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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706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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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均道:“因为这就是法制之法和法家之法最大不同之处,是以前从未有过的。”

叶祖恰又急急补充道:“而且民事案件肯定是最多,最为繁琐的。”

“正确!”

张斐点点头,道:“所以民事皇庭将是我们皇庭的重中之重,是全年开设,时时刻刻都会常驻一名庭长。另外,我再告诫伱们一句,如果你们想要升官,那就要多花精力处理这民事案件,因为关于刑事案件,朝中是有很多人才,论资排辈,你们都很难上位,但是懂得处理民事案件的,目前可能也就你们几个,要好好珍惜这个机会。”

叶祖恰激动道:“我们也能够审案了吗?”

张斐笑道:“我会暂时升你们为审判员,让你们具有资格审理,但是目前你们火候还不够,没有太多经验,我会先带你们审理一段时日,然后再慢慢交给你们。”

三人激动地点点头。

张斐又道:“除此之外,我们皇庭下面还会建设三大机构,分别是法援署,法学院和法学报。”

几人皆是一愣,我们皇庭还经营这么多业务吗?

张斐继续道:“你们应该知晓,汴京的法援署,最初是由朝廷派遣官员担任,不在公检法之内,但是在这里,情况不太一样,官府对此不太热衷,而检察院可能是法援署的对手,故而不便管理法援署,暂且只能由我们皇庭管辖,这方面将由许主簿亲自负责。”

四人瞧了眼许芷倩,也未有异议。

因为最初的法院援助,就是许芷倩在安排,他们对此了解的甚少,毕竟他们可不是珥笔出身。

张斐又道:“至于法学院,首先这名字是为了与国子监得律学馆区分开来,这是我们皇庭财政出钱支持的。至于为什么?”

他目光一扫,“瞧瞧我们这空旷的会议室,相信不用我多说,我们现在需要更多的法学人才。与检察院一样,我们会招收一些有律学或者讼学基础的人才,相关教材由我来定,但是上课就由你们去上。”

上官均忐忑道:“我们能跟别人上课吗?”

张斐反问道:“我都能够给你们上课,你们为何不能给别人上课。”

“?”

张斐又笑道:“你们也别给自己负担,能够来法学院的,一定是有法学基础的,你们就当做是交流。”

“学生知道了。”

“至于法学报么。”

张斐道:“这主要是为了宣传我们皇庭和法制之法,我们会将大多数案子的审理过程公布于众,以便于百姓能够更加清楚的了解,我们皇庭的审理方式,以及律学。

关于法学报,将由我亲自负责。而你们也可以写写你们的见解,若是出彩的话,我也不介意将你们的文章刊登上去。”

正当这时,李四走了进来,“三哥,郑学士和苏检察长来了。”

许芷倩不禁诧异道:“他们怎么会一块来?”

张斐微微耸肩,表示我也不知道,又站起身来道:“待会由许主簿代我主持会议,你们按照她的吩咐去执行。蔡京,你跟我一块去。”

“是。”

张斐与蔡京来到前厅,双方一番简单的寒暄之后。

郑獬便道明自己的来意,“老夫回去之后,又仔细研究了一番张庭长的判决,虽然张庭长解释的非常清楚,也有其合理之处,但是关于张庭长的那几个指导原则,老夫还是有所疑虑。”

说到这里,他稍稍一顿,又道:“其实在同一类案件,主审官会根据案件具体的不同,给出宽容或者严厉的判决,这都是常有发生的,但是从未有人将自己的判决原因,凌驾于律例之上。”

张斐道:“关于这一点!”

不等他说完,郑獬就点头道:“我知道张庭长或许有这权力,但是如这等大事,张庭长一面之词,还是难以令人信服。”

张斐笑道:“郑学士回京之后,可询问司马学士,亦或者富公。”

郑獬点点头道:“老夫今日就是为此事而来,老夫希望张庭长能够给老夫一份完整的指导原则,由老夫带回京去,与司马学士他们商议。”

张斐错愕道:“完整的指导原则?”

郑獬反问道:“莫不是涉及到军法的,就只有这几个指导原则?”

蔡京立刻明白郑獬来此的目的,张了张嘴,但还是没有说话,只是稍显担忧地看了眼张斐。

张斐当然也明白过来,摇摇头道:“这个不好说,暂时就这么几条,今后会不会增加,我也不敢保证。”

苏辙立刻道:“关于这指导原则,我们检察院方面也有所疑虑,如这种指导原则,虽有其道理,但可以在许多案件发挥关键的作用,使得最终得判决偏向一方。

如果事先没有成文的规定,那么张庭长随时可以编造指导原则,左右一件案子的判决,那就不是司法,而是张庭长个人的权威,这显然是不行的。”

毕竟郑獬没有监督权,他此番只是作为证人出席,而他又与苏辙相识,而检察院方面是有制衡皇庭的权力,于是他就请求苏辙与他一块来,将此事说明白。

恰恰好,苏辙也有这方面的担忧。

就拿此案来说,只要张斐将这指导原则稍加改动,同样也能说得非常有道理,但可能就是另一个判决。

这简直就是一个bug。

张斐点点头道:“我非常理解二位的担忧,而这也确实一个极大的隐患,我确实可以用指导原则去左右判决,但我也没有办法,我也是被逼的。”

郑獬、苏辙二人相视一眼,又同时疑惑地看着张斐。

这还被逼?

那你来逼逼我好了。

张斐解释道:“正如我在庭上所言,我是奉命来建设军事法庭的,原因就是之前的此类案件法律还不够完善,而且司法常常起不到决定性的作用,这是一个从无到有的过程,而我又是一个缔造者,我不给指导原则,那就是我失职,我给了又成我刚愎自用。

这也是我为什么非常注重于审理过程,尽量做到让大家信服,但我不给指导原则是不行的,我就是来做这事的,我来这里,又不仅仅是为此案而来。”

苏辙道:“但是张庭长可以先写明一切,在今后的审理中,大家都遵循这指导原则,也不会让人感到疑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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