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2 / 2)
她顺其自然地说起那天晚上的情景。
杨卿和第一次看到明虔之的时候,是个晚上。
彼时是个周五,杨卿和下午下课后和室友一起出去吃晚饭,吃了晚饭,就近找了个K歌的地方准备嗨。
下车地点是马路对面。杨卿和四人下车后过马路,杨卿和看完车流后抬头,第一眼扫过去,就扫到了对面。明虔之站在路边树荫影里,树荫顶上有路灯,身后店铺光亮非常。
杨卿和注意到了那个阴影里的高个子,看起来很瘦,整个人轮廓隐约,半低着头,一手插在口袋里,在抽烟。
烟头明明暗暗,大半面部也被阴影遮挡。
杨卿和不着痕迹地多看了一眼。黑夜和近视,让杨卿和看不太清马路对面的男人,亮度很高的背景下,那只夹着烟的手部形状明显更吸引人的目光。
那是只很讨人喜欢的手。
杨卿和相信自己的直觉。
室友低头看着地图,那个男人站的位置正好在ktv的入口旁。
擦肩而过时,杨卿和大概估摸出这个男人的具体身高。远处看着瘦高个,走近了,才发现确实是挺高,杨卿和身高172,大约到他下巴。不止杨卿和偷摸观察,室友也在偷摸打量。
杨卿和抬眼,看了一眼旁边的烧烤店,听说口碑不错。来的路上,室友还在说,待会叫这家外卖送上去。
进了电梯,几个室友才敢放声:“好高啊!好像长得挺帅的!”
“是啊是啊!”
人对美色有本能的关注。
好看的人通常气质突出,其身形和穿着都是容易招人目光的原因。说实话,谁不喜欢看好看的人。
“这么高……啧,说不定很行。”
杨卿和‘唔’了一嘴:“我刚刚瞄了一眼。”
叁张脸立刻齐齐看向杨卿和,眼神中迸发的好奇光亮简直能立刻覆灭这几位对外精心塑造的稳重知礼又端庄的形象。还好没别人在场。
杨卿和笑了,一切尽在不言中。
几个人接收到了,互相对视,不约而同地露出一个微妙的笑容。
物以类聚,臭味相投。
杨卿和这个寝室,关系能铁到上厕所都要互相相告这种程度不是没有原因的。
电梯‘叮’的一声,门开,迎面的气息有点闷,浓重的烟味和香水味,乱七八糟。杨卿和走在最后,不由得想起刚才擦肩而过时,她闻到的那个人身上的味道,淡淡的香味,和烧烤味混杂在一起。
第二次看到明虔之,是来年春天的医院。开了学以后,杨卿和腰伤复发,好几天起不来床。她提前挂了号,出门前室友轮番给她摁了一阵腰,才能勉强起身,到了医院,轻车熟路地去往楼上的推拿科。
工作日的医院也很忙碌,等直梯的人排着小队,大多数人都是走的扶梯。杨卿和站在中间这部看起来会是最快下来的电梯门前,视线放空,左右的人看看,也围了过来。
电梯从7楼一路不停直接下到1楼,电梯门打开,里面装着的人陆续行出,走在最后的是个高个男人。
杨卿和侧身避让着进电梯,擦肩而过时又闻到了那股隐隐约约的味道,于是她抬头。
这一次看清了这个人的侧脸。
视线下移,这个男人的右手一直按压在自己的上腹,左手拿着诊断和病历本。
杨卿和也顺势看清楚了那双手,手指修长均匀,角骨分明,指甲干净,修剪得整齐。白皙添分,一看就是双很有力的手。
第叁次就是日料店了。打眼一看,杨卿和就知道,巧了。
机会来了。
杨卿和有个毛病是不太认脸,大部分人,她见许多次才会大概有个印象特征,因此她养成了习惯,记人,从来都是记别人的特征,比如声音、后脑勺形状、走路姿势、微笑弧度,以备下次相遇能打出招呼来。
只有明虔之是她第一次见,就能记住长相。实话实说,那双手占了大半功劳——那是她目前最喜欢的一双手。
杨卿和对自己的癖好毫不掩饰,她笑眯眯地,实话实说:“到底还是你好看。”
叙述时是很寻常的口气,并不为早就注意到明虔之而感到不好意思,也不担心明虔之会多想。只是她没有说,一瞧见明虔之的手用力,就会联想到他抓着自己的腰时的场景,那种力道的传达,只单凭手背上凸显的血管青筋,就能让杨卿和想入非非。
明虔之接下她的喜爱:“谢谢夸奖。”
他将手摊在桌上,注视着杨卿和,心想:真是无巧不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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