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装了,我是厨神我摊牌了! 第746节(2 / 2)
黎世强说的很隐晦,事实上很多地方,开路虎都给人一种很有背景很蛮横的感觉,一些专业碰瓷的人见到路虎就躲着走,原因就是怕车主一脚油门给撞死。
沈宝宝对车完全没研究,一听这话便点头说道:
“好啊好啊,那等新车到了咱就置换吧。”
没有给旭宝买成新车,那就给公公换台新车,顺便把自己那台重金改装的x1送给婆婆开吧,正好殷州景区里面适合x1这种小车子四处通行。
“怪不得林叔和陈姨对你那么好呢,你这儿媳妇真靠谱。”
陈燕忍不住夸了表妹一句,可惜任教授和田教授只喜欢教学,不喜欢这些身外之物,不然高低也得送两台车。
我的公公婆婆,绝对不能比某些人的公公婆婆差!
沈宝宝没想到陈燕连当儿媳妇都跟自己卷,她抱着墩墩笑着说道:
“走走走,回家吃饭咯,明天爸爸还要去参加郭老前辈的收徒仪式呢,不知道会安排什么好饭好菜。”
陈燕瞥了她一眼:
“你不会想跟着去吃席吧?人家说,过去这种比较庄严的场合,是不允许女人参加的。”
“燕宝,这都什么年代了你还搁这儿老封建……原本不想去的,但你这么一说,我不仅去,还要带着墩墩一块儿去,看谁敢拦我!”
怀中的墩墩一听,顿时用脑袋蹭了蹭沈宝宝的脖子。
“哇,儿子你真想去啊?那咱就去,谁要拦着,咱就让谢伯伯骂他!”
第四百一十四章 拱火大师耿立山!小猫咪哪有什么坏心思呀!
早上,林旭没有在家做早餐,而是和沈宝宝开车去店里吃了。
今天要去参加程建设的拜师仪式,一上午不能在店里,郭星海也不在,所以要把店里的工作安排好。
店里的早餐很丰盛,羊肉泡馍。
馍是昨晚剩下的面放烤箱里烤出来的,早班师傅用刀切成花生米大小,放在羊肉汤里,和粉丝、黄花菜、木耳等配菜烩一下,最后撒上切成片的羊肉搅拌一下。
把整整一大盆羊肉泡馍端到外面,员工们可以根据自己的饭量自由盛饭。
盛好再根据个人口味,放上切碎的蒜苗和香菜,淋上辣椒酱。
林旭盛了两大碗到餐桌上,和沈宝宝坐在一起,把碗里的泡馍稍稍搅拌,捏着桌上准备的糖蒜便吃了起来。
死面烤出来的馍块被羊汤一烩,口感劲道,里面满是羊汤,吃起来特别过瘾。
单吃泡馍的话多少有些油腻,但配上香菜蒜苗和辣椒酱,那种油腻感顿时被中和了,只剩下羊汤的香。
至于糖蒜,则开胃清爽,和泡馍是绝佳搭档。
“这泡馍做得真好吃,可惜墩墩不能吃,不然咱们一家三口一块儿吃美味。”
穿着黑色短风衣的沈佳悦原本挺冷的,但吃了两口,顿时觉得浑身暖和起来,她索性脱掉外套,单穿里面的白色毛衣,一边吃一边感慨泡馍做得美味。
林旭笑着说道:
“猫不适合吃这种高盐高油的食物,它还是吃蒸肉和水煮肉比较好……对了,等会儿吃完饭别忘提醒我打包点卤味去乐乐家,立山先生帮我准备了一份庆贺收徒的礼物,咱空手去拿不合适。”
这种别人拜师的场合,礼物其实随便准备点就行,因为这是去观礼,不是随礼。
但耿立山一听有这种乐子,主动写了一副【名师高徒】的墨宝,当成林旭庆贺拜师的礼物,拱火之情溢于言表。
这次收徒说白了就是两边的一次交锋。
他一个文化圈的领头人送这么一幅字,这不是直接打脸那几个老师傅嘛。
要在拜师仪式上亮出来,绝对能把对方刺激得跳脚。
所以说文化人都是老银币,原来就山雨欲来风满楼,他还跟着瞎起哄。
而这幅字还不能不拿,因为这是耿立山的字,不说价值连城,至少也是七位数的价值,就算林旭不稀罕,人家当事人还想收藏呢。
所以只能带着这幅字去现场。
至于打脸也好,拱火也罢,就看对方怎么解读了。
“旭宝,你说今天中午会不会打起来?”
“不会,喜欢动手的不在这儿,剩下一群老胳膊老腿的,最多嘴炮两句。”
师父不在就没人动手。
当然,要是师父在京城,估计燕京饭店那几位老前辈也不会起这个念头,毕竟高培生这个名字,以及在钓鱼台的所作所为,圈内多多少少都听说过。
他现在还动不动要把郭继昌等人的拐杖往金鱼池里扔呢,年轻时候真不敢想象把那群老爷子欺负成了什么样子。
正吃着,马志强端来一碟炸的馒头片:
“蘸盐水炸的,你们尝尝咋样。”
林旭觉得吃羊肉泡馍就够腻的了,又送来一些炸馒头片,不更腻了吗?
不过碳水配碳水一向是老陕吃饭的特色,既然有了馒头片,那今天就体验一下老陕狂炫碳水的快乐吧。
他拿起一片炸得焦黄的馒头片咬了一口,外面很酥,没任何油腻感,应该是炸好后升高油温重新回锅了,否则馒头片多少会有些油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