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综英美]我的变种能力为什么这么羞耻 第166节(1 / 2)

加入书签

应该是不会那么幸运,康斯坦丁心说你是不知道那玩意的作风,祂去哪个世界哪个世界的同族就闻风而逃,逃不掉的也都被吃得干净,就剩下本地的恶魔幽魂之类的……祂还时不时去地狱打牙祭,地狱都快混成养殖场了。

好消息是祂的存在为全人类的理智做出卓越贡献。

坏消息是人间恶魔横行,而外界的怪物们会突然之间非常容易发现这么个好地方,并且畅通无阻地降临地球——毕竟祂是很容易饥渴的,又不打算挪窝,可不得时不时布置一下,让零食们自己涌进来。

这两者一正一负,不是可以直接抵消的事情,所以还真难说亚度尼斯的存在究竟是好是坏。就私人情绪来说,康斯坦丁更多把这视为一种好事,那倒不是他出于对亚度尼斯的感情有失偏颇,主要还是因为他清楚地知道一个道理:人生在世,能往好处看的时候还是尽量往好处看……

大部分时候他自己做不到。他一向抱着最坏的打算,而之后发生的事实总比他想象中的更坏。

但不知怎么,亚度尼斯令他渐渐学会往好处看了。

大概是因为亚度尼斯会让坏的结果发生一点偏移吧,结果当然依然是很坏的,而且会在亚度尼斯的介入下变得更坏。就像那些寓言故事里的那样,许下一个愿望希望获得这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在康斯坦丁真正的人生里,故事的发展将是他的亲朋挚友不断意外身故,源源不断地为他留下遗产;而在亚度尼斯出现后,他的结局变成了在花光手中的财富后立时暴毙。

亚度尼斯更坏,更冷,更恶毒——然而不会有焦虑与负罪感。倘若习惯了亚度尼斯的风格,甚至很容易在他的操纵中获得享受。

……我这习惯真该改改了,康斯坦丁对自己说,一离开那玩意就不停在心里说他的好话,这是什么样的精神啊?!这是有病!

屋舍近在眼前。康斯坦丁在门口停下,吐掉烟头,用脚尖碾灭。

“请进。”他说,从风衣里掏出之前装夜宵的纸袋递过去,“吐在里面,别吐到地上,会污染我画的法阵。”

福尔摩斯古怪地看了他几秒,接过纸袋,推开大门。

福尔摩斯吐满了纸袋。

真的。吐得满满的。

呕吐,实在是消耗体能和精力的利器,它将身体里多余的东西挤压出去,浑身上下的每一寸肌肉都必须用劲,一次急促而深刻的舒张,紧接着一次滂沱般的紧缩;一次舒张,一次更竭尽全力的收缩;一次舒张,一次痛不欲生搜肠刮肚呕心沥血般的收缩;再来一次舒张,一次遍身酸痛的、眼冒金星的、几乎虚脱的收缩……

食物被胃壁挤压和碾磨过,碎屑被胃酸浸泡与软化过。

半消化的粘稠呕吐物,在高速喷发中冲出口腔与鼻腔,仿佛三门炮口连射,汤水残渣反弹到头发和脸颊上、筛留在短须中;卡进小舌头喝黏膜的褶皱,又被针刷般的稠液冲破。

舌根和牙齿间泛着浓郁的酒气,转而变成酸气;鼻腔里瘙痒刺痛,喷嚏欲在呕吐欲面前退避三舍;上颚与舌面被反刍灼烧,表皮剥落,每一道喷涌出去的热流都令喉口的肌肉更加刺痛。

呼吸道被侵占堵塞,福尔摩斯在半窒息的痛苦中拼命吸气,消化液与呕吐物呛进气管和肺部,他生理性地、条件反射地吞咽了几口……用好不容易短暂空出的腔道急喘数次,紧接着又进入新一轮的呕吐……

缺少弹性的纸包装像吃饱了的蛇腹般鼓胀。

正像是那种又粗又短的蛇在吃饱后头尾就显得特别窄小一样,纸袋的下端尖尖地坠下去,仿佛装进了一把刀刃朝下的斧头,碾平了经历过折叠、揉捏所形成的所有皱痕;中部则朝外凸出,仿佛死不瞑目的、暴突的鱼眼。

它在福尔摩斯的手中打滑、下沉,温热地晃荡,握着它就像握着某种从体腔中呕吐出的活物,乃至于一颗蹦蹦直跳,散发着酸苦气味的心脏。

肉泥和碎块一般的心脏。

它满溢到触及福尔摩斯的嘴唇,几乎在表面形成一道半弧形的曲张面。福尔摩斯的手指浸泡在溶解物中,他感觉不到肮脏或者恶心,没有精力去应付呕吐之外的一切活动。

他只是呕吐,继续呕吐,吐到额角青筋爆起,眼白泛出血丝;吐到胃部仿佛在不停歇的抽搐中皱缩成核桃大小的囊包;吐到涕泪、血沫与呕吐物混杂一团。他吐到以为自己已经死了好几周,腐烂、充气、膨胀,浑身血肉都融化作薄薄皮肤包裹下的黏液,而后终于破溃,脓浆如高压水枪般喷射。

“呃。抱歉。”又抽了两根烟才进门的康斯坦丁尴尬地说,“我的错?”

福尔摩斯浑身痉挛。

“不愧是福尔摩斯!我是说,你吐成这样了也还记得把纸袋抓牢……呃,嗯,嗯……”康斯坦丁干巴巴地说着,紧急蹲下身抓起掉在地上的帽子,“不然你用这个……”

福尔摩斯颤巍巍地将纸袋推到康斯坦丁的手中,又将脸埋进帽口。

康斯坦丁抓着纸袋,平静地看了一眼里面的沉淀,又掂了掂重量:“你把我带回去的下酒菜全都吐掉了。我就知道事先做好准备是好事,胃里有东西可吐比干吐舒服多了。另外我得说你现在表现得真不像是歇洛克·福尔摩斯……难道真的是我的错?”

他自我怀疑地看了看现场:

“也没那么恶心吧?我认真筛选过的。受害者数量也就几十,绝对没有上百,这还是算上了动物和其他融合生物,甚至包括胎儿和幼儿;他们的肢体虽然有点残缺但也勉强看得出是人形。就连魔鬼我都选了比较像人又形象经典的,有角、有蹄、有肉翼,还有方瞳——为了能看清楚我还把眼皮切掉了。整个场景最过火的就是血啊肠子啊内脏啊之类的糊了满地满墙,但我也只是废物利用了一下,用了这里就有的材料画法阵而已……”

这操作有错吗?这绝对是教科书式的处理手段了。所有异常都被限制在房间内部,影响最小,污秽的逸散接近零,没有额外的无辜人士伤亡——无辜恶魔不算。

老天,福尔摩斯的反应真是败兴,康斯坦丁想。他随手将纸袋丢进一个男人敞开的胸怀中,拎着着他翻扭的胃皮把垃圾包住,又用那张干巴巴的皮擦了擦手。

“你是个疯子,康斯坦丁先生。”福尔摩斯说。

“你跟我住了有,多久,两周出头。”康斯坦丁半真半假地说,“要这么久你才能确定我是个疯子吗?天啊,歇洛克,我对你太失望了。”

福尔摩斯很明显地不太舒服:“我不欣赏你的用词和语调。”

“当然了,歇洛克。”

“……我有点觉得你说‘歇洛克’的语气含有我所不能理解的深意。”

“噢,两百年后你和华生家喻户晓,每当华生做出错误推理时你都给出正确推理,然后你在华生惊叹的时候说些类似‘显而易见’的话或者表达出这种态度……”

“什么?胡说八道。我没那么做过。”

“华生有这种感觉也这么写了,作为一个名人,你的形象由你的传记作家决定。听着,我还在解释,在两百年后,当人们想要讽刺某个人说出显而易见的事实,我们就讽刺地说‘歇洛克’。更多是在指对方故作聪明和卖弄聪明。”

“我不喜欢两百年后的习惯。”

“你活不到两百年后。”

“歇洛克。”福尔摩斯嘲讽地说。

“……”

福尔摩斯有点得意洋洋地看着康斯坦丁。

“你确实对修辞手段没什么研究,对吧?你看,我和华生都叫约翰,而你是歇洛克,所以,如果你想回击我的话,你应该说,”康斯坦丁清了清嗓子,“‘噢我亲爱的约翰’。”

“……”福尔摩斯表情很奇怪。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