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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七零,成了首富的早死原配 第125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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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辈子外婆对她多么宠爱啊,见到她就喊“心肝宝贝”,现在只是换了个身份,她就变成了外婆眼里的赔钱货。

她摸着自己扁扁的肚子,小声说:“奶奶,我饿了。”

“饿了,自己不会去厨房找吃的?”

林婉害怕五大三粗的儿子,对这个小不点孙女可一点不害怕,她不耐烦地丢下这句话,转身就坐下了,开始大口大口地吃起了红烧肉。

这个红烧肉可是花了她不少钱呢,不能浪费了。

如果把林婉吃肉的样子和叶耀祖吃肉的样子放在一起,能很容易地发现,他们两的动作几乎达到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相似度。

叶安安咬着嘴唇,眼圈都红了。

上辈子她活了三十多年可从来没有挨过饿,从她有记忆开始她就是一个受到全家宠爱的小公主,要星星不给月亮,随着爸爸的生意越做越大、赚到的钱越来越多,她也成功变成了大家的小公主。

圈子里聚会、吃饭,她永远坐在c位,众星捧月的活着。

顺风顺水长大的人眼眶总是浅得厉害,叶安安边往厨房走,边哭,眼泪跟不要钱似的成串地往下掉。

她明明是爸爸的宝贝女儿啊,为什么会到舅舅家来?

难道叶珠珠也重生了?

想到这个可能,叶安安打了个寒战,眼中闪过深深的恐惧。

不可能的!不会的!

根本顾不上吃饭了,叶安安直接返回了客厅,站在了林婉面前。

“奶奶,我妈……叶娇回来了吗?”

林婉真是被她弄得不耐烦了:“什么叶娇?”

“就是我妈……我二姑啊!”话到了嘴边,叶安安硬生生转了个弯。

“你提她做什么?”林婉撇撇嘴,一点都不想想起那个叛逆的二女儿。

当时她明明已经给叶娇找了户很好的人家,对方三百块钱彩礼她都收了,没成想,转眼叶娇就跑了,说什么下乡支援农村,林婉觉得她就是逃避自己给她定的这门亲事。

想到那三百块钱,林婉就觉得心痛难忍。

大女儿出嫁的时候,她才拿了一百块彩礼,轮到叶娇的时候,对方看在她漂亮的脸蛋和腰细屁股大好生养的优点上,直接给了三百。

三百块钱,她刚拿到手,还没捂热乎,就再次失去,这跟挖林婉的心没区别。

“她现在在哪儿?”

叶安安很急切,上辈子她妈妈是难产而亡的啊,就在北河市生产的,当时只有外婆一个人在她身边照顾。

为了感谢外婆,她爸爸陆乘还给了外婆好多钱,她舅舅也进入了爸爸的电子厂担任小领导,从此走上了人生巅峰。

可以说,一切的重点都在她妈妈叶娇身上。

“还能在哪?不就是在乡下呆着!”

林婉被她问烦了,丢下这句就推她离开。

“滚回你的房间去!不想吃饭,你就别吃!”

在乡下呆着?!她妈妈没死?!

这个消息把叶安安吓得不轻。

她浑浑噩噩地往杂物间走。

前几天她摔坏了脑袋,在床上迷迷糊糊躺了好几天,今天才勉强能下床。下床后看清面前的一切,叶安安当时心情非常复杂。

既为重生而欣喜,毕竟重生的爽文她看了很多,哪个男女主不是叱咤风云般的存在?

欣喜之后,就是绝望。

最开始,她以为自己重生成了叶珠珠,那个上辈子她最看不上的表妹,舅舅家的女儿,活得像个透明人一般的存在。

可是踩在凳子上,看清楚了镜子里自己的模样之后,叶安安发现自己还是自己,镜子里熟悉的五官证明了这一切。

但是怎么可能呢?

她为什么会在舅舅家?她明明应该被爸爸小心翼翼地照顾着呀。

第154章高考的消息

时间进入了夏末初秋,叶娇想给陆乘织一件毛衣,趁着今天天气晴朗,抱着女儿就坐上了去北河市的大巴车。

他们一家子现在还住在村子里,但是隔几天就会到市里一趟。

陆明珠早就习惯了,上了车就端端正正地在妈妈的腿上坐好,在车子经过小公园的时候,她只觉得有点眼熟。

三岁的孩子记忆力着实没那么好,只一个多月没来任晓静他们这一片,陆明珠就把这里忘记了。

但是在看见路边捡瓶子的小女孩时,陆明珠突然就想起来了。

她赶忙拽了拽妈妈的衣服:“妈妈,妈妈!我要在这里下车!”

叶娇被她突如其来的蹦跳吓到了,赶忙抱紧她。

他们俩坐在窗边,因为大巴车里坐了太多人,车窗都是打开透气的,一个不小心真的有可能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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