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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36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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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就常理而言,戏卖与擅去是不可能同时存在的,但律法并没有规定这一点,律法只是解释何谓戏卖,何谓擅去。

那么如果分开来看的话,曾氏的确犯了擅去之罪,因为她是在没有完成纳征的情况下,就主动离开自己的丈夫,跑去跟别人结婚。

因为李四当时并没有赶着她走,反而是眼巴巴,泪汪汪,满是不舍。

陈裕腾亦是如此,他是在没有完成纳征的情况下,就将人家妻子给娶走了,这当然是属于夺妻,虽然中间没有人反抗,但不代表这就合法。

想了半天,吕公著可算是理清楚了,归根结底,就在那份契约的生效日期上,他们都以为自己完成了合法手续,可因为陈裕腾之后追究利息,而导致这一切都变得不合法,因为这个交易日期是定在六月十五,行为却提前发生在六月初三,又怎么可能合法,三人谁又能幸免。

此时此刻,不管是吕公著,还是许芷倩,都明白为什么之前张斐先让李四去祥符县告官,以及方才要控诉那份契约不合法,其目的就是要官府给出证明,表示这契约非常合法。

只要这契约合法,那么整个交易就不合法。

当然,如果三人都默认,那其实也算合法,官府也不会追究,关键现在是李四他不认,他认为自己违法,他若违法,其余二人自然也就违法。

但是真要这么判,好像又有些不合情理,就差这么十二天,然后就判三人重罪,人家李四、曾氏都还是受害者,这好像也不妥啊!

如果坐实罪名,除了坐牢,还得接受杖刑。

处罚是很严厉得。

毕竟这关乎礼法。

吕公著非常慎重道:“由于此案还涉及到陈裕腾与曾氏,本官还得调查清楚,再做判决。退堂!”

第三十三章 路漫漫其修远兮

这个官司本来打得是民事纠纷案,吕公著也做好这方面的功课,哪知张斐这臭小子不讲武德,打着打着,就成了刑事案件。

官有政法,民从私契---可就不好使了。

既然是刑事案件,自然就更得慎重。

因为刑事案件的处罚,是远重于民事纠纷的。

关键吕公著也没有做好这方面的准备,虽然他已经理清楚整个事件的脉络,但他不敢轻易下决断。

而当张斐离开衙门时。

门口围观的群众是一个也没有少,但是……

没有喝彩!

没有掌声!

没有泪水!

没有感动!

唯有懵逼!

围观群众们完全就听不明白,饶是经验丰富,熟读律法的吕公著,也都是想了半天,才将这个弯给转过来,更何况他们这些看热闹的平民百姓,他们对律法几乎是一无所知,这哪里转得过来呀。

关键张斐是帮李四来诉讼的,结果直接就将李四送入监狱。

干脆利落!

但是这样好吗?

今后谁还敢找你打官司啊!

岂不是自寻死路。

就这样,他们是呆呆地,甚至都带有一丝害怕地望着张斐独自一人离去。

因为谁也没有忘记,他们好像是两个人来的。

“张三哥!”

忽听后面有人叫喊,张斐回过头来,见马小义顶着满头大汗追了过来,“小马?”

马小义跑到张斐身前,脸不红,气不喘,呆呆望着张斐,过得片刻他,他才问道:“三哥,这是赢了还是输了?”

对了!这小子跟他爹还有赌约。张斐笑道:“你回去跟你爹说,你爹会给予你答案的。”

马小义一听,兴奋地挥拳道:“那便是赢了。”

张斐只是微微一笑,突然目光闪动几下,一手搭在马小义肩膀上,笑道:“小马!你们家开典当行的,肯定也遇到不少纠纷吧。”

马小义点点头,道:“时常遇到,但很少闹到开封府来。”

也就张斐。

一般这种官司真心打不到开封府来。

“可今时不同往日。”张斐道:“我与你一见如故,十分投缘,自不愿将来兵戎相见,可如果有人拜托我告你爹,这如何是好啊!”

马小义急急问道:“三哥,你能告得赢么?”

哇!这么激动?张斐皱了下眉头,小声问道:“小马,你老实说,你是不是想提前继承家业?”

马小义错愕道:“啥意思?”

他是装得吗?张斐暗示道:“意思就是谁来都一样,我是不可能输,而且我还能把你爹送入大牢。”

“让爹爹坐牢?那可是不行。”马小义直摇脑袋,怕怕道:“三哥你恁地重义气,不会真告俺爹吧?”

看来他没这想法。张斐叹道:“我就是干这活的,我的养家糊口,如果真的发生,我……我也很为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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