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4 章(2 / 2)
自从甄臻去年夸过他后,他就多了一个夏天露肌肉的毛病,不过孟大国这身腱子肉是打便全村无敌手,谁见了都要赞叹两句,连村里那好事的婆娘,都经常往孟家跑。
总趁孟大国脱掉上衣乘凉时,偷偷瞄着,那脸还时不时红一红,可叫甄臻开眼界了!
也难怪后世姑娘都嚷嚷着想跟糙汉去玉米地,看到大儿子这小麦色的精壮身子,她总算知道原因了。
焦蕙兰知道小媳妇们偷偷看她男人,有点吃醋却又不好意思说,经常拿着一个丝瓜瓤在那刷缸生闷气。
孟大国回来时带了一桶黄鳝,一桶龙虾,两条筷子长的刀鱼,一网兜小鱼
,可谓收获颇丰。
甄臻把黄鳝养在水桶里,想等后天吐干净泥再下锅。
龙虾刷干净,从空间里拿出一包火锅底料来,这玩意再加点蒜泥做汤底,煮出来的龙虾也是相当不错的。
说到底这年头的龙虾螃蟹没什么人吃,没有对手个头就大,肉质香嫩,叫人口水直流!
刀鱼烧汤,用网兜过滤鱼刺,捏点青菜叶和菠菜挂面,给三个娃娃做晚餐。
小鱼就更好办了,捏干净后裹着鸡蛋面下锅一炸,炸至金黄酥脆再撒点盐,原汁原味就香得很!
这再加个卤味三拼,大人小孩谁吃得不开心?
孟华在学校就馋家里这饭菜,学校食堂的饭菜再好,吃多了也腻人。
回来后,他嫂子亲自下厨,让他感受了一回家的味道,他吃到肚子圆了才放下筷子。
焦蕙兰最近农闲,又炒了两麻袋瓜子,想为这个家出点力。
上次她婆婆发明了咸味瓜子,很受欢迎。
她也觉得比原味还好吃,这次就炒了一大半咸的,一小半原味的。
今年以来,甄臻时不时骑车去县城卖瓜子,频率没有孟华在时那么高,可一直没断过,赚了有几百块钱,在家里吃吃喝喝是用不完的。
孟华看到她推车,就拿着一包东西,说要跟她一起去县城卖瓜子。
甄臻在电影院已经积攒了一批老顾客,有些人经常来这边等着,每次都偷摸着买一大包,怕下次就吃不到这味道了。
咸味瓜子很受欢迎,她两筐瓜子一个多小时就卖完了,赚了足足有八十块钱。
她数钱时眉眼弯弯,喜笑颜开的,简直像个守财奴。
孟华觉得好玩,“娘,我爱钱这一点,肯定是随你。”
甄臻弹他脑门,“臭小子,娘这叫财商,有些人智商高,有些人情商高,你娘我智商情商很高就不必强调了,主要是财商也不错,不然也不能生出你这么个聪明儿子。”
该拍马屁还是要拍的,拍几回就换来一个进口手表,这买卖还不够划算?
这话把孟华都说无语了,他娘就会捡现成的,敢情他努力学习,奋发上进都是遗传来的,他自己就没一点功劳?
孟华失笑,掏出一包东西说想出掉,甄臻就带他找赵美兰男人,赵美兰男人一见到她就高兴。
“姐,你这次带了什么好东西来?”
他想问挂面卫生纸还有没有,见有外人在就没开口。
甄臻存了点防备之心,也没介绍孟华。
“我这晚辈从外地倒腾了一些物资回来,想问你收不收。”
孟华打开包,里头是香皂、牙粉、钢笔等名牌货,还有不少女士丝巾,非常潮流,这花样都是县城没有的,最受女人喜欢了。
赵美兰男人爱不释手,他老婆就喜欢丝巾,已婚男人耳濡目染也是识货的。
他喜道:“你小子从哪弄这么多好东西来?”
孟华没回答,他去京城后,
发现有些东西在京城卖的便宜(),??????葶???()?『来[]?看最新章节?完整章节』(),就带了一些有差价的东西回来售卖。
女人的钱最好赚,丝巾价格高又不占地方,他带了一大包回来试试水,想赚足下一年的生活费。
国家是有补贴,可那钱对他来说是不够的,上学期他忙于学习,就周末有点时间,赚了几百块钱,都给他娘买手表了,这次回来想多赚点钱备用。
赵美兰男人直说他聪明,带回来的东西都好卖,尤其是这丝巾,有多少他能卖多少。
“兄弟,这些东西我都收下了,你开个价。”
孟华不知道行情,甄臻就替他开了,丝巾给赵美兰男人价格是两块。
别看丝巾不占地方,这一整理竟然有两百条,赵美兰男人跟在甄臻后头赚了不少钱,别的不说,只过年那次卖猪肉,就赚了几百,拿出四百块钱还是不成问题的。
赵美兰男人就吃下了这批货,孟华直接把四百五十块钱揣兜里了。
甄臻就觉得这小子赚钱比她还猛。
从京城到县城这一捣鼓,至少也要赚三百吧?
三百块钱够农村一家人赚三年了,就是京城的职工家庭,也要赚一年多呢,三小子几天就赚到了。
赚了钱,甄臻也没忘记家里那几个小的,买了十包奶粉备用,还带了桃酥、高乐高、大白兔奶糖。
眼看着暑热要来了,她还买了点绿豆和红豆,两个大西瓜,一包糖葫芦。
其实来来回回就这点东西,可是其他家孩子别说西瓜糖葫芦了,饭都吃不饱,一年到头没吃过零嘴,见到孟家孩子吃这么好,别提多羡慕了。
孟来弟就眼馋,她不明白自己哪里比孟招弟差,暗地里记恨她婶奶奶,觉得婶奶奶偏心。
她瞧着孟招弟从孟家回来,吃饱喝足不说,手里还抱着书,那口袋也是鼓鼓的,应该是婶奶奶给她的零嘴。
“你得意了吧?说我有心机,你自己还不是往人家凑!”孟来弟气道。
孟招弟蹙眉,“我是付出劳动的。”
“所以说你有心机!就知道表现自己,你就是知道婶奶奶的女儿被人抱养了,想凑上去占便宜!”
孟招弟还真没这么想,她只想混口饭吃。
她是真的被饿怕了。
可偌大一个家,谁又在乎一个饿肚子的女儿呢?
孟招弟不搭理她,孟来弟气鼓鼓地关上门,她越想越觉得孟招弟恶心。
千万不能让孟招弟占了这么大便宜!
她跑到隔壁村,一番打听就找到了那户人家。
她曾听她太奶奶说过,那孩子给了一户姓苏的人家,取名叫苏秀。
苏秀也十六岁了,长得白皙漂亮,高挑窈窕。
孟来弟长这么大,就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比她都要好看很多倍。
她羡慕又嫉妒,跑上前就搂着苏秀的胳膊,很亲昵地喊:
“你就是我小姑吧?”
苏秀撇开她,“你
() 认错人了。”
“我没认错人,你就是我小姑!我奶说你们村的人都知道你是抱来的,你肯定也知道。你爹娘抱养你没多久就生了个一儿一女,苏家人对你就不好了。我婶奶奶也就是你亲娘,她家现在可有钱了,买了自行车和缝纫机,顿顿吃肉,穿的都是的确良!你就不想回去跟你亲娘一起住吗?”
孟来弟觉得只要苏秀回去了,孟招弟就不可能再留在那边。
苏秀根本不理她,割好猪草,背着背篓头也不回地走了。
孟来弟撇撇嘴,觉得没劲,这苏秀听到婶奶奶有钱,怎么一点反应都没有?
蝉鸣阵阵,微风徐徐,树影攒动。
天气是越来越热了,甄臻扇着蒲扇躺在摇椅上,跟张翠花和苟子娘一起坐在树下唠嗑。
大丫抓着一个毛辣子玩,二丫和三娃在一旁给毛辣子浇水切割,搞了个整形一条龙服务,很快就把那毛辣子折腾得爹娘都不认得了。
程素跑过来,“甄大娘!”
她给甄臻做了鸡蛋卷,还带来一盘卤鸡爪,甄臻被她的卤鸡爪馋到了,坐起身,跟张翠花和苟子娘一人三个,就把这鸡爪给啃光了。
程素满脸笑意,端着小板凳往甄臻身边凑,跟个小仓鼠似的。
可别说,这半年来,甄臻动不动就投喂吃的,桃酥、卤猪蹄、瓜子、酸菜饼轮番上阵,程素经常那边在食堂吃过了,这边又被甄臻叫来加餐。
半年下来,这姑娘脸颊有了血色,一点都不像那个风一吹就生病的虐文女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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