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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英美]我的变种能力为什么这么羞耻 第174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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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你能解决这事儿。都是你的错。你又把这破事儿搞砸了。噢,约翰。你解决不了!事情总得这么收场,对吧?你这走投无路的人渣。你做了什么?

“不要这么看我。”康斯坦丁说。

他的本意并不是警告福尔摩斯,但话出口后他才恍然惊觉自己的口吻完全就是在警告。那声音是那么冰冷、沉郁,无限接近于他遇到亚度尼斯之前所惯有的语调,像个狂躁的疯子,最糟的是这疯子手里还拎着淌血的斧头,斧刃光亮如新,叫人一看就知道能毫不费力地砍伐几颗头颅,而且来这儿前已经干过同样的活儿了。

“我猜不是郝德森太太把你变成现在这样的。”福尔摩斯坦然自若地说。

真是好胆色,康斯坦丁想,一点都不怕他。变成这状态的时候可是连他自己都会害怕呢,因为保不准他就临时起意决定耍个花招,让某个比人类还古老的魔鬼狠狠栽个跟头,从此往后约翰·康斯坦丁这名字就在各种妖魔鬼怪心里都挂上了号。

那其实怪有意思的。现在他可以承认了。倒不是说他过去正儿八经地否认过,是,他过去否认它们,但过去的那些否认充其是热刀前面的一块儿黄油,他的意思是说,任何人碰到那场面都会否认的,懂吧?好比你手里有一支烟,你手里还有一只打火机,接下来除了点燃这支烟外你还能干什么?难不成是把它们都扔掉?

谢天谢地,现在他有无限供应的丝卡和火星了。亚度尼斯可能在某个时间线买了个厂什么的。混球其实很少用魔法,能用别的手段解决就用别的手段。这点倒是和他很像。

他们相似的地方出乎意料的多。时间越久,越是让康斯坦丁怀疑“亚度尼斯”就是以他为摹本创造出来的。至少是摹本之一。

可能真是那么回事儿。怪不得他对他又爱又恨又离不开的。可不就是那么回事儿。

“他可以避免我变成这样。”康斯坦丁说,“我从不会离开他太远,或者太久。”

那是他自己的选择吗?还是说那只是亚度尼斯无数闲笔中的一划?他过去也同长生种族打过交道,他们可以花上百年的时间演绎一出笑话。你懂的。设置个场景,隔几年去看看,调整一下局面,这里用点小手段,那里布置个惨剧,诸如此类的方法。

他们只要等着就好了,时间对他们来说是没有价值的,等待的间隙他们大可以干点别的事儿消耗精力,耐心,那是他们最不缺少的。天堂里的老东西不也这么对待万物么?哪怕是最初的堕落者也不过是老东西手心里的玩具。人类或许连玩具都算不上。也不知是好是坏。

“你们可能觉得我疯了。但我没有。真的,我是说,我可能确实疯了,但不是你们理解中的那种疯。我理解你们,你们不理解我。”康斯坦丁对福尔摩斯说,“你,歇洛克,你本人或许能搞懂一点,可也只有一点点。”

“我不情愿搞懂。”福尔摩斯说,“我对异类毫无兴趣。我知道那是传说,这对我来说就是一切神秘的全部。在我有生之年得不到科学的解答,我接受这一事实。但在未来,在超出我思维极限的未来,所有的神秘都会得到解答——那或许就是你所理解的事情。”

“……哈。”康斯坦丁半是嘲讽半是羡慕地说,“永远用逻辑理论,是吧,歇洛克?从未想过逻辑并非终极问题的解答。好吧,倘若宇宙万物不过是不可名状之神的缥缈的梦境,歇洛克,你该如何应对?”

“跳进兔子洞里。”福尔摩斯说。

这回答大大超出了康斯坦丁的想象,他呆滞几秒才慢半拍地找回声音:“……我不知道你还看那种儿童读物。”

“郝德森太太名叫爱丽丝。”福尔摩斯说,没留出更多时间让康斯坦丁表达自己的惊诧就继续往后说道。“困扰你的不是梦境,康斯坦丁,而是你不想结束。我们跳进兔子洞,冒险,成长,然后离开,迎接现实中的困难,拥抱生活。你不打算拥抱生活,你打算把余生都空耗在兔子洞里,又不肯舍弃兔子洞外的痛苦。你沉浸在童话故事当中,童话之外的事情推着你拼命往后读,这使你既无法体会无知的、童话的快乐,又无法从中抽身,返回去解决问题。”

“我把问题留给亚度尼斯。”康斯坦丁吊儿郎当地说,“这也能成。”

“你不见得享受无知的快乐。”福尔摩斯稍一停顿,“但我想我们都得有所取舍。也许你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康斯坦丁嗤之以鼻:“你又知道了,歇洛克。”

“我希望你做出了正确的选择。”

“……你有点太柔情了。”康斯坦丁微妙地说,“有点不符合你在我心中的形象——不。不能说是不符合形象,而是——隔着时间和文字,你的柔情没有那么真实。何况我还以为你会对我更警惕一些,给我些关于积德行善的劝告,或者义正辞严的训斥。”

“道德和仁善是评判同类的。要求魔鬼不吞吃灵魂是愚蠢的事情。”

“好极了。我在你眼中连人都不算了。”

“魔鬼也是血肉之躯,不是吗?”

康斯坦丁不太高兴地说:“这些事被你谈起就显得很滑稽。”

“人类谈论一种庞大事物时总会很滑稽的。滑稽就对了。”福尔摩斯笑了,“别告诉我你是第一次认识到自己的滑稽。”

康斯坦丁耸耸肩。他寻思福尔摩斯应该没有嗑高了后被人面朝下按在呕吐物里揍到昏迷,醒来后浑身摸不出一张钞票还被淋满尿液与汽油的经历。他的生活可不只是滑稽。

此后他们再不开口,而来人也醒了。浑身痉挛,大汗淋漓,瞳孔可怖地扩散着,神态与死人无异。他可以在没有任何妆造的情况下毫无违和感地扮演幽魂或者吸血鬼,后者要困难一点,毕竟缺了一对明显突出嘴唇的尖牙;但他那青中渗白,仿佛石膏表面涂了一层不相融的青紫涂料的皮肤又无疑抵消了这点小小的缺陷。

“现在,先生,把该说的话都说出来吧。”康斯坦丁愉快地说。

结果事情并未出乎他们的预料。教宗赠送给女王一枚珍贵的宝石,盛放着宝石的盒子打开时却空空如也。珍宝神秘失踪,亟需才智高绝之人解决谜题,以全双方颜面。

“所以,”康斯坦丁兴致勃勃,“我们要去梵蒂冈?”

福尔摩斯侧目而视,想必是疑惑一位异端怎么对圣国如此津津乐道。康斯坦丁跟他说:“我听说用‘我还记得我小时候你对我做的事’做威胁能得到免费口活儿,不知道这一招对红衣们管用不管用。”

“……”

“开玩笑的。红衣们又老又丑。”康斯坦丁若无其事地说,“但你得承认这想法怪有吸引力的,对吧?”

福尔摩斯不会承认的。

第214章 第七种羞耻(17)

康斯坦丁有好几种办法能带着人瞬间移动到梵蒂冈,如果不追求极致的速度,那么他也有无数种办法能让他们抄点近道过去。

但因为这一趟华生也和他们同行,一行三人只能选择最朴素的通行方式,也就是说,马车加上火车。

康斯坦丁讨厌火车。他也讨厌地铁。他倒是提议过他们一路都搭乘马车,这对康斯坦丁来说和出租车差不多了,但福尔摩斯根本懒得理他,就连华生也用看白痴的眼神盯着他看。

“你知道这里距离梵蒂冈有多远吗,康斯坦丁。”华生问。

“大概三个小时不到吧。”康斯坦丁说。他指的当然是飞机直达的路线。

“三个小时?”华生哈哈大笑,“天啊,康斯坦丁,你是说我们能飞过去吗?”

他在开玩笑。康斯坦丁可没有开玩笑。

这年头似乎还没有客机,飞机被发明出来了吗?不清楚。康斯坦丁的历史知识主要集中在神秘学方面,这种世俗的内容,他的了解非常符合他本人的学历水平,也就说,比一无所知好不了多少。他又用不到这类知识。康斯坦丁只记得一战的时候已经有飞行员了。

他同样不太记得这个时候的梵蒂冈什么状态。关于教派的事情他的了解要多些,可同样没有多到哪里去,魔法师、巫师,作为被针对了成千年的“异端”,对这群神经病向来没多少好态度。康斯坦丁本人对那边的观感其实还行——现在还行。反正都不关他的事了,他勉强能相对客观地看待这群鹰犬:至少比大部分政客好点儿,尽管没好到哪里去。

说这么说,康斯坦丁其实只想表达一件事。他不打算为了一个他没什么好印象的地儿乘坐火车。

“我们可以乘船过去。船比火车好。”康斯坦丁不太抱希望地提议。他盯着福尔摩斯,对上那张没什么多余表情的脸后迅速改变主意,用另一个方式引诱道:“没准儿我们能在船上碰到好案子呢。没准儿案件会在你的眼皮子底下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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