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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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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止,如果确定要做这个矿,不仅矿要探,周围的环境也要探,勘探完了,投建方面要给我做一份分期的探采矿计划,而你要负责评估矿产资源的可开发程度以及商业价值,这是一个需要多方面人才协作的活儿,我觉得你可以带队。”

瞿末予在给他机会,这份工作如果做好了,不禁对他的事业有很大的提升,这期间收获的知识和数据足够他再出一、两篇sci了。

沈岱从没有错过人生中的每一次重要机遇,他目光笃定地说:“我想试试。”

瞿末予看着沈岱,眼中隐含笑意,他欣赏有进取和冒险精神的人,很少有omega的身上具备这种敢于挑战的劲儿,他道:“你记得上次见到的晏明修吗。”

“记得。”沈岱想起来有些不好意思,

“我们花了两个亿,向龙科重工定制了一套新的初筛流水线,已经在测试阶段了,至少会比甘肃矿的初筛系统提高34%的效率,但是国内目前没有适合投放的地方,我希望能够从尤兴海那里弄来一个理想的矿,把这套初筛系统落地。”

“明白,如果我能有这个机会,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瞿末予满意地点头。越是相处,他越多地发现沈岱的优点和优势,他有意向培养沈岱,绝不是因为这是他的枕边人,只是因为这是一个有用的人,小恩小惠就能打发的床伴,昏君才会拿公司利益做人情,但沈岱不一样,一个技术型人才做他的“自己人”,会对他有很多助力,未来甚至可能成为他的骨干部下。从前他是决不允许私事和公事混杂的,但他们已经有亲密关系,而沈岱又恰好有他需要的价值,他又能完全掌控,那不妨把这个人培养起来。

到了公司地库,沈岱从窗户往外看,确定周围没有人,便打算下车。

“等一下。”瞿末予叫住他。

“怎么?”

“你就这么走了?”瞿末予微扬着下巴,眼眸含一丝蛊惑的笑意,“接下来可一天见不到我。”

听到这话,沈岱还没反应过来是调情,老吴已经十分识趣地开门下车了。

瞿末予拍拍自己的腿,沈岱一阵心跳加速,把自己挪了过去,他穿着鞋,怕弄脏车座,只能侧着跪坐在瞿末予腿上,并顺势抱住了瞿末予的脖子。

“让我闻闻你。”瞿末予扶住沈岱的腰,感受那细窄又有力的腰肢在掌中轻轻扭动。

沈岱听话地转过脖子,将自己的命门毫无保留地呈递到他的alpha面前。

瞿末予将高挺地鼻尖抵住了沈岱的信息素贴纸,嗅着飘散而来的淡淡昙花香,闻多了那些刻意朝他释放的omega信息素,这种若有似无,毫无侵略性地安居一隅,需要专注地去嗅才能浅尝到的幽香,反而格外有味道。更别说当这omega发情的时候,这花香会爆发式地馥郁,香香就让人蠢蠢欲动。他问道:“快要春天了,你该发情了吧。”

沈岱尴尬地说:“我不确定。”

“不确定?”

“嗯,我不准时,次数也比较少。”

“你真的不去检查一下腺体吗。”

“我觉得这样挺好的,省事儿。”

“可是我喜欢你发情。”瞿末予突然轻咬了一口沈岱的脖子,距离腺体不过寸余。

沈岱低叫了一声,身体忍不住蜷了起来,不是因为疼,而是因为瞿末予咬他脖子这个行为,太有象征意义,他无法不联想到标记,这时候任何一个omega都很难淡定。

瞿末予捏着他的下巴,用力亲了一下他的唇,仿佛在回味什么:“你发情的时候够劲儿。”

对于不肯给出标记的alpha来说,omega的发情期是他们的纵欲盛筵,这个时候的omega又骚又听话,可以给alpha生理和心理的极大满足,但对于一个疯狂渴求被标记却不得的omega来说,那就是一段丧失文明、回归原始,被迫臣服于肉欲的痛苦与快感交织的磨难。

当瞿末予说出这句话时,沈岱只能回以沉默,他知道瞿末予嫌他平时“不够劲儿”。

瞿末予却毫无察觉,他咬着沈岱的耳朵低笑:“年假的时候,我带你去你想去的地方,让你发情一次好不好。”他用气音轻语,“放假了我想好好休息,好好干你。”

沈岱的脸一下子热了起来:“我、我想去南非……”

“好啊,我们就去南非。”

“不是,南非那个矿……”

“会有时间去的。”瞿末予掐了一把沈岱的腰,“好了,去上班吧。”

沈岱仓惶地下了车,他整了整稍显凌乱的衣服和头发,头也不敢回地朝公共电梯跑去,他的脸可能红了,反正热腾腾的,同时心里很不是滋味儿。

瞿末予并不考虑发情期对他来说意味着什么,他会因为得不到alpha的标记而备受煎熬,可又能如何呢,瞿末予本来就不会考虑他。但他已经不再轻易感到受伤害了,当他决定去做一件事的时候,路上遇到的所有困苦和阻难,都在他的预期之内,他不会轻易放弃——除非遭遇的远超他的承受。

第三十三章

姥姥出院那天,程子玫也来帮忙了,沈岱的朋友不多,今天正好叫上她去家里,一起庆祝姥姥出院和暖房。

这两个月沈岱挤出了所有的闲余时间来布置新房,大到沙发冰箱,小到一个抽纸盒,都是他精心挑选的,他按照从前家里的色系和风格,装点出了一个温馨又漂亮的家。

姥姥只在它装修时来过一次,一进屋就掩不住地激动和惊喜,在各个屋子间转了一遍又一遍,在看到她卧室的真丝床品时,小心翼翼地坐下来,用手轻轻抚过那丝滑温凉的缎面。

这套床品是家里出事之前买的,在沈岱的印象中它很贵,好像要大几千,姥姥、姥爷从小给他灌输的消费观念,就是要买品质好的东西,品质好不一定要名牌,也不一定昂贵,但一定是有很高的安全性和很好的使用感,让生活变得更健康舒适,所以家里没有什么豪车或奢侈品,但会买三百块的毛巾或上千元的红木筷子。

令沈岱不解的是,同样一套教育方式,类似的金钱观,沈秦就变得仿佛不知人间疾苦,花起钱来毫无规划且不计后果,而他则一直很理性,可能在他的潜意识里,从小他就抗拒变成沈秦那样的人,所以将这个人的所有言行做反面教材,当初他拒绝听沈秦的,去学“更好嫁有钱人”的艺术专业,而是去学了材料学,连姥姥、姥爷都不太能理解。

“阿岱,你太有心了。”姥姥喟叹道:“这套是纯真丝的,用料特别好,搬到那个公寓之后,我一次都没舍得拿出来过。”

“我知道你不想在租来的房子里用,现在这是我们自己的房子了,从前留下的一些好东西,咱们都可以用了。”

“我太高兴了,我觉得日子终于要好起来了。”姥姥泪光盈盈地看着沈岱,“债还清了,我的手术做完了,你的工作那么好,房子也有了,你爸爸也回来认错了,一切都越来越好了,你说是不是。”

若是没有沈秦突然回来这件事,沈岱也会和姥姥有一样的想法,可是他对沈秦充满了防备和不信任,生怕好不容易出现转机的生活再次被破坏,但是这个时候,他怎么忍心扫姥姥的兴呢,他当然也希望一切都越来越好。

这时,沈秦在客厅叫了他一声。

沈岱走了过去,沈秦蹙着眉问道:“阿岱,这里就只有两个房间吗?那我睡哪里呀。”

“这个房子小。”沈岱指了指客厅的沙发,“那是个沙发床,你晚上在这里睡,白天收起来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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