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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有太多经历比身体上的痛苦更甚,命运格外偏爱消遣坚定的灵魂。
所以在死神的镰刀斩下的那一瞬间,斯蒂芬妮本以为自己能自若地接受这个结局。她一生的经历如梦幻泡影化作走马灯中的一幕幕,最后却缓缓停滞在一个画面中,在看清画面后,她的瞳孔骤然放大。
那是蝙蝠洞中的玻璃展柜,里面摆放着一套破烂的罗宾制服,它象征着一位少年义警的死亡,并被用这种方式向所有人宣告,死去的灵魂必被这里的每一个成员永久铭记着。
斯蒂芬妮不知道那位已经死去的前辈对此作何感想,但其实她一直很羡慕他。
羡慕他死后依旧被重要的人那么深刻地缅怀着。
斯蒂芬妮知道自己的天赋没有那么出色,在短暂地担任罗宾的那段时间,蝙蝠侠和猛禽小队都全心全意地教导她,是她自己无能,才没办法守住自己的位置。所以即使最后知道自己只是蝙蝠侠用来刺激提姆的工具,斯蒂芬妮也并没有如表面上那样生气,被信赖的导师随便找了个理由开除罗宾的身份时,更多的不甘和不满其实是对着自己。
比起智慧绝伦的提姆,天赋异禀的卡珊,她并没有那么优秀,也没有那么重要,是蝙蝠洞里最平平无奇,最可以被随便舍弃的那一个。
在蝙蝠洞的那些日子,斯蒂芬妮自我质疑着度过每一日。
如果我就这样死去,会有人那样用力地思念我吗?
63.
不甘的幽魂守着自己的尸体不肯离去,即使每一分每一秒都在逐渐变得透明,也在强烈的执念驱使下徘徊在原地。
快找到我吧,快找到我。
如果发现了我,可否为我伤心,难过?
漆黑的小巷里,有亡魂在唱歌。
随着歌声的响起,红黑色的火焰攀上两侧的高墙,黑色的波纹将沙土覆盖,铺陈向忽然失去尽头的道路,随后绕过高墙,一口吃掉了太阳。
至此,光芒被尽数吞噬,火焰成了黑夜中唯一的灯盏,火光下,幽灵睁大了眼睛,蓦然回头。
“嗒、嗒、嗒”
一阵脚步声自黑暗深处传来,与之并奏的是陌生的人声。
“还好赶上了,这么短的时间让我……可真不是件容易事、、、情报出错?这可和我的记忆不太一样啊,我说过了!”
“算了,我就知道这破烂世界早就乱套了。”
来人口里抱怨着,他步伐很大,像是赶时间,很快就走到了火焰下,明灭的火光缓缓将他照亮,男人套着棕色的夹克,里面是一套材质不明的作战服,枪//支被绑带固定在腿上,光线上移,显现出一张黑发蓝眼的面孔,给斯蒂芬妮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可是她很确定自己和这个人素昧平生。
——是错觉吧,毕竟好看的人总有点共同点,而韦恩庄园的黑发蓝眼浓度超标,看到相同的配色会有熟悉感也是正常的。
火焰和黑暗似乎有着奇异的力量,几近涣散的灵魂在幽暗环境的包裹下居然变得稳定起来,咔哒几下,磨砂玻璃出现了裂痕,思考的能力回归到了幽灵身上。
斯蒂芬妮站起身,挡在自己的尸体前,却并没有多余的动作和问题,她双眼锐利,理智得好像经历过痛苦的死亡的另有其人一样。
这个男人目前还没表现出攻击欲,可是目的不明,非敌非友,也是必须保持警惕的存在。
斯蒂芬妮一边盯着男人的脸,还是不死心地试图找到熟悉感的来源,一边迅速思考着来人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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