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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713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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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为人是走儒家路线,但政治主张,则是更偏法家。

法家就是讲究霸业。

庭录上每一个字,他都是非常支持。

赵顼听得是连连点头,嘴角都微微上扬。

陈升之、韩绛一看赵顼的态度非常明确,赶紧站出来表示支持。

反观富弼、司马光,则是犹豫不定。

这人是司马光安排去的,权力又是富弼支持的,这要站出来反对,不是自打嘴脸吗?

文彦博心如明镜,于是站出来道:“这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此法不能令我军常胜,且会破坏军法,到时前线将士,不听命令,一味贪取战功,所造成的后果,是不可估量的。”

王安石立刻道:“文公此言有以偏概全之嫌,张庭长未有破坏国法,而给予判决指导,也就是说,违法还是要接受审理的,但可以根据其此战胜败,以及对国家和君主利益得失,给予不同的判决。

战争不就是为此吗?张庭长有句话说得好,战争的原罪就是失败。

这也是非常合理的,且自古有之,听取命令,战败者,依然是要受到惩罚,而未听命令者,且立大功者,往往会给予奖赏。

而且,张庭长考虑的是面面俱到,且更加遵从国法,而不是破坏国法,故而他首先强调战争是政治的延续,这充分说明,无论如何,违反国家决策者,必定是违法的,且只适用于最前线的战斗人员。

另外,我以为这几个指导原则,不但对国法无害,还弥补了制度上的一些缺陷。我国向来是以文驭武,文官可以在战略可以给予建议,但往往前线的战事,许多文官都难以给准确的判断,这还是需要经验丰富的武将来做主。

以往我朝与西夏和辽国许多的战争,都是因此而败,这些指导原则,将会改善这一现象。

同时,武将若不听命令,因而坏事,在我朝也是常有现象,如今必然是要接受审判,这反而能够让武将在一些决策方面,听从命令。”

这一番话下来,文彦博是无言以对,他只是站出来,帮助司马光和富弼意思意思。

因为他其实也赞成给予武将在战场上更多的决断权,战术和战略是要分开算得,这几个指导原则,是能够在战后给分开来算,那这必然会使得文官武将必然有所忌惮。

赵顼跟王安石一样,这百分之一万支持这个判决,立刻道:“朕也认为河中府皇庭的判决,是非常公正,而且张庭长的几个指导判决,不但完善制度,确实也非常符合朕与国家的利益。”

说到这里,他才向富弼问道:“富公对此有何看法?”

你都这么说了,富弼还能说什么,这口锅是背定了,点点头道:“臣觉得没有太多问题,只是张庭长的权力,确实!”

不等他说完,赵顼就摆摆手道:“这最终判决权,还在朝廷的,能不能成为最终的律法,到底还得经过朕与诸卿的商议,总不能张庭长每个案子,都得先请示朝廷,那还派他去作甚。

不过这几条指导原则,朕以为非常好,在未有改变律例的情况,给予了完善。不过此事还是交予立法会。”

他别有深意地瞧了眼富弼。

富弼只能拱手遵命。

他知道,这要是没有绝对的理由,这几个指导原则,必然是要写入军法中的。

赵顼又道:“在此案上面,朕当初也是有所疏忽,不应再未调查清楚之前,就给予陆知府指责,对此朕也是十分后悔,这也是设立军事皇庭的原因,要避免此类事情再度发生。朕也决定任命陆诜为判大理寺事。”

这说得多好啊!

妥妥一枚圣君啊!

要知道庭录也记录下,张斐对于赵顼的指控,人家一点都不生气,反而反省自己。

由此可见,这个判决也是不可能改变的。

“陛下圣明。”

一众参知政事只能见好就收,立刻拱手言道。

赵顼马上又道:“另外,擢升种谔为知绥州。”

“!”

“陛下圣明。”王安石赶紧道。

司马光他们也附和着说道。

会议结束后,赵顼立刻向蓝元震道:“赶紧将此两份诏令传去河中府给陆诜和种谔。”

这两份诏令,表面上是给陆诜和种谔的,跟皇庭没什么关系,但实则是对皇庭最大支持。

你怎么判,我怎么做。

还有比这更好的支持吗?

那边司马光、文彦博、富弼回到政事堂。

“错了!错了!一开始就错了。”

司马光坐在椅子上,嘴里是喃喃自语。

文彦博问道:“什么错了?”

司马光捂着额头一叹,“那小子只是一个珥笔时,就敢状告朝廷,他就不是一个安分的住,不管咱们怎么嘱咐,他一定不会按照规矩办事,故此在他去之前,我们就应该想办法给予他各种限制,他就不会做的太过分。

可咱们不但没有给予限制,反而给予很大的支持,他要不上天,可真就有鬼了。”

张斐去之前,他们是各种愧疚,那就是龙潭虎穴,果不其然,半道上就被刺杀,现在还没有找出凶手,故此他们就给予张斐很多便宜行事的权力。

结果那小子还真是不客气啊!

富弼苦笑道:“你现在才说这话,已经晚了。”

“怪我!怪我!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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