水汽浸透,竟不能扯动。

离群索居者,不是神祇,即为野兽。他明年毕业后便要去伦敦读书,在国内就会有一只他所记挂的野兽要流浪。可那头野兽说,“不必担心,野兽有野兽的活法。”

野兽究竟也没有在十九岁的时候去死掉,可能是恋爱拖延了她。

“我需要欲望。”她告诉陆放之。江羚珍惜自己拥有欲望的时间,那是她最接近活着的状态。世界是庞然的真空,情欲渡来一点稀薄的氧,她终于有所贪婪。

她次次都恋得热烈又短暂,也许正是因为热烈才短暂,情深不寿。其实她眼光还行,且不说品性,单论相貌,个顶个的盘靓条顺。“男人是顶不靠谱的生物,所以我交朋友也要挑漂亮的男人,至少不叫眼睛受了欺负。”有时她也会把男朋友的相片杵到陆放之跟前,“还算秀色可餐?”陆放之看也不看,只把屏幕放到自己脸侧并列,轻描淡写反问一声,“你觉得呢?”江羚愣一愣,大笑,“平时谦逊温和的陆公子一旦刻薄起来,难逢敌手啊。”

不会超过两个月。关于江羚的恋爱,这是陆放之最清楚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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