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物 第21节(2 / 2)
江去雁已经不想去纠结谁对谁错:“可能我也有错吧,大太太走了之后我就应该辞职的。我其实从心里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我跟了他那么多年,对他这一点的了解还是有的,他骨子里就是又封建又专横,好似个土皇帝那样。但是我一直有一种侥幸,我觉得,他不会这么对我的,我不是他的情人,他不至于这么对我。结果证明,是我错了,我不应该心存这种侥幸。”
麦叙文低下头说:“我知道事情后一开始很吃惊,但后来想想,好像这件事由他做出来,也不出奇。”
“是吧?连你也这样觉得。”
“他对我们这班下属、兄弟确实情义双全,但是对他的情人,我也说不清,是好还是不好。”
“有时候,情人反而不如兄弟。”
“在男人的心里,有时候的确是这样。而且这是很难改变的一种恶习。”
江去雁其实从出院之后就没有关心过案情,也是今天从关展宏的嘴里了解到的:“你说他认罪了?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检察官现在怎么说?”
麦叙文是负责和律师对接案情的:“最开始,律师是想为他做无罪辩护的,他想说服陪审团你们是情人关系,所谓的禁锢只是比较出格的房中游戏,然后再找关系请到一个熟悉的法官,打点打点,还是有机会能够无罪释放的。但是这些策略都被他拒绝了,直接认罪了,跟律师说,不需要找法官,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那如果就这么判,会判多少?”
“要看陪审团。法律上非法禁锢的案件最高是可以判终身监禁的。”
江去雁眉心一紧。
麦叙文继续说:“但是,一般重判的情况属于,罪犯禁锢他人的目的是为了将其贩卖或者用以交换赎金或利益,你这个案子比较特殊,他没有从中牟利。而且,他是主动认罪,态度非常积极配合,主控官同意做认罪协商,对他进行降格指控。对你不利的主要是,香港法律的强制侵犯罪只认同男人对女人实施的侵犯罪行,不认同男人对男人,所以检察官没有办法附加这一条罪名进去。”
江去雁点头,“既然法律有限制,那就没有办法了。”
麦叙文安慰他:“你也放宽心,不要给自己太大压力,他已经被捕了,不会再给你造成麻烦了,而且,我们这些认识你的人都知道你是无辜的。如果你还需要其他方面的帮助,也随时可以来找我。”
江去雁很欣慰他在这个时候能够这么说:“多谢你。我知道的。”
麦叙文还有工作要做。两人分开之前,江去雁突然又叫停他:“你说,你昨天见到他,他提到了我。他说了什么?”
麦叙文像是犹豫了一下,不知道应不应该开口。
江去雁又改变了主意:“算了,别说了。也没有意义了。”
接下来就是辞职、搬家和出国。
江去雁觉得香港这个地方已经待不下去了。事情闹得满城风雨,媒体连续一个月天天抓着关正英和他的丑闻不放,故事说成什么样的都有,大部分人是觉得关正英和他之间“价钱没谈拢”,他反水背叛了昔日的sugar daddy。于是他更被坐实了“反骨仔”的标签,从昔日的“只有脸蛋没有脑袋的狐狸精”升级为“阴险狡诈、见利忘义的白眼狼”,谁沾上谁倒霉。
香港这个地方本来就不大,他的名声如此就算彻底坏掉,以后再在这里发展恐怕很难,所以他打算离开。
但关雪心这时一个电话请求他去美国看望陪伴她。小女孩孤身在异国求学,家里又接连遭遇了重大变故,她实在是又焦心又难过,在电话里大哭一场,哭得江去雁铁石心肠也只能软化,最终将订好去日本的机票改换了目的地,飞了十几个小时到美利坚给大小姐当陪读。
也许是北美洲与故乡真的隔得太远了,完全陌生的异地反而给了这时候的江去雁安心的感觉,这里没有人认识他,没有人知道他的过去与不堪,他也就不必惊慌和困扰。
他很快适应了汉堡包和披萨,适应了比港岛快得多的车速,适应了连续的雨雪天气和脏兮兮的地下铁。白天他随处闲逛、喝咖啡、shopping和做facial,晚上陪关雪心看书健身做家务。小女孩比任何时候都更粘人,生怕江去雁就像她的父母一样随时会不见了一样,晚上睡觉都要求江去雁房门开着,两间房相对着她就能随时看到江去雁床上的轮廓。
她读书也更用功,次次作业都是a,而且也在用心地准备申请大学,往往晚上忙到很晚。江去雁心疼她,周末想带她去市区里行街,她有时候还不乐意。在寒假结束的前一天,她和男朋友分手了,她虽然哭花了脸,但是擦干了眼泪,她一声不吭又回到房间里继续看书。
两人只是从来不提关正英。
江去雁知道她不敢在他面前提,他也乐得把这个名字埋起来不理会。
过了年,香港来电话通知江去雁禁锢案要开庭了,问他是否愿意出庭。江去雁本来想拒绝,看到关雪心念书的背影,最终还是答应下来。
从下着大雪的北美回到香港,温暖的南方小岛使得江去雁精神振作。他终于有一种熬过寒冬的感觉,积累在身体里的沉重和消极被自然带走,希望和乐观的想法在慢慢地恢复。
当天他穿了一套新西装,头发梳得干净整齐地去了法庭。被告席上的关正英与他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位昔日的太平山总教头添了许多白发,失去了保养的面庞显得黄槁、疲惫,年岁上仿佛一下子增加了十岁。他戴着一副窄框的老花眼镜,眼睛像是不大好,进被告席的时候没看到席前的楼梯,差点摔一跤,要警员扶着才站稳。
江去雁有点不满地问主控官:“就算是犯人,也不能虐待吧?之前眼睛还好好的。”
主控官这才解释:“他上个月病了一场,眼睛结膜炎,不要紧,已经有医生给他看过了。”
“为什么突然会病?”江去雁问。
“他和人打架受了伤,伤口发炎难免要病。”检察官反倒很惊讶他这么关心关正英,“你放心,没有性命之忧,而且他还打赢了,据说现在已经在犯人里立了威,各个都叫他大哥。”
江去雁听出来他对关正英的鄙夷,于是不好再多问。
庭审是漫长而枯燥的,开头的部分听得江去雁只想打哈欠。但他很喜欢法庭里的感觉,喜欢这种庄肃、安静的气氛,喜欢法庭严正刻板的布局,每一把椅子的摆放都是有布局有章法的,每个位置都有它存在的法律上和情理上的道理,每个人相应也就有存在的理由。
因为是非公开审理,听审席上人很少,没有媒体,也没有社会人员,只有几个法学院过来学习的学生,这些人大部分都不认识关正英和江去雁,也很少知道十几年前的旧事,所以也不会以猎奇的目光审视他们,于是在这里进行的就好像真的只是一桩普通的人身侵害案。
作为被害人的江去雁除了出庭陈诉犯罪事实以外,还有一个环节是辩护律师向他提问。
辩护律师问:“请问你与被告的关系?”
江去雁看了一眼关正英,关正英低着头揉太阳穴,好像精神不济的样子。他把目光移开,看向了法官:“我是被告的下属,他是我的上司。我受雇于他的公司。”
“除此之外没有其他的关系了吗?”
“没有。”
“事发当天,你为什么在被告的家里?”
“他女儿出国留学,我去送行。”
“你和他女儿是什么关系?”
江去雁皱眉:“这个问题和案件有关吗?”
辩护律师不慌不忙:“你说你是他的下属,但一个普通的下属不会和上司的家人关系这么好,单独到老板的家里吃饭并给老板的女儿送行。”
江去雁冷冷道:“我是他女儿的经纪人,他女儿从六岁起出道就由我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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