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节(2 / 2)
大学毕业的女孩子,2字头的黄金年龄就那么几年。一晃就过去了。难得有一个自己喜欢,条件合适,又肯结婚的男人。确实不容错过。
当初谭丽莎和李泽分手都需要纠结一番,何况是顾峰这样的成功人士呢。十几万的钻戒不是假的,这可是一枚货真价实的钻石王老五。
那天晚上,谭丽莎躺在床上。陈明硕又发来了例行问候。他问她明天是否愿意到他家里来。他不能出门,但如果她不介意,可以在下午与他一起喝杯茶聊一聊。
谭丽莎答应了。不仅出于双方已经约定尝试交往的诚意,也因为对陈明硕的好奇。同时,tiffany的事让她颇多感慨,需要和这样一位睿智的朋友聊一聊。
第二天上午,谭丽莎先去健身房。简单热身之后,就去器械区做力量训练。器械区女生比较少,但是自从接受芳芳的指导以后,她很快爱上了练器械的感觉。
器械的动作比较容易上手,不像舞蹈类,没有十年八年的功夫,很难跳得像个样子。
更重要的是,只有在这里,女人力气大也是优点。在平时的生活中,女孩子力气大几乎就等于“粗糙”“没女人味”。
谭丽莎一贯没有男人帮忙代劳,养成了自力更生的好习惯。家具自己装,行李自己拿。擅长轻松拧矿泉水瓶,独自换饮水机的桶,以及帮别的女性把行李抬上行李架等多种力量型才艺。
她不是没想过学人家娇俏柔弱点,但对镜自顾,觉得自己这副身板,硬要娇俏实在是吓人,只能继续走“身大力不亏”的女汉子路线。
而芳芳第一次给谭丽莎上私教课时,就惊喜地夸她力量好,做负重深蹲很快就可以上重量,臀部塑形速度会很快。
芳芳建议谭丽莎重视背肌和臀大肌的训练。背肌练好了,人比较挺拔。臀部练好了,不仅性感,还可以起到拉长腿部的视觉效果。
今天芳芳不在,谭丽莎独自做了几组背肌练习。一个像在校大学生似的年轻男孩走过来,站在她旁边看。谭丽莎不喜欢健身的时候有人盯着,刚觉得不自在,那男孩提醒她说:“你稍微有点梗脖子了。”
谭丽莎立刻注意到了,连忙说:“谢谢。”
那男生又说:“练器械还是有人指导一下比较好。”
谭丽莎注意到他穿着教练的衣服,就知道这是要开始兜售了。这教练应该是新人,不认识她,把她当潜在客户。她说:“谢谢,我已经有教练了。”
那男生说:“难怪你动作还挺标准的,练得也不错。谁是你的教练?”
“芳芳。”
那男生竖个大拇指:“有眼光。芳芳特别靠谱。”
谭丽莎看他推销不成仍然很大方,就友善地一笑:“是呀。我运气很好。”
男生指着旁边一个器械:“其实练背肌这个效率更高。”
“我知道,但是这个教练在的时候再做比较好。”
“没事儿,我帮你看着动作。”
谭丽莎犹豫:“那多不好意思。”
这男生压低声音:“其实我是想让你帮我个忙。我都晃半天了,一节课也没卖出去。我帮你看着,别人看我指导的还行,说不定就会感兴趣了。”
谭丽莎听他说得可怜,笑道:“好吧。那就麻烦你了。”
“应该是我谢谢你。我叫齐天天。你叫我天天就好了。”
谭丽莎忍不住笑道:“大圣吗?”
天天也笑:“你非要这么叫也行。你叫什么名字?”
“谭丽莎。”
“是不是你爸妈特别喜欢蒙娜丽莎?”
很少有人问她名字的来历。丽莎,多么普通的名字。可是当时老谭夫妇给她起名字时,其实有个远大瑰丽的梦想。那年的初秋,一场奥运会刚刚结束不久。中国选手得了很多金牌,全国都洋溢在欢乐中。谭丽莎就在此时诞生。谭氏夫妇看奥运会时,觉得很多中国运动员的名字被念得乱七八糟。就决定给女儿起一个将来站在领奖台上,外国人也能念得出来的名字,便给女儿起名丽莎。
谭丽莎有点唏嘘。每个婴儿降生时,父母都憧憬着无限光明的未来。可是长大后,别说登上奥运领奖台了,能坚持在健身房里抵抗赘肉已经算很有出息了。
她笑一笑:“哪有那么多讲究。就随便起的。”
她继续力量练习,天天在一边帮她看动作,一板一眼地很是认真。谭丽莎在芳芳的指导下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配合相当默契,果然产生了不错的广告效应,引来了几个人看。
有个苗条纤细的女会员看谭丽莎练负重深蹲,也想试试。然而,她连杠的重量都扛不起来,更不用说加重量片了。天天说:“你还是先从自重深蹲和哑铃深蹲开始吧。”
那纤细女孩问谭丽莎:“你练多久了?”
“不到一个月。”
那女孩羡慕极了:“一个月臀部就可以练这么好了?”
谭丽莎一怔,不由得侧头向镜子里看了一眼。她发现,这个动作确实让她的臀部看起来很漂亮。其实她仍然不算瘦,腰腹只是赘肉少了些,马甲线还遥遥无期。但在臀胯的对比之下,却显得凹凸有致。
相比之下,那女孩因为浑身都很瘦,反而腰肢不明显。
天天耐心地对那女孩说:“你不要看别人的效果。她这身材,天生就容易练出来。每个人有每个人的基础,不能盲目攀比。”
谭丽莎一向自卑于自己的粗腿和宽胯。纤细才有少女美。没想到她的缺点居然成了别人眼里的优点。
健身完,洗完澡,换上衣服。她神清气爽地去等电梯。电梯的不锈钢镜面映出她的影子,不够瘦,可是窈窕好看。她忍不住拿出手机自拍了一张,身后一个声音说:“这儿自拍效果不好,走廊那边有个地方光线好,她们都在那边拍。”
谭丽莎仿佛做贼被拆穿,回头一看,是刚才的齐天天。他换了牛仔裤体恤衫,看起来更像学生了。她对他笑笑:“下班了?”
“午休,去吃个饭。你要不要一起?”他用手机给谭丽莎看一张优惠券:“原价78的波奇碗,买一赠一,相当于五折。今天再不用,就过期了。”
“在哪儿啊?”
“地铁一站地。”
波奇碗源自夏威夷,据说是船上的渔民发明的一种吃法:把生鱼切块,混合酱汁米饭与蔬菜,就成了一份饭。夏威夷日裔多,调味有些东洋风,清爽可口。是很适合健身党的一种轻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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