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大法官 第1142节(1 / 2)
要对付公检法,得先准备一把利器,放眼望去,唯有御史台。
但是监察公检法,这需要很多人力,必须扩张。
张斐道:“臣附议。公检法也会出现害群之马的,必须给予监督。”
不少御史立刻偷来鄙视的目光,什么害群之马,你们整个公检法都是害群之马。
你这不按套路出牌。
官场斗争,讲究就是以偏概全,一个贪污警察,就是整个警察团体都有问题,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你这害群之马真的是?
赵顼点头道:“准奏。”
彭思言突然道:“既然是专门监察公检法的,自然不能交予皇庭审理。”
司马光站出来道:“皇庭是一种制度,又不是一个人,公检法本就是互不统属,且相互制衡,而且根据上回公检法改革,有专门审理此类案件的皇庭,实在不服上面还有大庭长,倘若不交予皇庭审理,那又如何做到政法分离。”
赵顼点点头道:“这大小案件都必须要交予皇庭审理,御史台若有铁证,不需要为此担忧。”
彭思言见皇帝都这么说了,只能退了下去。
赵顼又道:“关于官制改革,诸位有何建议?”
王安石立刻站出来道:“陛下,如今司法官署已经得到整合,那么行政、财政,也都应该整合,臣建议将差遣官名权合一,至于那些闲散官员,则是让他们先去事业署或者公检法应试,择优取之,如此才能做到政令通达,有责必究。”
不少官员站出来支持,他们以前是很反对这么干,因为这可能要裁官,但今时不同往日,司法权太强大了,行政、财政若得不到整合,怎么去与司法抗衡。
当然,这也是基于事业署,目前很多人其实都想进入事业署,那些闲散官员可不是自己想躺平,他们也想摸一摸权力,是朝廷不给他们事干。
赵顼稍稍点头。
王安石又道:“此外,根据目前制度,知府、知县不再需要管刑罚,臣以为可以根据税入来考核官员的政绩。”
司马光立刻跳出来道:“这样的话,官员们不都得唯利是图。”
王安石眼中闪过一抹笑意,“官员若以百姓之利是图,司马尚书认为也是错的吗?”
司马光愣了下,“你此话何意?”
王安石道:“根据目前的税法来看,想要增多税入,就必须要增加百姓的收入,官员要想获得好的政绩,就必须要为民着想,让百姓的财富增长,这种唯利是图难道不行吗?”
司马光愣了下,“可是官员若为政绩,强征百姓的税?”
王安石笑道:“司马尚书难道忘记自己建设的公检法。”
司马光当即是呆若木鸡。
张斐不禁暗笑,这王安石心里装着的全是司马光啊!
这他跟王安石早就商量好的,但王安石刚才可以直接说明的,他留个破绽,就是故意等司马光,以便于消遣司马光一番。
赵顼点点头道:“如此甚好,利国利民,也较为公平,往后若想要升迁,则必须拿出政绩来。”
以前都是差遣制,官员每三年轮换,混个几年不出事,就能够升上去,个个都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如果名权合一,不搞轮换,就是要让官员们卷起来。
想要升官,享受更高的俸禄,就得拼命的干。
当然,这场会议,主要是确定一个大方针,接下来赵顼又跟各部官员商量具体怎么整合。
首先,名权合一,以前的官制,主要是分为三类,官、职、差遣。
尚书、侍郎、县令、这都是属于阶官和散官,最早是诞生于前朝留守的官员,这些官员赵匡胤肯定是不会用的,那就给钱,让他们不闹事。他们就是有名无实,凭着官阶拿俸禄,子孙后代又凭借恩荫入仕,都称之为寄禄官。
与之相反,差遣官就是有权无名。
这就是为什么宋朝的官员没有多少阶级感,阶级高都是阶官,没有权力,那些有权力的官员会怕他们吗?
如今就是要求名权合一,就是将他们的官名都给差遣官。简单来说,就是知县变成县令。
那些寄禄官就要去事业署、公检法应聘,应聘不上的,只能是直接裁掉。
职官指得就是各种学士,这一类官员,基本上都是科举上来的,宋朝取士,是非常猛的,但是职位有限,故此给他们各种学士职称,到时有空缺,皇帝直接任命,差遣官员都是学士出来的。
这一类官员是有才干的,是等着上岗,如今他们要么进立法会、公检法,要么就进事业署,事业署主要就是邸报院、医院和学院。
他们就不需要应聘,是由别人举荐,或者他们自己要求,如果朝廷有需求,他们马上就能够回来补缺。
整体看来,不是裁官为主,而是得让他们都干活,创造价值,别在那里躺平了。
因为目前这个制度,确实是需要更多的人力。
然而,这官制改革,其实只是名义,实际上是权力改革。
司法权其实已经整合完毕。
当下最重要的就是财政大权,改革策略还是跟司法权一样,以整合为目标,以前是分散的,现在全部集中在一起。
财政大权主要分中央和地方。
中央就是归户部和三司。
最终决定在户部下面,只设转运司和发运司两大部门,转运司管各路税赋和漕运,他们的依据是税法。
而发运司下面是粮食署、提举常平司,主管中央的采购和出售,依据是契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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