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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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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慕云又道:“人在受到惊吓时,并不都只一种反应,也或许冷春娇根本没有喊,或者说,她知道喊也没用,反倒会引来杀机,见到母亲尸身时,她捂住了自己的嘴,悄悄往外跑,心想只要能跑出去,总有一线生机——”

巩直:“你的意思是,冷春娇看到了凶手。”

朝慕云抬眉:“她当然看到了凶手,否则怎会被杀死在院中?”

“本官之意,冷春娇看到了凶手杀害黄氏的过程,”巩直眉目平直,连解释面色都很肃正,“你方才言道,黄氏死在椅子上,未跌摔到地下,所中之毒前期带有麻痹效果,使其不察,那毒物发作,必然有一个等待过程,这段时间,凶手就一直在现场等着,看着她死,甚至在她死后,凶手也不急着走,而是继续在房间内停留,直到冷春娇过来,看到母亲尸体,发现他——他在做什么?生怕人杀的太容易,别人瞧不见?”

朝慕云:“大人忘了?本案中,死者还有金子遗失。”

巩直看着他,唇角似勾非勾,没太多表情,似鼓励他往下说。

朝慕云便道:“庑廊至院中无有打斗痕迹,黄氏房间里也没有,她死在椅子上,手边有盅茶,毒从口入最为轻易,她这晚应有客人,且二人闲谈,坐了很久。凶手要毒杀于她,前期定虚与委蛇,伺机下毒,并静待毒发,黄氏死后,凶手处理了自己那杯水,同时将黄氏茶盏中剩余毒水泼到院中,随雨水冲走,了无痕迹,又为这个空了的茶盏续上半杯茶水,看起来就像黄氏独自饮茶,之后——自然是找金子了。”

“黄氏至招提寺相看佳婿,为何携带重金,至今仍无线索,但很明显,凶手是知道的,可能杀人就是为了谋这笔财,也可能因其它目的杀人,但既然知道了金子的存在,何不顺手带走?”

“重金之物,黄氏不可能随意摆放,凶手想要,自然是需要找一找的……”

如此,他把杀人过程,用自己猜测还原了一遍。

凶手和黄氏必是熟人,这个‘熟’可能不是日常生活中常见,而是某个特定场合,需要避开人说些事,遂才有了夤夜私见。二人有约,黄氏留门,凶手凭自己本事到她院门前,然后入内饮茶,谈事,黄氏不知此时凶手已生杀机,且趁她不注意时在茶里下了毒,察觉中毒时已无力回天——她以为自己在说正事,对方却在虚与委蛇,只等这一刻。

凶手不但要杀黄氏的人,还要顺手带走她的财,因不知金子在何处,得找一找,黄氏活着时他要演戏,没时间,黄氏死后他有了机会,也顺利找到了金子,但是很不巧,被过来找母亲的冷春娇看到了。

冷春娇识得凶手,看到母亲尸体,以及凶手动作,立即明白对方在干什么,努力控制住自己不发出声音,试图往外跑,和凶手距离太近,只有跑出大门,才有机会获救,然而她脚步再轻,还是漏了行踪,被凶手发现,用匕首杀于院中。

安静片刻,朝慕云提醒:“大人可命人仔细搜检死者院中排水沟附近,春日草色新生,青绿可爱,若有不寻常的蔫痕,许就是未冲干净的毒茶残留所致。”

“精彩。”

巩直缓缓抚掌,目光精锐:“你可知,你方才所言一切,暴露了自己?”

朝慕云抬眸:“大人此言何意?”

“大理寺案卷文书,仵作验尸格目,案发现场痕迹信息,死者的死亡状态,因何你了如指掌?”巩直眉目俱厉,“若非凶手,怎能析案如此流畅,严丝合缝,公堂之上,你还敢不招!”

朝慕云却并未吓到,脸色丁点未变,直直对上巩直眼神,不躲不避,慢慢的,唇角勾出不可察的弧度——

“我如何知晓的,大人不是都知道?”

第14章 你不对劲

“我如何知晓的,大人不是都知道?”

朝慕云的话,让巩直停了滑过卷宗的指尖:“哦?”

“厚、九、泓,”朝慕云直接点明,“大人前先提调,应已问了出来,我二人曾私去案发现场。”

巩直唇角微勾,话音慢条斯理:“一个匪首,你怎知,他会对本官言无不尽?”

厚九泓:“我被皂吏请离房间时,院中路滑,我低头仔细看路,便也看到了前方皂吏的鞋,鞋底帮侧皆沾有杏花花瓣,颜色算得干净新鲜,但因力量太足,花瓣已碾落成泥,说明他在一个有杏花的地方停驻很久,久久未挪——而这寺中,除远在东面的后山山谷,唯有我暂住院中,有一株杏花。”

“他的确是应大人命令,过去提调我的,但在出声敲门之前,他在院中静待很久,是想知道刚刚回来得厚九泓有没有对我说什么,说了多少吧?”

“可惜大人想岔了,厚九泓虽现与我同住一院,我二人却并非关系莫逆,他心中有自己成算,也未必会对我言无不尽。”

巩直似笑非笑:“他未曾对你说,你却已猜到——你对本官断案手段,倒是信心十足。”

朝慕云敛眉。

倒也不是对巩直能力有多信心,但巩直派了人监视是事实,如果确定厚九泓对他仔细说了见官经过,比如被套了话,他们去过现场的事已被揭穿——那这次他来面见,巩直就不会是这个问法了。

巩直:“你胆子很大。”

朝慕云端肃:“我愿襄助破案,洗我之冤。”

巩直唇角弧度意味深长:“洗你,还是你嫡兄朝浩广?”

看来大理寺已经知道了,此事存疑。

朝慕云早就想到,高氏这个混淆视线的法子并不严谨,涉及命案,官府对各种细节都要查实,有疑点,还是会提调朝浩广问话,但高氏要的,是他不敢反口,最后朝浩广无罪,平安归家。

“同在京城居住,我与冷姑娘仅有一面之缘,嫡兄倒是见过几次,说过话,嫡兄性格跳脱外放,过于活泼,常沾惹是非,案发之夜我二人皆记忆不清,确有当问之处,大人若疑,调他问话便是。”

但大抵,不会有预期中的结果。

“你与朝浩广关系不好。”

“非我之愿。”

“你不想他好,半夜来杀人?他对冷春娇有意,你呢,是否也对她有蒹葭之思?”

“并无,冷春娇于我而言,只是个陌生人。”

“本官派皂吏去你家别院传话时,院门很久才打开,更是很久,才见到你嫡母高氏,”巩直目光犀利,“因何这般怠慢,可是在串供?”

朝慕云微抬眼,视线不躲不避:“我未曾杀人,何来串供一说?”

巩直收回目光,低头看手中翻出的卷宗文书:“你身体不好。”

朝慕云:“是。”

“朝家在京城也不是没有名姓,庶出行三公子胆小懒惰,不爱出门,很多人都知道,可并未说过大病缠身——”巩直似随意聊到了此事,“你的病,是新近染的?”

朝慕云垂眸:“正是案发那晚,许是雨夜多愁,心魂牵绊。”

“为何右手总是握着一枚铜板?”巩直看他的手,“喜欢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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