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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自动装弹器后,一发接一发,可以连贯一次性五发。”

郑曲尺一口气说完后,柳柴嵇慢慢反应了好一会儿,才像做梦一样道:“前面没咋听懂,但后面听起来,的确挺厉害的。”

“果然隔行如隔山啊,听不懂也不要紧,但做好了,你想不想上手试一试?”郑曲尺挑眉问他。

这题他懂,柳柴嵇想都没想,激动伸手道:“要,要试。”

“那从现在开始你就闭上嘴,抓紧时间来帮我干活。”

见她一个人忙得几乎分身乏术,柳柴嵇迟疑道:“要不要我再去找些人来……”

“不用了,人多手杂,而且全都是外行,而我只有一双眼睛一张嘴巴,也教导不过来这么多人。”郑曲尺果断拒绝了。

听到她这么说,柳柴嵇反倒松了一口气,暗自窃喜,这种心情类似于——她为什么别人都不选,非要留下他,还不是因为他不可取代,他在郑副官眼里绝对是最特对的、最能干的。

“好好,不找别人,你尽管指使我,我力气大,手脚灵活,从小到大,书我是读得最差的,可论起力气活,在盛京就没有哪一家男儿有我厉害!”柳柴嵇喜滋滋道。

郑曲尺听完之后,只觉得这孩子连夸自己,都透着一种尾巴快要翘上天的得瑟劲儿。

——

郑曲尺这头正在埋头苦干,而元星洲那头也刚拿到首胜。

宏胜国的营地乏善可陈,一眼到底,他们并没有浪费什么时间来筑建防哨与壁垒,只简单以木栅拦了一圈,林地附近脚印密集交叠,这说明他们的防线主要以人员巡逻、清障、查防为主。

正因为他们的营地防线过于依赖于人,一旦哨兵与巡查兵被引开,或者被消灭掉了,营地内的士兵便如同少了眼、缺了耳,既看不见,也听不到,最易遭到偷袭。

元星洲在宏胜国地界附近埋伏了一日一夜,彻底摸清了对方岗哨的换班时辰、位置与接头暗号后,便施展了诱饵,逐个击破,最后换上敌方军甲头盔伪装成巡逻兵,直捣黄龙,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暴动宏胜国营地。

宏胜国只有副官镇守,沈堂中早已离开,是以当敌袭来得如此迅猛凶悍,他一时也手忙脚乱起来。

不过宏胜军并非一群乌黑之众,在反应过来之后,也是能够在极短的时间来集结成一支训练有素的悍狮队伍进行反击。

当宏胜国的副官知道,偷袭者乃邺军时,从一开始的惊疑、错愕到后来的荒谬可笑。

邺国?

太荒唐了吧?邺国的军队不瑟瑟发抖的缩在邺营内就算了,竟还有胆子敢跑来他们宏胜国的地盘撒野?

这一刻,在宏胜国军队的心理活动中,除了觉得邺军是在自取灭亡之外,还有就是在自取其辱。

然而,他们估错了一件事情,那就是邺军与元星洲的邺军,并不是一样的。

他们两者之间听起来好像只差一个前缀,可实际上真正对战起来,宏胜军才体会到,这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受。

邺军何时有这般气吞万里如虎的气势?一交上手,宏胜军的自信尽数被摧毁,傲慢也被一寸寸碾碎,他们节节败退,直至彻底输了,也始终不明白,他们究竟为什么会输给邺军。

战后,元星洲命令原地休整,底下人则开始转送伤员,处置俘虏,清点人数汇报损失等,更重要的是进行物资统计,精算这一次缴获敌军各项物资多少,以充营库,壮大队伍。

元星洲来到宏胜国的主军大帐,他摘下一张染血的面具随手丢在地上,手上一双白蚕丝手套也沾染上血迹,他一并脱下,坐在帐中统帅椅上,翻看着沈堂中案几上还未收拾的几份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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