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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丑丑的。”沈满棠晃动着脚丫,有些不开心。

沈沧:“时间长了会淡掉的。你是小姑娘吗?这么爱美。”

沈满棠不服气地告状:“姆妈!二叔说我是小姑娘!”

傅君佩正和芦荟商量着,想给沈满棠的衣柜换个季,因此并没有搭理他。金朝给芦荟打着下手,听到沈满棠的话不禁轻笑出声。

沈满棠见没人搭理他,只能自顾自地念叨着:“我不是小姑娘,你才是小姑娘。”

过往六年,沈沧对沈满棠的评价一直是:和他亲爹一个德性,文弱的像个姑娘。资质平庸,心肠还软,恐难堪大任。可这半年来也不知怎么的,他对沈满棠是越看越顺眼,觉得他格外招人喜欢。哪怕未来接不了沈家的营生也无甚要紧,能留在家里讨傅君佩欢心就行。

沈沧突然起了兴致,悄声道:“儿子,叫声爸爸来听听。”

“不要。”沈满棠果断拒绝。金朝说了,他不想叫就可以不叫的,何况沈沧刚刚还那般戏弄他。

“叫一声给你买巧克力吃,比小姑买的还好吃。”沈沧也不泄气,利诱道。

“不要。”沈满棠不为所动。金朝给他做的糖味道上虽然比不上外面买的,但胜在有新意,好多都是他没见过的品种。而且他特别享受看金朝做东西的样子,偶尔帮点倒忙也觉得新奇有趣。

沈沧诧异,孩子大了不好骗了。他又问道:“那你要什么?你说一个出来。”

沈满棠沉思片刻,想到了什么。他抬头,眼圈红红地看着沈沧:“你可不可以别让元宝穿这身衣服了?学堂里别的同学老笑话他,我不高兴。”

这套白大褂、紫马甲的标配佣人装金朝已经穿了快三个月了,冷的时候就在大褂里面缝上一层夹棉布,天气暖了就把夹层拆掉。两套一模一样的佣人服轮换着,看起来就像是一件衣服连穿了三个月。

学堂里,常遇青总是当面挑衅金朝,嘲讽他是买不起衣服的穷鬼。金朝从未搭理过他,总是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可这却让沈满棠心里更难受了。

“行,那我给他买新衣服的话,你该叫我什么?”沈沧继续诱导道。

“爸爸。”沈满棠见沈沧答应的这么爽快,便毫无骨气地说了出口。

“诶,乖儿子。”沈沧捧着沈满棠的小脸不知轻重地揉了一通,把沈满棠折腾的生气了才肯停下。

等大人们都离开房间后,沈满棠才迫不及待地把他和沈沧的交易告诉金朝。

“元宝,二叔刚刚答应我了,要给你买新衣服,你开不开心?”

“我要什么新衣服?你们说什么了?”金朝漫不经心地说着,眼睛却盯在沈满棠的脚背上。一团红褐色的疤痕中间结了一块硬硬的痂,附在小孩白瓷般的肌肤上显得尤为瘆人。

“我不喜欢你穿这件衣服,二叔说了,你以后都不用穿了。”沈满棠笑眯眯地歪着头,凑到他面前邀功道。

“我穿什么都一样。”金朝无所谓地说道,又推开沈满棠烦人的脑袋,用手碰了碰他脚背上的痂,叮嘱道,“不能抠这个痂听到没有?”

“啊……好吧。”沈满棠看着那一大块硬痂,手痒心更痒,却不得不迫于金朝的淫威答应了。

“你就是欠。”金朝给了他一个脑瓜崩,教训道,“啃指甲、撕倒刺、咬嘴皮,说了多少次了都改不掉。”

“错了错了。”沈满棠认错很积极,诚恳的态度总是很容易骗到人。

“你要是把这个痂抠了,以后就别想再躺着早读了。”金朝加码威胁道。

“你怎么这样!恩将仇报。”沈满棠踢了金朝一脚,速速闪到了被窝里,“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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