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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以外的一些东亚地区,也逐渐接受了《乡约》的传播,并且籍此衍生出了适应性的版本。当然,其过程也并非是一直和平的。梁山武装集团的武力威慑在其中起到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尽管不乏小型冲突,但在此后的数个世纪里,由于《乡约》共识根植人心,东亚地区再没有发生过全面战争。度过了相当长的一段相对和平富足的时期,继而导致了十三世纪后期的人口大爆炸和农作物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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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城之乱

《乡约》的大规模传播,很大程度上归功于一件相当戏剧性的事件——“都城之乱”。遵守乡约威胁到统治阶级的利益,促使了一种相当直接而愚蠢的反应——企图毒死梁山领袖晁以及帝国官员宋,后者同情梁山集团,并且与集团中不少通缉犯有着相当深厚的私交。这激怒了一群罗宾汉式的英雄,他们攻入了都城,屠杀平民,还在病中的皇帝惊吓而死。但是,出于某些未知的原因,他们并没有像普通的叛乱团伙一样,进一步发动针对王朝的战争,或是满足于掠夺钱财及粮食,而是迫使新皇帝签署了一项承认在一定 范围内《乡约》合法性的政令,实质上创造了一个独立的国家。当然,他们也在名义上宣布效忠赵宋家族,这也是帝国允许他们存在的原因之一。当时的皇帝并不知道,这项举措实质上导致了多年后帝国的覆灭。

虽然梁山武装集团以骁勇善战闻名,集团内部也有许多杀人如麻的犯罪分子,臭名昭著者如佛教僧侣鲁和武,但最近的历史证据表明,“都城之乱”中的屠杀可能并不是梁山居民的所为,而是其他一些对帝国不满的势力所为。许多普通百姓甚至被认为是叛军的同情者,在皇帝的命令下被射杀。关于这个问题的学术讨论仍在进行中,但无论如何,这表明到了宋朝晚期,帝国权威的控制已经受到了严重削弱,促使普通人开始在他们的社区内探索途径。这很可能是《乡约》以“替天行道”的旗帜成立的最初原因之一。

在“都城之乱”之后,帝国律法和梁山《乡约》的法律制度在中国共存了相当长的时间,经历了一段分庭抗礼的紧张时期。儒家统治思想开始受到质疑,取代以不同学派的政治学说。一些帝国省份在治理出现难题时,甚至也会效仿《乡约》,并在长期的实践过程中,将其演变成一定区域内带有行政色彩的固定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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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

在《乡约》得以通行的十年后,又一股潜藏在灰色地带的武装力量崭露头角——这便是由私盐商贩组成的武装贩运网络。这些盐商原本与《乡约》领地进行灵活的走私贸易,但两者显然有着更为深层的联系。在一次规模不大的盐场与帝国官员的冲突成为了导火索后,他们宣布脱离帝国的统治,转而加入执行《乡约》的独立地带,彻底摆脱宋朝官卖食盐的控制。

遗憾的是,帝国的武装力量对此束手无策。究其原因,与其说是军事上的力不从心,不如说是经济上的受制于人。民间私盐集团牢牢掌控了中国沿海的大部分产盐地区,他们所采用的晒盐法,其效率远超帝国控制区的传统煎盐、井盐、岩盐生产方法。自此以后,曾经依赖国家垄断的宋帝国盐业体系彻底崩溃,“榷盐法”名存实亡。在几番无效的改革以后,帝国不得不完全依赖于这些盐业私商的生产贩运。帝国政府已然无力阻止这些盐商对《乡约》领地的效忠。

在宋朝覆灭之时,大批帝国境内的盐业生产基地处于荒废状态,因为逐年缩水的盐税收入根本不足以覆盖令它们保持产出的经济成本。而与之产生鲜明对比的,是《乡约》领地中逐年增加的食盐生产和出口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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