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1106节(2 / 2)
自古以来,律法就是皇帝用来限制大臣的,是皇帝手中的武器,法家里面就是充斥着这种思想。
如果说要共治天下,要么就是都限制,要么就都享有特权。
不然的话,怎么能说是共享天下。
而自仁宗开始,其实更多是走向共享特权,士大夫违法,也都是从轻处理。
很多大臣都是直接跟皇帝说,不能给士大夫判得这么重的刑。
理由什么?
理由就是你皇帝享有特权,那我们士大夫也得享有特权。
故此在很多历史事件上,一些非常平时有气节,有原则的士大夫,包括范仲淹在内,在某些时刻,也会毫不遮掩的去维护某一个士大夫。
这是权力制衡的问题,而不是说自私与否。
否则的话,就不是共治,我们之间可以有差距,但不能差别太大。
所以,正如张斐所言,在很多案例中,是博弈的结果,而不是司法判决的结果,司法只是在掩护这些特权而已。
如今司法作为一个独立体加入其中,这个问题就变得非常复杂化。
因为司法体系与之前的博弈,是非常非常矛盾的,只能是二选一,做不到二者兼顾。
所以,纵有不满,纵使不认同,但司马光他们也没有去怒斥或者反驳张斐。
因为张斐的出发点是司法,他是从司法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的,一种罪行,十几种不一样的敕令、条例、判例,这怎么去依法治国。
如今公检法已经独立出来,这个问题就必须得到解决,否则的话,就会引发很多问题。
然而,除张斐的建议外,他们也给不出一个具体答案。
其实大家都知道,还有一个答案,那就是都限制。
他们倒是愿意,但皇帝是不可能答应的,那么这就不是一个选项。
所以,这场讨论,也是没有讨论出一个具体结果。
因为这不是小事。
富府。
“赦免权?呵呵,可真是没有想到,那小子竟然是要反其道而行。”
文彦博也是气得吹胡子瞪眼道:“我就说那小子这回怎会如此勇猛,一点也不像似他之前作风,原来他是在打这主意。”
富弼瞧他神情激动,不免打趣道:“怎么?难道你先前认为,他能够借此限制住官家?”
文彦博听罢,神情稍显尴尬,叹道:“或许是我对那小子期待太高,我以为他敢这么做,自然是有把握的,说不定他又能想到出一个非常精妙的法案来,不说鱼和熊掌,但至少也会做到不偏不倚,可不曾想!”
其实他是想说,不曾想,他就直接跪下,举手投降。
要这么干的话,我上我也行啊!
你说这个办法,很难想到吗?
不!
只是大家都不认同这么干,因为大家想得一直都是如何约束住官家,才不会往这方面去想。
富弼叹了口气,道:“不瞒你说,其实他说出这个解决之法,我也感到十分震惊,甚至以为他还有下半句未说,但后来仔细一想,这或许真是唯一的解决之法。”
文彦博立刻道:“这怎么会是解决之法,以往君主要袒护某个宦官,至少也得装模作样地去惩罚一下,以平息众怒,若是有此法案,直接就可以赦免,我们连争都没法去争。”
他恨不得说,这是助纣为虐。
富弼道:“但大多数时候,我们还是无力阻挡,否则的话,也不会有这么多敕令。而张三这赦免权,是用在皇庭判决之后。”
文彦博苦笑道:“富公,你不会也天真的认为君主会为求顾全颜面,而不是用这赦免权吧。”
富弼道:“我认为多少会有一些顾忌,也一定会慎用的,如果君主非得使用这赦免权,那即便没有这赦免权,也一定定不了罪。这原因就在于,司法是已经断定对方有罪,而且公检法是非常强调证据的,而非模棱两可,官家是有权赦免,但天下人都知道,你这就是在包庇,这会影响到官家的名誉,官家不可能不考虑这个问题。”
文彦博微微皱眉。
富弼又道:“以前许多案例,君主都是可以通过敕令去替代律法,可以通过安排官员审理,去干扰审理,来帮其脱罪,亦或者加重其罪行。
而如今的话,官家是难以干预审判,只是说在最后的处罚上面,官家是可以干预的。这其实能够维护司法的权威。”
文彦博道:“可若得不到惩罚,审判的意义又何在,总不能说,这公道自在人心吧。而且在大庭长的问题,官家已经有权进行介入,那么在一些重大案件上,官家已经取得保障,这个赦免权将会确保万无一失啊!”
富弼摇头叹道:“我也并不是说,这是一个完美的解决法案,但对于公检法和立法会而言,这确实是唯一的解决之法。
通过张三的判例,以及他的供词来看,其实公检法强调的就是规则,一笔一划,都必须清清楚楚,这就是为何,当他们观看张斐打官司时,常常会被吓到,原因在于此,因为他不会去遮遮掩掩,这恰恰也是司法所需要,也是儒家思想所追求的,君子坦荡荡,无惧他人言。
对于公检法而言,哪怕是给予官家赦免权,也好过当下模模糊糊,似是而非。而且,我认为这对于官家而言,也还是有一定限制。
有罪赦免和无罪释放,这里面还是有着很大的区别。”
文彦博思忖半响,道:“富公纵使说服我,但也说服不了外面那些大员,他们是绝不可能答应。”
富弼笑道:“你还不了解那臭小子的手段吗,他既然敢提出这个建议来,肯定是相当大的把握,那些朝臣是会答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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