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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想吓住猴,你的鸡得够大!(求订阅月票)(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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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了,在这方面物业也有没有什么特别好的办法,没有执法权,人家就算遛狗不牵绳了,他还能把人家的狗抓了。

之前作为资深的键盘侠,周毅可是知道网上的“极端爱狗人士”疯狂起来是个什么样子的。

当然,真的感触其实不太深,毕竟不是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

人嘛总是这样,甚至于有些人认为自己身边是什么样那就是什么样。

我家的物业是好物业,我身边的物业是好物业,我长到现在身边朋友的物业也都是好物业,那就可以得出结论——所有的物业都是好物业!

只不过散了会步,周毅便发现了,何经理张贴的告知书好像和没贴一样,主动牵绳的不用通知也会牵,不想牵的,你说多少次他都不会。

这就得看何经理的能力了。

散完步,中午照旧猪脚饭,睡一觉起来,出发。

依旧是老地方咖啡馆,周毅点了喝的,开始等着。

“来了周毅!”

方大状进来坐下,很是熟络地掏出了那小瓶醋,将其倒入了自己的咖啡中,用心搅拌,用他的话说,这次数必须够,不然就不好喝

一边搅拌方大状一边道:“周毅,什么事,那个仇小帅应该是要主动交钱的,他家里不是穷的拿不出来,只是不想给。”

“现在撒泼道德绑架都用了都不行,那就只能给了。”

周毅摆摆手道:“方大状,那个没事,有你在呢,对了,周律师呢?”

方大状抿了一口咖啡,同样奇怪道:“不知道,好像又有什么事了吧,女人心海底针,先说说你的事吧。”

“我的事吧是这样的,方大状,我在b站上发视频你也知道,现在我的视频被各路的工作室和个人进行盗传,而且将我的个人水印都给去掉。”

“我去找他们沟通,反而被拉黑了,你看这事……”

周毅大概将自己的问题说了一遍,临了道:“所以方大状,你看如何才能遏制这种情况?”

“遏制嘛……”方大状若有所思道:“这个比较困难,你这个算是被侵犯知识产权中的著作权,但是具体实践中要想干什么,有点难。”

“因为他们盗取你的视频太简单了,而且一旦有热度就能赚钱,相反你要维权,不提别的,收集证据上就需要付出很大的时间和精力,不值得。”

“除非有一个办法!”

“什么办法?”

“杀鸡给猴看,而且你的鸡,得够大,够硬!”

果然啊,如果真的说起来,方大状和系统应该有很多共同语言吧。

面对着这种侵权行为有很多的情况下,全部进行维权不科学,也不现实。

但是周毅想想自己的系统……

“方大状,你说我如果想对付所有的鸡和猴呢?甭管它大还是小,硬还是软,能宰的宰,不能宰的就割肉,你看怎么样?”

饶是方大状在周毅之前的视频中已经体会到他做事的风格,这会儿也是眼神发亮!

什么是较真,杀鸡给猴看吗?

事实上,但凡有点选择,方大状都不想这么做。

凭什么大家都做错了,我就只能杀只鸡,那猴子身上的肉就不能割了吗?

正确的做法难道不应该是同时进行吗?

话是这么说的,但是只有真正实践过才会知道,那网上一个视频火了,会冒出来无数的盗视频者,各大平台,一堆的账号。

你怎么办。

一起查?是能办到,但是你得付出多少的时间和成本。

那种普通的个人账号,那些传视频的人,他们可能根本不觉得这事有问题,只是出于好玩的心态就将其传上去了。

有好多估计都是学生。

这种情况下你费尽心思将对方查出来又能咋样。

“你真的打算这么做?这样做不单单麻烦,可能你会陷入众矢之的……”

原因很简单,大家都能做的事,凭什么就你特殊。

咋了,你的视频是金子做的还是银子做的,就不能让我们传一下?

那视频做出来就是让人看的嘛。

周毅点点头道:“凡事就怕认真,现在网上摆事实讲道理都已经被人觉得是你自己事太多,较真都成为了一个贬义词了。”

“那既然如此,我就做一次吧,老祖宗都说过勿以恶小而为之,既然法律规定了有知识产权这个东西,那就依法来吧!”

“还有那些我催促过好几次都没有任何反应的平台。”

看着面前的周毅,方大状点点头,脸上好似露出了某种轻快的感觉,已经不再茂盛的头顶都好像有点发亮。

“既然如此,那我就准备吧,不过这事我一个人可做不来,需要很多的人进行证据的固定和搜集,另外,我建议你在做这件事之前

,先通知一下!”

“那些不作为甚至放任的平台可以发个律师函,至于那些账号,你可以自己发个视频说明一下情况,你上次那话咋说来着?”

“勿谓言之不预也?”

“对就是这句话,必须告诉他们,这不是让他们看得,这是让网络看得!”

“舆论是把双刃剑,如果想利用舆论,你自己的基础必须扎实,一步一个脚印,否则对方就会抓住你的裂缝,撕开一个口子,让你也感受到什么叫舆论。”

周毅点点头,方大状果然心思缜密,只是……为什么感觉他对于这样的事早有考虑了呢,这一步一步,可不像是今天临时想出来的……

当然,周某人并不知道,方大状这会儿已经在自己的小本本上又划掉了一个案子类型。

方大状有一个梦想,将自己小本本上的案例全部过一遍。

第一个是周毅的扰民案,第二个是周毅的知情权案,第三个,就是这了。

他喜欢这种类型的案子,喜欢这种在别人看来“得不偿失”以及“至于吗”之类的案子,既然讲法律,那就没有什么至于不至于的事!

违法就是违法,说的再冠冕堂皇也是违法!

“那就开始吧!”

方大状回事务所准备合同,这次的合同会很复杂。

而周毅,则回到了家里,开始拍摄视频。

“想对盗我视频的各位说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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