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1 / 2)
他既然决定在这个时代进行考古研究,那么今后便要经常出入伸手不见五指的墓室,照明自是一个必须攻克的难题。
这个时代虽然可以使用火把、油灯,甚至是价值千金的蜡烛照明,但这些照明设备的稳定性与光照范围都十分有限,有时到了特殊的环境一不小心还有可能引发火灾,这种时候这颗可以代替手电筒和冷火棒的宝珠就变得尤为关键了。
“典韦兄弟,劳烦你帮我将烛龙口中衔着的那颗宝珠取下来,这东西我要了。”
如此想着,吴良当即对典韦笑道。
这条烛龙挂在穹顶,那颗宝珠与地面之间的距离将近三米,这相当于篮球框的高度,吴良现在的身体只有一米八左右的升高,就算伸直手臂跳起来去够也比较勉强。
但典韦升高将近两米,又是实力惊人的名将,想来应该不难。
“好说。”
闻言典韦点了下头,转身便一跃而起,伸手轻轻一捞,便将这颗宝珠从烛龙口中捞了下来,双手奉到吴良面前。
“不愧是典韦兄弟,好身手。”
吴良称赞了一句,伸手将宝珠拿了过来。
这宝珠入手如同玉石一般温润光滑,手感相当不错,看起来材质应该是一种十分特殊的萤石,至于除了照明之外是否还有其他的特质,还有待日后考察。
不过暂时,他还不打算将这颗宝珠包起来,因为墓室还需要用它来照明。
如此将宝珠托在手心,吴良继续查探内室的其他摆设。
这间内室与其说是一间墓室,倒不如说是一间等比例打造的王府居所。
室内床榻、食案、书案、物案、屏风一应俱全,全部都是正常生活用的家具,并且制作工艺还十分精细,几乎每一样家具上都刻有精美的兽纹与云气纹。
只不过这些家具大概为了经久不坏,全都用较为珍贵的纯色石料塅刻而成。
这大概也是广川王刘去多次盗墓之后总结出来的经验,木质家具哪怕是用的材料再好,也总有腐朽的一天,但石料却能够永远保存下去。
就像吴良准备撰写的“盗墓笔记”,为了能够留到后世也打算使用石板篆刻,这便是“英雄”所见略同么?
这些家具之上或是之内,俱都摆放着一些较为日常的生活用具,材质或金或玉又或是青铜,放在后世全都是难得一见的珍贵文物。
在宽大的书案上,吴良还看到了一件历史文献中有所记载的玉器:
那是一个拳头大小的玉蟾蜍,光洁滑润腹部中空,里面还残留着一些干涸的墨迹,据说这是晋灵公的殉葬品。
当年刘去盗晋灵公墓时,墓室内的殉葬品几乎全都朽烂的无法辨认,只有这个玉蟾蜍崭新明亮,刘去便将其掠去做了储水研墨的工具。
想不到刘去死后,竟也将它带入了墓中。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