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2章(2 / 2)
海汉对山东、华东沿海地区的索求,双方并没有太大争议。毕竟海汉在这些地区大多已进入实际控制状态,大明想夺回控制权,就只能通过战争手段来实现,而这显然不是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案。
对华北地区永平府、河间府的索求是最大的争议点,大明本想用南方土地来置换,但怎奈主持谈判的陈一鑫本就是北方大区的执政官,对南方土地的兴趣不大。
不管王承恩如何恳求,这个方案最终还是未能获准通过。
不过陈一鑫经过反复试探之后,也知道大明几乎不可能将这两个毗邻京师的区域全部割让,所以他也在一定程度上作出了“让步”,两府辖区双方各取一半,临海区域全部划归海汉,剩下部分则继续由大明管辖。
由于海汉要求控制所有临海区域,大明花了两百多年时间,投入无数资源经营的山海关防线,也不免就此告破。
渤海湾西侧的河间府以京杭运河为界,运河以东至渤海湾的区域,包括沿岸的静海、兴济、沧州、南皮、东光、吴桥等大小城池,全部划归海汉。
大明商船民船仍可在海汉控制的京杭运河航段内通行,但船只需受海汉辖制并缴纳通行费用。
明廷虽然不甘,但也明白这大概已经是所能争取到的极限了,最终只能接受陈一鑫的条件。
至于海汉对长江航道通航权的索求,大明更是无力抗争,只能默默接受。
长江中下游地区的水师部队,在此次战争中几乎被海汉消灭殆尽,至少三五年之内也很难恢复元气了。
而长江上游地区受通航条件和军费预算所限,根本就没有成建制的水师舰队,也无法威慑到长江下游的海汉统治区。
不过海汉船只目前在长江上的活动区域最远也只到九江、鄱阳湖一带,暂时还没有威胁到华中平原,这对大明来说可谓是难得的喘息之机。
而数目庞大的战争赔款,是谈判双方耗时最久,争议最大的一项条件。
对于海汉提出的八千万两白银,以及谈判期间每日二十万两追加军费的要求,大明这边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答应的。
因为即便是搬空国库,将每年的财政收入全部用来偿还赔款,大明也需要至少二十年,才有可能把这笔钱付完,这根本就没办法实现。
陈一鑫期间又提出过以华北的大片地域来抵销战争赔款,但他所要求的地域是太行山以东的除京畿外的全部地区,这自然无法让大明应允。
要照陈一鑫的方案来,那京畿北边是燕山山脉,西边是太行山脉,东南两个方向都是海汉地盘,京城岂不是成了与外界隔绝的孤城?
当然了,海汉所提出的赔偿数目也不是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狮子大开口的目的,是为了逼迫大明在其他条件上妥协,而不是让大明立即陷入破产导致的内乱。
在将对方的退路封住之后,陈一鑫提出了以大明的人口、矿藏作为折价赔偿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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