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1 / 2)
她不好意思的抬起头笑笑,近距离看着男人英挺浓黑的眉眼,不知为何,脸皮有点烫,“那个……我睡品不好,抱歉抱歉了。”
她一边说,一边快速推开男人起来,盘腿坐在床上。
陆珩深目盯着她红了的脸,忽然间觉得这女人也不像感情经历丰富的样子,倒像是色厉内荏。
仿佛发现有趣的事情,陆珩紧抿的唇微微翘起,“没想到你睡姿能差到这地步,要不是我在外面拦着,你昨晚能滚到地上去。”
昨晚,明秋第一次半骑到他身上的时候,他还以为这女人真的是想占他便宜,惊了一跳。
可后来发现,她纯属是睡姿差,还想越过他,继续往外面滚,若不是他用手箍着她腰,真就掉床底下去了。
就因为这样,后半夜他一直搂着她睡,到了早上,才放开她。
明秋挠挠头发,有点小无辜的对陆珩笑:“我也不想嘛,天生的。”
以免他再提这件糗事,明秋转移话题道:“你刚听到锣鼓声了吗?好像在叫我们去哪里开会。”
书里面没这段内容,看来剧情已经因为她和陆珩产生蝴蝶效应了。
“听到了,去打谷场。”陆珩撑臂起来,“肯定是有什么大事情要宣布,我们快起来吧,别耽误了时间。”
“好。”两人麻利的起来换衣服,背对背各换各的,默契十足。
换好后,他们去隔壁照顾孩子,不想两小只已经穿好衣服从床上下来。
看到他们,两小只不知被吓到还是怎么,身体抽搐了一下,有点怯怯的望着他们。
大宝小宝是在害怕爹娘又变回从前的样子。
幸好娘亲快速对他们笑了下,走过来揉他们的头,“你们还真是独立自强,我跟你们爹还说过来帮你们穿呢,真棒。”
小宝呆呆的和哥哥对视一眼,明白过来爹娘没有变,他瞬间开心的跳起来,激动的抱住明秋的大腿,仰起头,奶萌奶萌的问:“娘,你今天也喜欢小宝是吗?”
“那当然了,不止今天,明天后天,以后的每一天都喜欢。”明秋蹲下身,亲了亲他的小脸蛋,又扭过头,搂过大宝亲了下,“娘也喜欢大宝。”
大宝心脏咚咚咚狂跳,娘亲好像真的变了,她开始喜欢他和弟弟了。
大宝看着娘亲近在咫尺的脸,觉得娘明明还是以前的那个娘,可又有一些不同,他也说不上来哪里不同,但不管怎么样,他喜欢现在的娘。
看着弟弟撒娇的靠在娘肩膀上,大宝也有一点想这样做,不过又觉得好幼稚,最后纠结来纠结去,他被爹爹抱了起来,“好了,别耽搁了,我们赶紧去洗漱,然后去开会吧。”
明秋“嗯”了声,抱着小宝起来,“走吧。”
两人照顾着孩子漱口洗脸,弄好他们,才搞自己的。
全部弄完,陆珩怕开会中途孩子们饿,回厨房削了个生红薯,拿的时候,他恍惚觉得红薯少了一个。
但想一想,也不可能有人来偷,便自我安慰是记错了。
赶紧削完,切成块,用塑料碗装着。
这才和明秋一人抱一个孩子向着打谷场走去。
那地方在下房子的位置,走过去都要好几分钟。
一路上,明秋感觉到她和陆珩就像是明星一样,所有村民都在看他们,有些明显还指着他们议论。
那音量,不知是天生嗓门大,还是故意说给他们听的。
“怎么回事?那是明秋和陆珩吗?今天太阳打西边出来了?他们竟然一人抱着个孩子?”
“太神奇了,谁不知道他们夫妻俩出了名的不管孩子啊,平时孩子脏了吧唧的他们也不收拾,今天竟然把大宝小宝洗得白白嫩嫩的。”
“事出反常必有妖,肯定有鬼!莫不是明秋要跟……”
“嘘,徐知青来了。”
一个大婶话音刚落,有一个书生气质,约莫一米八的俊秀男人从另一条支路的知青所跑了过来,与大道上的众乡亲汇合。
正好和明秋陆珩前后脚。
他先跟其他几个熟悉的乡亲打招呼,然后转过身,像是没看到陆珩似的,直勾勾的望着明秋,笑得很温柔,“明秋,你昨天不是说来我这借东西吗?怎么没有来?”
明秋真佩服原身和徐松青的胆子,这年代,一个有夫之妇,一个下乡知识分子,竟然还敢眉来眼去,且徐松青还敢当着原身老公的面公然暗示她。
昨天原身本来是想去最后试探徐松青愿不愿意娶她的,如果愿意,她立马离婚。
但世事无常,她去的路上摔了一跤,变成她了。
她星际时代、身价千亿的明秋可看不上徐松青,这男人虚伪狡诈,表面看似温柔,实则心比谁都狠。
按书中描述,原身跟着他去了县城后,他很快反悔娶她的承诺,把她当小三养在外面,后来他娶了一个门当户对的女子,一脚踹走原身。
之后原身就开启了给各种有钱人当小三的攀附权贵之路。
中途也有一段时间过得好,可惜终究是见不得光的小三,最后被人家原配泼了硫酸在脸上,终身毁容,割腕自杀。
明秋想到这,漂亮的桃花眼危险半阖,似笑非笑,“我说了吗?我怎么忘记了?”
徐松青一怔,有点惊讶明秋竟然不回应他,这是怎么回事?
知道他并不想娶她,所以在生气?还是说这又是新的试探?
肯定是后者。
这荡/妇,心眼还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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