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9章 剧终(大结局)(2 / 2)
“那是你的事,要么,你学卡斯特(权游第一鬼父);要么,你欢欢喜喜把她交给另一个男人,哈哈哈哈!”
这是一辈子的惩罚,一辈子的债。
......
又十五年,君临,大年初一,新春第一天。
又一次新王登基。
又一次庆祝新王登基的比武大会。
国王门外,在新年第一天换上新衣服的百姓,密集如林。
人群中,时不时传来长枪崩断的脆响,与伴随而来的激烈呼喊。
黑水河畔,春寒料峭,河水清澈且缓慢,河面依稀可见一高一矮两位灰袍老僧的孤立倒影。
“君临人好多。”矮个赤脚僧道。
“一年前人口普查,君临常住人口接近30万,算上郊外百里土地范围内的田庄,超过五十万,几乎与长夜前的数量差不多了。”高个麻鞋老僧道。
“看来一年四季真比之前混乱季节更好。”赤脚僧道。
“也比奢靡无度的长夏更好,春耕秋收,四时有序,劳而有获,不劳无获,有闲有忙,劳逸适度,天下太平!”高个老僧道。
“波隆大师,想不到你能有如此高见,敬佩敬佩!”矮个老僧拱手道。
“提利昂大师客气了,你放弃荣华富贵、娇妻美妾,赤脚行走天下二十载,恩惠遍及世界各地最偏僻的村落,修建圣光图腾柱多达两千余根,真正的功德无量啊!”波隆大师赞叹道。
“我孤家寡人,野外飘零,总比不得你白日圣堂进修,晚宴子孙满堂,福禄寿修,四全其美。”侏儒大师摇头道。
“哈哈哈,你就是欲望太大,想要成神,不吃苦怎么能行?”波隆笑道。
“人总得有点追求。”侏儒道。
“昨天大年三十,新王邀请诸侯吃年夜饭,你来到君临却没去红堡,在哪过的?”波隆关心道。
“路过城外一村庄时,遇见一农家少女,她见我这个赤足和尚孤零零的,很可怜,就热心为我煮了一锅猪肉白菜馅的饺子,那味道......”侏儒砸吧嘴巴叹道:“红堡里的满桌珍馐都不如它。”
波隆惊疑看去,见他脸上全是真诚与赞美,点头道:“很好,你有境界了。”
“我四级顶峰牧师,境界肯定比你这个三级牧师高。”侏儒淡淡道。
波隆笑了笑,没去争辩,又问:“你见过伊蒙国王了?”
“伊蒙......”侏儒面上浮现回忆之色,咀嚼这个名字良久,摇头道:“从来没见过他,他为人如何?”
波隆转头,向比武大会会场抬抬下巴,“他就在那,你不去看看?
也不晓得他能不能重复父亲的功绩,为自己未婚妻夺得爱与美的后冠。”
“看一眼,也只能知其面,难知其心。”侏儒道。
波隆想了想,道:“他性格还行,女皇虽不是顶喜欢这个孙子,却也是留在身边手把手教导长大。
别的不说,他可是激活人王冠的三重祝福呢!”
“才三重......”侏儒皱起眉头。
“天父的赐福,公正;圣母之庇护,仁慈爱民;战士之铠,勇敢无畏。对国王来说,足够优秀了。”波隆道。
侏儒点点头,又问:“伊蒙可是雷戈的长子,女皇为何不喜欢他?”
“那小子有点像你,很风流,十三岁就搞大宫廷女官的肚皮,关键是那女官还是伊丽侯爵的女儿,你还记得伊丽不?”
“女皇的马人侍女。”侏儒道。
“就是她,本来女皇想让他娶女官的,那小子竟说他压根不喜欢她,只因为那晚月色太迷人,才情不自禁......
你说,这是人话吗?
简直跟你当年一样畜生,都说外甥像舅,雷戈太子不像你,可他儿子真像。不仅好色,还油腔滑调,脑子灵活,嘴皮子利索。”
侏儒嘴角抽了抽,“女皇放过他了?”
“怎么可能?“波隆脸上肌肉抖动几下,竖起两根手指,“足足两百鞭子,太子妃怎么哭求都没用。
打得皮开肉绽,皮眼都糊了,足足在床上躺了半年。等伊蒙王子伤好,立即被打发到君临当预备国王。”
“我等会去见见那小子。”侏儒心中生出些兴趣。
“提利昂?”忽然,一队正准备回自家帐篷的骑士停了下来,其中一名金狮铠甲的老人还激动打马奔来。
“真的是你呀!”金盔下,眼泪顺着脸上的皱纹流淌、
“詹姆,你......”侏儒情不自禁上前,看着金发斑白的兄弟,也湿润了眼眶,“你老了。”
詹姆跳下马背,捶了他一下,笑道:“我都七十了,能不老吗?你不也老了?
头发花白,满脸皱纹,还这么瘦,这么黑,差点认不出来。”
“舅爷。”
“老太爷!”
接着又有一青年骑士,领着个四五岁的小男孩过来行礼。
“是泰温吧!”看到几乎是詹姆昨日重现的英俊青年,侏儒苦修二十年的平淡心境也被打破,颤动着粗糙大手,抚摸他的脸颊。
“是我,舅爷。”泰温有些尴尬,却也没躲开。
“好,好孩子,都这么大了。”侏儒踮脚拍拍泰温的肩膀,又看向一边的小不点。
活脱脱的小詹姆。
“哈哈哈,祖孙三代,都似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侏儒大笑。
“你们聊,我先回城了。”波隆适时告辞。
“这些年你都去哪了?”詹姆抱着侏儒道。
“四处游荡,维斯特洛、塞外、厄索斯,都去过。我甚至回过西境,只在偏远山村游荡。”
“何苦呢!”看着弟弟老树皮似的大黑脚,詹姆心里很不好受,“你最爱享受的,现在......”
侏儒抬手打断他,笑道:“我真的很好,这二十年,我的心前所未有的安宁。”
“你这次回来,就别再离开了,我也没几年活头了,至少等我死了,你给我送了终,才能走。”詹姆伤感道。
“得了吧,巴利斯坦都一百好几了,不一样老当益壮?”侏儒笑着跟随骑士队伍,一起往兰尼斯特的营地走去。
骑士都下了马,沉默却好奇地打量已成传说的小恶魔。
“巴利斯坦爵士是第一位突破半神的圣骑士,再过五百年,依旧老当益壮。我连圣骑士都不是,如何能比?”詹姆摇头苦笑。
侏儒眸光一闪,意味深长道:“你当然能比。”
“詹姆,其实我这次回来,主要是为了你。”
等进入帐篷,侏儒让泰温带人退出门外,才小心翼翼从兜里拿出一样东西递给兄长。
“什么东西......”詹姆打开布包,却看到一卷表面闪烁金色符文的羊皮纸。
“《神曲》?”他疑惑看向侏儒。
“七年前的冬天,我在荒山一株芭蕉树下避雨,迷迷糊糊快睡着的时候,老伊蒙找了过来。”
“七年前?那时老伊蒙早死了。”詹姆奇怪道。
“你听我说完,”侏儒摆摆手,“他长发长须,头发胡须都是银白色,还穿一件圣洁的白袍,好似一位神圣。
我问他——你怎么在这儿?
他却笑着反问——你为何在这儿?
我说——我在修行。
他大笑摇头,说——人间七道,你只在人间道中苦修,太慢了,我来助你一臂之力吧。
说完,他随手一抛,一幅巨大的画卷劈头盖脸落下,我似看到完全厉鬼与七重地狱向我扑来,立即从梦中惊醒。”
“你在做梦?”詹姆古怪道。
侏儒指着羊皮卷轴,“醒来后,我手上就多了这东西。伊蒙应该达到一种我们无法理解的境界。
唉,那老头好运气,直接被我老妹封圣。”
叹口气,他又解释道:“这篇《神曲》就是老伊蒙游览地狱、天堂、人间,从亡灵那获得无数灵感后,编写的一片诗歌。”
“老伊蒙是学士,能写诗歌不算什么。但这篇《神曲》,记载了天堂与地狱的信息,甚至蕴含成圣的秘密。老头人不错,死了也没忘记我。”
詹姆闻言,立即好奇心大起,打开卷轴,首先看到《地狱篇之地狱第一层,十八刑狱司》......
“唰——”无尽金光一下子让他目盲,浑浑噩噩中,他似乎来得一处奇异之所在,耳边圣歌吟唱,身前昏暗邪祟,十字架前,一个身高三米的壮汉大笑着揪住哀嚎男子的舌头,使劲拉......
“詹姆,回神!“侏儒低喝。
眼前幻境,耳边哀嚎、大笑与圣歌,都消失不见。
“我......”詹姆茫然无措。
“阅读《神曲》中的文字,你的意识会跟着进入地狱或天堂。”侏儒道。
“好可怕!”詹姆骇然。
“本质上,它还是一首诗歌,只不过文字变成更直观的画面。”
“这东西有什么用?”詹姆不解道。
“它不是什么魔法秘录,就和普通书籍一样,增长见识与人生感悟。说到底,修行、修心,都是一种感悟。”
见詹姆还一脸茫然,侏儒把羊皮卷重新包裹好,“你现在还不懂,等你成为圣骑士,再阅读《神曲》,应该有不同感受。”
“也许,到时你能见到你早该抛诸脑后却始终无法遗忘的人。老哥,希望这本《神曲》可以帮你开启新的人生。”他意味深长道。
“我七十多岁,一辈子都看到尽头了,还有什么新人生?而且,我不是圣骑士。”詹姆苦笑道。
“泰温连儿子都有了,你还不快快皈依圣母?即便比不上巴利斯坦与老伊蒙,你只活到一百岁,也还有二十多年的活头呢!”
“其实,我正准备加入圣堂。”詹姆笑道:“我已经与蓝赛尔说好,等参加完‘刀疤’伊蒙的婚礼,就在大圣堂出家,做他的徒弟。”
“刀疤伊蒙?这什么破名字。“侏儒龇牙道。
“你见过他就明白了。”
侏儒点点头,“等会儿我就去找他。”
“记住,《神曲》只能你自己看,可以对外人讲述诗篇的内容,但万万不能让其他人见到它的真容。
有些东西明明是出于善意被制造出来的,可一旦落在心术不正之人手中,却会化作最可怕的魔器。”他郑重道。
“嗯,我记得了。”
几个兰尼斯特在一起吃过午饭,侏儒就向他们告别。
“维斯特洛与厄索斯,我都走遍了,接下来我会去索斯罗斯。
那里有很多处于莽荒中的土著,我要度化他们,用七神的光辉清洗野人的腥膻与野蛮。
别为我担心,未来《七星圣经》中或许会有一篇‘侏儒化胡’的故事。
詹姆,保重!泰温,小提利昂,姥爷会天天为你们祈祷的!”
侏儒说走就走,非常干脆。
不过离开前,他也去了一趟红堡,见到那个据说很像他的“刀疤”伊蒙。
如詹姆所言,见过他之后,立即明白他为何有这么个外号。
那小子被他表叔岳丈砍了好几刀,直接往脸上、脑袋上劈,留下的疤痕还带诅咒——永不愈合,当耶歌蕊特伤心时,伤口就会裂开。
呃,伊蒙被发配到君临后,去北方游历了一趟,得到表叔的热情招待,然后,他偷了表叔的女儿。
瓦迩对这女婿非常满意,老岳父琼恩却差点发疯。
“哈哈哈,你小子有种,真像我!”侏儒大笑。
......
又三年后。
炎夏。
贝勒大圣堂外。
“你......来圣堂做祷告吗?”詹姆看着依旧高大、依旧丑陋、眼睛依旧温柔的女骑士,表情十分复杂。
“我也想加入战士之子。”布蕾妮低声道。
“你早就是被圣母赐福的神圣白骑士了。”詹姆道。
“我想......”布蕾妮糙圆脸上浮现一丝微不可查的红晕。
她咬了咬毛毛虫似的胖嘴唇,鼓起勇气道:“詹姆,我想了很多年,终于想明白一件事,骑士的荣耀,龙女王的认同,无数人对无袍铁卫的赞赏,都不是我真正想要的,我......”
“我发现,当年押送你去君临的日子......与你相处的日子,才是我这一生中最值得怀念的记忆片段。
你在凯岩城时,我还能忍住不乱想,可你来到大圣堂这三年,我只要站在红堡塔顶,就忍不住往圣光塔的方向张望。
我,我有些忍不住了。
你七十多岁,我也六十好几,也许还能活十几年,几十年,但我怕年纪再大些后,没精力去说这些话,去做......我不想做什么,只希望能每天看到你,我们可以一起练武,一起在圣母像下做晚祷,这就够了。”
詹姆眼眶一红,莫名生出一种冲动。
“不,不够!”他上前一步,拉住她粗硬的大手,“我们还能活十几年,甚至几十年,我们还有时间去做一些曾经没法做的事。”
“什么事?”布蕾妮的大眼睛里有期待,也有茫然。
“让一切规矩都见异鬼去吧,我们先结婚,然后仗剑走天涯,看天下美景,见各地习俗,吃各种传统美食!
维斯特洛我待腻了,我们去找提利昂。他也是修士,让他为我们主持婚礼!”詹姆激动道。
“好,让规矩都见异鬼去吧!”布蕾妮留下两行泪,大笑着拔出守誓剑,扔在地上,然后扯掉身后的白袍。
“嗡——”她眉心金色符文闪烁,圣骑士之印崩碎。
“哈哈哈!”詹姆也脱掉战士之子的彩条披风,解除识海的圣骑士之印,大笑着拥抱高大女人。
两人搂在一起,就像拥抱了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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