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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大法官 第767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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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

“其中之一。”

张斐道:“但如今对方咄咄逼人,提举常平司还是应该小心行事。”

元绛问道:“此话怎讲?”

张斐不答反问道:“元学士可知近日那白矾楼的大公子樊正来了河中府。”

元绛点点头,他当然知道,樊正就是给他送钱来的,但眼中却闪烁着困惑,这樊正应该不需要借钱吧。

张斐道:“樊正此行,其实还有另一个目的,他希望在河中府开设一家解库铺,专门从事飞钱、借贷等买卖,而其中以飞钱为主,元学士应该也知晓,慈善基金会目前有一支押纲队伍。”

元绛皱眉问道:“你是让提举常平司借钱给他们?且不说他们不需要这钱,即便需要,也是不能借的,因为这和提举常平司冲突了。”

张斐道:“故此当时樊正向我质询时,我是拒绝的。但此一时,彼一时,对方既然可以用低息贷款来针对青苗法,也可以用同样的手段来对付提举常平司其它的业务,故此我建议元学士与樊正合作,开设一家解库铺,将借贷和飞钱等业务下放到解库铺,提举常平司只做盐钞、盐债、钱币等一些他们无法针对的买卖。”

说到这里,他猛地一怔,是呀!我怎么就没有想到利用商人去攻破他们的堡垒。

元绛思忖少许,犹豫道:“与商人合作?”

张斐回过神来,忙道:“不错,与商人合作,虽然这需要分一杯羹出去,但是元学士却能够得到更灵活的操作余地。

元学士如今之所以感到为难,不是因为没有办法,而是因为上有政策,但这会给提举常平司带来阻碍,商人只是为求逐利,相对而言,就比较灵活一些,即便受人针对,也能够纵横捭阖,那只是纯粹的买卖,而元学士还是要顾及朝廷的颜面,顾及一些政治目的。”

这一番话倒是打动了元绛。

确实!

其实对方低息放贷,只是一个非常常见的手段,不是办法应对,而是他是官员,要顾及很多很多事情,就有些束手束脚。

越想越觉得可行,元绛瞧向张斐道:“你真的有把握能够说服王学士。”

张斐自信地点点头。

元绛点点头道:“如果你能够说服王学士,我倒也不反对这么做。”

张斐笑道:“王学士挺通情达理的。”

元绛呵呵笑了起来。

记得当初那王安石推出免役法时,张斐曾还给过一些建议。

但是青苗法的话,张斐是只字未提。

这原因就在于,免役法的理念是对的,增收免役税,然后雇人押送货物,这是一项很正常的行政命令。

国家就应该这么运转。

免役法的问题只是出于执行方面,只要执行到位,那么免役法是不会有什么大问题。

而公检法是可以解决执行力的问题。

可这青苗法,在张斐看来,伟大之处是在于创新,也就是金融技术方面的革新,国家大规模投入货币放贷,是货币,这在自给自足的小农社会下,是从未有过的。

这也是今后金融系统常用的手段。

然而,理念是好,但目的从根本上就是错的,即便执行到位,其实也难以成功。

一个很简单的数学题。

青苗法主要是针对青黄不接之际,用于帮助百姓。

可要知道青黄不接,并非是天灾人祸,而只是一个正常状态。

在一个正常时节下,都还需要救济的百姓,你给他两分的利?

那来年青黄不接时怎么办?

毕竟青黄不接年年都会出现。

如果自耕农的财富无法增长,那么他们的负担就会与日俱增。

更不用说天灾人祸。

司马光说这利息高,一点都没有错,因为司马光所指的不是高利贷,而是借贷对象。

而王安石认为自己利息低,其实也没有错,他指的是相对高利贷。

二人争得其实不是一回事。

对于这种自耕农而言,只能是救济,用无息放贷,去维持他们在交税的水平上,国家就是赚了,放贷应该针对那些有能力赚更多钱的百姓。

比如说承包土地,承包鱼塘。

放贷给这种人,才有意义,才是符合市场经济的。

更要命的是,王安石还妄想拿这法来为国赚钱,这真的是火上浇油。

很多人认为青苗法失败是在于吏治腐败,但其实吏治腐败,只是将青苗法的致命缺点,无限放大化,而并非根本原因。

要想借此法去改善财政,必然是要强迫上等户担保,即便法令是要求自愿,但这是不可能的,借钱给穷人,还必须连本带利收回来,肯定是要有人担保,这跟吏治腐败没什么关系。

也必然会逼得一些百姓家破人亡。

放贷的对象加上放贷的目的,就一种致命的毒药。

古往今来,但凡顶着大义的帽子去赚钱的人,基本上是会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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