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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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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都会好起来的。”邓绥的声音中带着笃定,又让刘隆对未来充满了希望。

蝗灾的消息陆续传来。这群蝗虫因势乘风一路向南,伤稼无数,尤其是江淮地区。

邓绥下诏减免或者免除受灾地区的田租,并赐民爵。

赐民爵是一项带有普惠性质的社会福利。前汉为抚慰民心或遇到皇后太子册立等喜事时都要赏赐民爵,东汉承袭此俗。

汉承秦制,施行二十等军功爵制,构造了社会秩序体系。虽然汉代土地私有,允许买卖,但不同爵位的人占有土地的限额是不一样的。

庶人田地的限额是一顷地,第四等的不更是四顷。除土地外,宅基地也有相应的规定。

爵位累积到第四等的不更还能免除每年一个月的更役。随着爵级的升高,服役的年龄也会随之提高。爵位还能抵罪,特殊的时候朝廷还允许爵位买卖。

前汉平均下来每六七年就会赐一次民爵,每次赐一级或两级。后汉承继前汉,赐民爵的频率与前汉类似,赐民爵以两级为多,面向天下男性,包括未成年男子。

按照这样的频率和每次赐民爵的级别,若有人活得足够长,是不是会积累到列侯?

刘隆了解到

赐民爵这项政令时,曾有这样的疑惑。大汉封侯严格,当然不会出现这样的漏洞。其实,男子受赏的爵位累积到公乘,就不能继续往上升,所得的爵位可以转移给儿子、兄弟或者侄子。

赐民爵虽然能给百姓继续活下去的盼头,但这毕竟是未来的事情,现在更严重的是百姓当下无粮。

没有当下,何谈未来?

关东和江淮,尤其是江淮地区,夏季大旱,秋季遭蝗。

这些地区百姓的生存让邓绥忧心不已,秋日还好,尚能找到草实野果野菜充饥,但冬季和来年春季呢?

这些都是邓绥必须提前考虑的问题,若事情临门再考虑,那时恐怕要出现人吃人的惨剧了。

为了防止人相食的惨状发生,邓绥下诏从长江以南的桂阳郡、零陵郡、丹阳郡和会稽郡等四郡调来稻米送到江淮几郡,赈济百姓。

赈济的同时,邓绥还下诏鼓励百姓南渡长江移民就食,但百姓多不愿。

家中虽然干旱,但有房屋可居,熟田可种,床榻瓦罐瓢碗可用,这些对于百姓而言大概就是所谓的“破家值万贯”。一些东西看着便宜,但真要置办齐全怕是不便宜。

然而,若移民到不熟悉的江南,且不说路途上遇到的凶险,就是开垦荒地和重建房屋,都要耗费巨大的体力、精力、时间和钱财。虽然朝廷有补贴,但杯水车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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