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491节(2 / 2)
从这一点来看,张斐的选择无疑是正确的。
这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他要开宗立派,就侵犯了很多人的利益。
富弼虽然还有所怀疑,但打量了下张斐,确实也太年轻了一点,除了利益的推动,他也想不出别得理由来。
第三百六十八章 知易行难
之前许芷倩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如富弼、司马光这样的大人物,会认为张斐有开宗立派的能力。
其实张斐也没有瞒她,将法制之法的理念如实告知她。
但她仍然不觉这里面蕴含着什么惊人的思想。
直到这一堂课后。
光听结论和参与其中的推导过程,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受。
整个思想的精华,其实在推导的过程中,只听结论的话,不会觉得非常惊艳,因为儒家学问在表面上说的话,也有许多为民思想。
只有推导的过程,才能够感觉到这是两种完全不一样的思想。
而相比起那些学生,许芷倩还有一个巨大的优势,就是下课之后,她还能跟在张斐身边。
上得马车,许芷倩便迫不及待地问道:“其实你真是应该带着那些学生一块修改《宋刑统》上的律例。”
张斐问道:“为什么?”
许芷倩道:“我们之前不是谈过这个问题么,一个珥笔能够为多少人伸冤?故此才要当官,可是相比起当官,一条真正为百姓着想的律例,是能够帮助到更多人啊!”
“你说得很对。”
张斐笑着点点头,“但是你忽略了一点。”
许芷倩道:“哪一点?”
张斐苦笑道:“就是我的能力呀!”
许芷倩白了他一眼,轻哼道:“事到如今,伱还想要瞒我。”
张斐摇摇头,“我没有瞒你,我也不是在谦虚,修改律例,制定律例,跟我在课堂上说得,那就是两回事。
修改律例,这需要丰富的阅历、经验、无与伦比的智慧,以及缜密的心思,这几样我是一样都不具备,我可以告诉他们,斗讼该遵循怎样的原则,但是我无法用笔写出一条成文的律例来。”
许芷倩瞧了他一眼,见他也不像似在说谎,道:“真的么?”
张斐点点头,“你自己也说了,一条好的律例比一个好的官员能够杜绝更多的冤假错案,但这也是一把双刃剑,如果律例本身就存有巨大的问题,那就会害了很多人。”
这么一说,许芷倩也觉得自己想得过于简单,张斐身上的小毛病,她可是比谁都更加清楚。又问道:“那你说官家会支持你的法制之法吗?”
张斐摇摇头道:“这我可不敢肯定。”
实事求是的讲,张斐确实也没有这实力,讲述法制之法的理念,跟真正动笔去修,完全就是两种不同的工作。
他不能直接抄后世的律法条例,因为客观环境就不一样,且不说皇帝这码事,光说偷窃这个罪名,如果将后世的律法照搬过来,这小偷肯定会激增的。
因为这年头,就没有太多工作岗位给你干,你想去搬砖,都没块砖让你搬,只有苦役让你干,结果就是两种,不是累死,就是饿死。
基于这种情况,如果降低偷盗的代价,必然会有大批人去干这种。
一份契约只是两个人的关系,张斐还能够搞定,而一道律例,可是关系着千万人,当你没有足够阅历,对这个社会没有深刻的认识,你根本就无法胜任这份工作。
批评一件事是非常非常容易的,孔孟都被人骂得狗血淋头,但是你能批评,并不代表你就能够做得比对方更好。
批评的意义往往在于,促使那个人做得更好,而不是本着我上我也行的原则。
在自己的专业方面,张斐对自己还是有着非常清楚的认识。
行宫。
“诸位以为这法制之法如何?”
小皇帝赵顼回到行宫,便是兴致盎然地向一众宰相问道。
一众宰相相互瞄了瞄对方。
文彦博率先开口道:“不可否认,这法制之法确实有许多思想值得吾等深思。”
赵抃也道:“若以法制之法来看,我朝律法也确实存有诸多不足之处。”
吕公著道:“其实我朝的一些律例,也蕴含着法制之法的思想,如户绝资产门,死商钱物门,其中就不涉及到刑罚,而是利用律法去处理人与财物的关系,这也是前朝所未有的。”
《宋刑统》虽然跟《唐律疏议》相差无几,但宋朝是第一个对私人遗产进行立法,同时也是宋朝第一个明文规定女子是有继承权的,虽然条件非常苛刻,但这也是一种进步。
这还是跟宋朝的商业环境有关。
法制之法的思想,宋朝人就比容易接受和理解。
王安石笑道:“由此可见,法制之法出现在我朝,也并非是巧合啊!”
赵顼点点头,道:“既然各位都对这法制之法表示赞赏,那朝廷是否应该着重考虑,基于法制之法,进行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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