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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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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是与萧唯仁私相授受之后险些被抛弃,沈书露会一直带着对沈书云的嫉妒和不满活下去。

然而这次,她无法再自欺欺人。

十万盐引,为了她和家族的名誉,沈书云都是为草芥,这一点连身为生母的何氏也做不到。

沈书露清楚地明白,若不是沈书云对沈崇提起十万盐引,何氏会一直装聋作哑。

在一个财迷心里,自己这个所谓的女儿,还比不过一笔大钱。

不得不承认,人与人的格局和胸怀,真是天差地别。

沈书露觉得活了这么年,时常因长姐的优秀和名望而感到失落自卑,但是这一回足够称得上自惭形秽。

看穿了沈书露的羞惭,沈书云却拍了拍她的肩膀,轻声问:“都说四个月以后害喜就减轻了,最近这段时日,你先忍忍。”

说完,沈书云叫来念春,从她手里拿过了一片生姜,然后抬起沈书露的手腕,在手掌之下三寸内关穴的地方贴了上去。

沈书露觉得手腕瞬间有了一丝凉爽,随后很神奇地,恶心和胀气的感觉都减轻了许多。

“这是我特意请教了御医,缓解孕吐的办法。只是姜片贴久了会引起手腕红痒,不可以一直贴着。虽然是腊月,正午阳光好的时候,也要出去走走,墨泉边升腾的雾气是暖的,正好可以去散散心。”

虽然是同父的姐妹,沈书露却是第一次感受到这样的沈书云,她忍不住道了一声:“多谢长姐,为了我的事,费心了。”

沈书云笑道:“过去,咱们姐妹之间有些龃龉,但那都是小时候的事了,如今你即将成为人妇,过去的心结,就当姐姐给你道个歉,不要记恨。我那外祖家,虽然比不了京中的皇亲贵胄门第高,但也是钟鸣鼎食、富贵逼人,你以后掌家为妇,不要任性,事事多想一层。你从小伶俐机警,只要谨慎,必然不会出什么差错。虽然你与萧表哥,开头有些不豫,但夫妻之道,只要用心经营,一定也能琴瑟和鸣,长姐祝福你。”

一番话,说得诚恳又亲切,沈书露简直无言以对。

当沈书露回过神来的时候,竟然发现自己的眼角衔了泪珠。

沈书云知道她是真的感动了,便起身说:“明日上路的物件和陪嫁,我已经让曹管家都准备好了,临安那边也会在京畿界外迎候。有大哥哥在,我们也都放心。你只管照顾好自己的身子,早些歇息为好。”

沈书云拿出锦帕,将沈书露眼角的泪水擦掉,柔声道:“不要掉眼泪,我的侄儿会怪我这个姑妈加姨娘,惹他的娘亲不高兴了。”

沈书露看着沈书云,抬起湿润的眼眸,突然抱紧了她,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长姐,是我见识短浅,是我闯祸,让家里蒙羞。谢谢你,不怨恨我,还安慰我。”

沈书露一边哭一边说,屋内的念春与红簪见到这幅场景,既讶异又感动。

沈书云抚摸着沈书露凌乱了的鬓角,说:“都说了不哭了。无论如何,成亲、生养都是喜事。咱们家这两年,不高兴的事情太多了,先是先帝崩逝后咱们家就衰微了,祖父又走得这么黯淡,从前踏破门槛的人,如今都对咱们不闻不问了。或者这就是世态炎凉吧。不过俗话说风水轮流转,依我看,从你出阁、生子以后,一切都会好起来,咱们家肯定要转个运势,从此后都是高兴的事情了。”

沈书露听着沈书云如是说,第一次真真正正理解了为何祖父生前这般器重长姐,若不是生了个女儿身,她的能为与气度,绝对不会局限在后院闺阁之中。

“都说量大福大,我从前不信。今日看到长姐,才明白了祖父为何不待见我,要偏疼你。”

沈书露擦擦眼泪,也用满是温情的眼神投向沈书云:“长姐,莫要怪我与萧郎私相授受,我鬼迷心窍也应了现世报。以长姐的气量和胸襟,必然有一份贵不可言的前程。”

沈书云听了,心里是苍凉和无奈的,蓟州举事,甚至整个京城的未来,都充满了不可知的风险,只有山雨欲来风满楼,哪里有什么贵不可言的前程。反倒是临安,不是什么战略要冲,又富裕繁华,沈书露一去倒可以远离京城这是非之地。

但此刻她是来安慰即将远嫁的沈书露的,不能流露出担忧的神情,于是便依旧微笑着点点头,道:“好,咱们今天说的,未来都会成真。”

·

沈书露次日就登上马车,在沈雷的护送下往临安去了。这门亲事低调得像是偷偷摸摸见不得人,本来应该成为京城人议论的笑柄,但在叛军起义的大事之下,很容易被人们忽略了。

现在,整个四海九州关切的,只有战争这一件事。

然而,蓟州的叛军,远远比京中贵胄们想象得要彪悍凶猛。

为了师出有名,安王将起义军取名为“平允军”,意为“公平允正”之意。

安王府的幕僚中不知道是哪个文采飞扬的儒生,像是与洪承恩那篇洋洋洒洒的讨安檄文做了个对子一般,也写了一篇“清君侧”的诏书,名为《清君广诏》,因为写得辞采斐然器宇轩昂,居然在京中被人私下里传阅起来。

在这篇文中,安王把起义的矛头对准新帝身边的能臣,点名了洪承恩和李泰齐等人,称“朝无正臣,内有奸逆,必举兵诛讨,以清君侧。”

谁不清楚,笔杆子所写的不过是安王争权夺势的幌子而已。但究竟是什么人,能有这等才力写出这样的文章,却成了朝中文臣们讨论的话题。

沈书云坐在闺中,拿到沈雷私下誊抄给她的《清君广诏》,静默地阅读起来。

这篇诏告书,写得逻辑缜密又明若烟霞,可以称得上是星斗文章,不得不说把洪承恩那篇吵吵嚷嚷毫无条理,只有谩骂的檄文比了下去。

沈书云读到文中有些文笔雄浑、慷慨傲然的行文,隐约体会到了一种熟悉的气质,脑海中不由自主地浮现出朱霁那副自负倨傲的神情。

“这文章写得是不错,造个反也要这般气贯长虹,不知道前情,简直还真以为是什么正义之师呢。”

沈书云把《清君广诏》放在一边,大概猜测到了这篇文章是谁捉笔,于是忍不住对沈雷调侃。

沈雷听不出来沈书云是在调笑远在北方的朱霁,只是皱着眉头,道:“也就是你还有心思在这里开玩笑。京中的贵胄高官,现在都乱了阵脚了。你在闺中不知道,我每日在衙门画卯,可是听得一清二楚。”

“大哥哥说乱了阵脚是什么意思?”沈书云好奇地问。

沈雷将《清君广诏》折起来揣到了衣襟里,虽然这文章正在京中四处流传,但到底是反贼之言,所以还是要谨慎地收好。

沈雷对沈书云说:“我算是看明白了,从前还以为所有的官宦,都能像祖父一般对国家尽忠职守。原来,出了乱子,才知道这些人,大多都是蝇营狗苟,眼中只有利益权衡的墙头草。”

沈雷看看周围没人,低声凑过来对沈书云说:“叛军打得一拳开,这些酒囊饭袋就慌了。不少人还上书圣人,要求投降绥靖,要与安王签订盟约,将通州、青州都割让给他,并承诺永不削藩。”

“圣人是不会同意的。”沈书云脱口而出自己的推测。

沈雷也点点头道:“是啊,但凡是个有些头脑的君主,都不会懦弱至此。不过就凭这般衰人,也没法齐心剿灭叛军,还不知道这仗要打到什么时候。”

沈雷告诉沈书云,从前天下太平,京中的高官最喜欢将子嗣往军中送,盖因为武将提拔,不需要经过科举,是一条晋升的捷径。

沈霄此刻就正在军中历练,也是当初为了前途做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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