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猴赛雷 第13节(2 / 2)
第17章 皇家遗宝
李蓁蓁被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吓懵了, 难道自己不小心暴露了?要被抓了怎么办?自己被抓了之后, 李秉文怎么办!
就在这电闪雷鸣之间, 这个人突然朝李蓁蓁跪了下来!
这下, 终于让李蓁蓁看清了他的脸。
这不就是那个神经病!
刚才李蓁蓁在里面卖粮食的时候, 这个神经病就站在走廊里看着她。
他穿着一身看不出本来颜色的破烂衣服, 看上去也是蓬头垢面的, 年龄很大,手里拿着一个长条形棍棒状的奇怪东西。
最最恐怖的是,他一动不动地直直盯着李蓁蓁, 让她心里发毛,忍不住嘀咕起来。
怎么老是盯着我看?难道他还能透过我脸上厚厚的妆容,看清楚我美貌的本质?
慢着!这里可是医院, 这个人不会是精神有问题吧?他手上拿的是什么东西?一个细麻布做成的长条袋子, 那么长,都能装得下一把长剑了, 里面不会真的装了一把剑吧?或者也有可能是一根木棍!
他不会突然发疯打我吧?!
此地不宜久留, 赶紧卖完走人。
但是现在, 这个神经病却跪在她的面前, 仰着一张布满皱纹的老脸, 满怀希望地看着李蓁蓁, 好像她身上有金子一样。
李蓁蓁不知所措,抖着手,指着他失声叫道:“你、你、你……你怎么跪下来了, 你快起来, 快给我起来,别跪我!”
这个人根本不听她的,还跪着往前走了两步,满脸哀求:
“姑娘,俺看到你有大米,白大米!你给俺两斤大米好不好?俺、俺……俺拿画跟你换!俺有画,皇上打猎!俺爷给的,真的,皇上打猎!你给俺两斤大米好不好?”
“你说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什么皇上打猎,我没有大米了,卖完了,你快起来。”
“你有,你肯定还有!求你给俺两斤,就两斤!俺老伴儿就快死了,她还想吃上一口老家的大米,姑娘,你行行好,给俺两斤大米好不好?俺给你画!”
李蓁蓁听完,觉得这倒是一个合理的理由。
如果他说的是真的,就当自己今天做善事了。如果是假的,也没有关系,不过就是两斤大米,空间里面还多的是。
现在最重要的是,得赶紧把面前这个神经病打发走,呃……现在看来应该不是神经病,总之,这么个人跪在自己面前,看着也太夸张了。
她把手伸进纸箱子里,借机从空间里拿出两袋一斤装的大米,直接递给“神经病”。
“神经病”欣喜若狂地接过大米,沟壑纵横的老脸瞬间如花开一般,绽放成一朵大大的菊花,眼睛里却刷地流下两行泪水,虔诚地用双手捧着大米,把脸深深地埋进去,又哭又笑,喃喃出声:
“这是真的大米,老家的米,老伴儿,老伴儿……”
如梦初醒般,“神经病”猛地站起来,把那个据说是画的东西胡乱地塞给李蓁蓁,踉踉跄跄地就跑了。
李蓁蓁错愕地看着他,木然地接过来,才发现这个东西很轻,根本不可能装的是长剑啊木棍什么的。
把里面的东西抽出来一看,是一个卷轴。
李蓁蓁缓缓打开,漫不经心地扫了一眼,惊住了!
这、这、这……还真的是皇上打猎!
这是一幅残卷,画的左边部分被人为地裁掉了,留下一条笔直的切割线,剩下的这部分应该是画的右边。
画面上,在一片广袤的原野里,绿草如茵,树木繁茂,大臣和侍卫们从四面八方簇拥着一个身穿皇袍的男子,很明显,这个人就是皇帝。
只见大家都纵马狂奔,一路上飞鹰走狗,把那林中的鸟儿也惊得飞起。
突然,前方不远处的树林里出现了一只麋鹿,皇帝勒住了缰绳,马儿顿时昂首嘶鸣,三足腾空,就在这时,皇帝仰天弯弓拉弦,剑指麋鹿!
好一幅磅礴大气的皇家狩猎图!
这幅画,色泽非常明艳,动态十足,把身处其中的人物、骏马、细犬、惊鸟和麋鹿的运动状态,都很好地展现出来,看上去气势浩浩荡荡。
把皇家狩猎活动的恢弘气派,表现得如此淋漓尽致,最大程度地炫耀了强大的军事力量和皇帝本人的武威!
这上面的人物应该是清朝的,从服饰上就可以很轻易地辨别出来,更别提这些人的脑袋后面还垂着长长的大辫子,这是满清独有的发型,相当醒目。
难道这真的是清朝的哪一位皇帝?
李蓁蓁是知道的,清朝的皇帝自诩从马上得了天下,都很热爱夸耀武力,专门在热河地区建立了木兰围场,基本上每年都会满朝文武全部出动,浩浩荡荡地去那里狩猎,顺便进行军事演习,以震慑蒙古草原的各个部落。
甚至为了在狩猎之余能有个消遣的好去处,还花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修建了著名的承德避暑山庄,前世李蓁蓁还去那里游玩过呢。
如果画的真是清朝的皇帝,那么,这幅画到底是谁画的呢?
李蓁蓁顿时聚精会神地在画上寻找起了款识,果然在右下角不起眼处发现了一个,上面用毛笔写了六个汉字——“臣郎世宁恭画”,下面盖着“郎世宁”的印章。
郎世宁?郎世宁!竟然是郎世宁!那可是了不得的大牛人!
这么说吧,有“万园之园”之称的圆明园就是他参与设计和建造的。
这
郎世宁,从意大利来到中国的传教士,是清代最著名的宫廷御用画师,绘画风格极其独特,有非常鲜明的个人特色。
他创造性地把中国画的笔墨趣味,和西方油画中的透视写实,巧妙地融合在了一起,中西合璧,形成了既有传统审美情趣,又具有凹凸立体感的独特画风。
这样的风格,在当时是前所未有的,具有极其惊人的艺术表现力。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